三人越獄成功至今下落不明(9年8次越獄地表最強逃犯)
2023-06-16 02:54:46
認命不好嗎?
認命就可以舒舒服服,躲在自己的小世界裡,種種菜,養養豬,還可以看看書,喝喝紅酒。
為什麼不呢?
一個叫亨利·查理爾的男人偏偏說不。
20世紀30年代,亨利·查理爾被指控盜竊和謀殺,被判終身監禁。
他覺得自己是被冤枉的,所以決定越獄,用自己的方式奪回自由。
足足9年的監獄生涯,他足足嘗試了8次越獄。
其中一次本來是成功的,他逃到了哥倫比亞的森林裡,在一個原始村莊定居,還結了婚……
但地域文化差異還是讓他覺得不自在,於是就決定出去,一出去就被抓回了噩夢般的法屬蓋亞那監獄。
一次又一次,像打不死的小強一樣逃跑,讓他有了「地表最強逃犯」的稱號。
1969年,他根據自己的真實經歷寫成了自傳體小說,很快就成了一本暢銷書,引起轟動。
次年,法國終於宣布他是無罪的。近40年的冤屈終於洗刷。
又過3年,根據他的真實經歷改編的電影《巴比龍》上映。
多年後,他的經歷和電影,都成為了一種傳奇。
電影用影像呈現了亨利·查理爾9年牢獄生活的惡劣艱苦。
最早的越獄電影起源於50年代末,到那時候二戰結束,社會復甦,就算是監獄,生活條件也是改進了不少。
所以故事背景放在30年代的《巴比龍》,要比多數的越獄片要艱難。
也區別於一般的越獄片,現實素材給予了《巴比龍》強大的真實感。
如果事先看過許多越獄題材,一開始十有八九會以為,男主角巴比沒有急於行動,是因為他要觀察蓋亞那監獄監獄的弱點。
就像《金蟬脫殼》裡說的越獄三要素。
熟悉布局;
摸清規律;
內外援手。
在進入監獄之前,他就找好了援手。
因造假幣被捕的路易斯·德加,找不到歷史上是否有原型,反正就是一個很有錢的人,很多囚犯也知道這件事,又聽說他把錢藏在肚子裡,所以難免會有人想要謀財害命。
體型較為健壯的巴比以保護德加為條件,希望德加能為他的越獄提供幫助。兩人建立合作關係,看起來是不是像極了《金蟬脫殼》裡的史泰龍和施瓦辛格。
飾演巴比和德加的演員組合,可不比史泰龍和施瓦辛格遜色。
史蒂夫·麥奎因,六七十年代的好萊塢頂級硬漢巨星,早在《巴比龍》的10年之前,他就演過另一部越獄片《大逃亡》。18年後的翻拍版本《勝利大逃亡》,史泰龍成為了主演之一。
扮演巴比時,史蒂夫·麥奎因展現的更多是精神上的硬朗。為了超越他,2017年的翻拍版本,查理·漢納姆借用了貝爾的暴瘦技能,以演繹出巴比兩年關禁閉兼慘遭夥食減半的經歷。
達斯汀·霍夫曼,當之無愧的演技之神。
《雨人》演精神障礙患者;
《克萊默夫婦》演結了婚的普通白領;
《畢業生》演剛大學畢業的社會青年;
基本是演什麼像什麼,兩屆奧斯卡影帝便是他的實力認證。
他飾演的德加一看就知道是一個斯文人,說話的方式,神情動作都被賦予了強烈的個人特色。
這麼說吧,在達斯汀·霍夫曼的其他所有作品中,幾乎找不到任何德加的影子。
德加和巴比一文一武,他們的組合有別於史泰龍和施瓦辛格。
越獄的方式也截然不同。
巴比沒有急於行動,是因為他根本沒機會。他也不需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只需要有德加這個移動錢包,然後找到一個可以合作的人,賄賂他就行了。
一般越獄片,越獄行動往往是高潮部分。
《巴比龍》在第一幕就開始了越獄行動,放在70年代,這劇情節奏是很快的了。
當然他也不可能這麼快越獄成功。
剛進監獄的時候伏筆其實就埋下了。
第一次越獄,罰獨居房兩年;
第二次,再罰五年。
第一次越獄,巴比不知道獨居房是什麼概念,算是「初生牛犢不怕虎」。
第二次越獄,在獨居房差點就餓成精神病的巴比,仍然「不知悔改」,那就體現出他不成功便成仁的決心了。
整部電影他是講述他屢敗屢戰的不屈意志,不成功越獄,誓不罷休。
別人是用技術在越獄;
他是用生命在越獄。
很多評論說這部電影是關於自由的。
巴比活生生就是「不自由,寧勿死」的典型體現。
但如果僅僅是這樣,《巴比龍》的經典程度恐怕要大打折扣。因為類似主題的電影實在是太多了。
或許是看多了自由相關的電影,不由自主地也聯想到了自由。
只是點睛之筆的一句臺詞是,「你犯了作為人類最可怕的罪,我指控你,浪費生命!」
這是在巴比夢裡出現的場景。意味著這是他對自己的一種譴責。
既然主題是自由,那劇本為什麼不直接寫,犯了不自由的罪?
估計是因為,最核心的還不是自由。
而是生命。
劇本專門設置了德加這麼一個男二號,僅僅是為了給巴比的越獄提供幫助?
到最後兩個人都兩鬢斑白的時候,原因就比較明顯了。
德加接受了自己的命運。
相比巴比的越獄想法,他更看重的是自己種的菜。
巴比仍然不屈服。
哪怕他已經白髮蒼蒼,看上去已經沒有任何成功的可能。
認命不好嗎?
認命就可以舒舒服服,躲在自己的小世界裡,種種菜,養養豬,還可以看看書,喝喝紅酒。
德加是巴比的一個反面。大多數人都會像德加一樣,願望沒辦法實現,就不去做了。認命做一個平庸的人,每天有吃的有喝的,不也是一種幸福嗎?
為什麼要認命?
明明你還有一條命可以用。
如果不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朝著自己設立的方向前進,無異於是在虛度生命。
浪費生命,就是在犯罪。
犯了罪,就要坐牢。
得不到想要的生活,不就是另一種牢籠。
與其說巴比在追求自由,不如說他是在追求自己想要的人生。
他是不認命的代表。
他縱身一躍,用行動證明,只要還活著,就沒有任何藉口認命。
也難怪有人會覺得《巴比龍》比《肖申克的救贖》更偉大。
究竟哪一部才是史上最佳越獄電影,見仁見智。
可以肯定的一點是,論真實感,真實程度,《巴比龍》要更勝一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