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改進的輥花團皮革手擦工藝的製作方法
2023-06-05 17:24:21 4
本發明屬於皮革處理領域,更具體地說,尤其涉及一種改進的輥花團皮革手擦工藝。
背景技術:
皮革處理技術中,純手擦工藝在單色皮上擦不同顏色,可以提高顏色的立體感和通透感,皮面可以出現不同顏色的層次感,增加古色古香的特性,更顯紋路線條,遮蓋一部分傷殘,增加皮面的利用率,然而純手工技術工作效率低;如採用純機械上色,顏色鮮豔有層次,還需要進行手擦進行修補多次,且沒有純手擦工藝的古色古香的特性;現有的技術還沒有可以將純手工和純機械優點相結合的皮革處理工藝方式。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改進的輥花團皮革手擦工藝。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改進的輥花團皮革手擦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S1、預封底:要求皮革無汙染,輥塗料覆蓋皮革表面均勻一致,邊角無漏輥;
S2、水光:要求槍均勻一致,皮革上無劃槓、無料點、無汙染、無花面、且水光劑噴塗均勻;
S3、燙平:在120-125℃下進行燙平,要求皮革邊角無壓折;
S4、摔軟:在溼度40-45%,溫度40-50℃標準範圍內進行摔軟,要求每兩小時檢查一次,直至皮革表面花紋自然,皮身柔軟;
S5、繃板:在溫度45-50℃標準範圍內對皮革進行繃板,要求繃板後表面平整無荔枝花,無荷葉邊;
S6、封裡:對皮革進行封裡;
S7、麵漿:對皮革進行55-60秒的麵漿處理,要求整張皮革表面顏色遮蓋均勻,邊角漏的需要找補到位;
S8、金屬層:對皮革進行金屬層處理,要求整張皮革表面顏色遮蓋均勻,邊角漏的需要找補到位;
S9、花團:用大花團輥對皮革進行花輥處理,要求整張皮革花團均勻,表面不能有輥印;
S10、水光:要求槍均勻一致,皮革表面無劃槓,無料點;
S11、摔軟:在溼度40-45%,溫度40-50℃標準範圍內進行摔軟處理,摔軟過程中,需要每30分鐘對皮革花紋和柔軟度檢查一次直至皮革表面花紋自然,皮身柔軟;
S12、封裡:對皮革進行封裡處理,要求封裡溫度範圍58-62℃;
S13、擦色:將皮革表面均勻通擦2-3遍,要求花紋裡面線條清晰,表面顏色檢查到位,如有不達標者需進行校色;
S14、烘乾:對皮革進行掛烘,在溫度53-56℃範圍內進行風烘乾;
S15、輥擦分色:對皮革進行輥擦分色處理;
S16、雙色:對皮革進行雙色處理,要求保持花團的對比度和擦色效果;
S17、固色一:對皮革進行固第一顏色,要求槍均勻一致,皮革表面無劃槓、無料點、無汙染、無花面、成膜溼噴且噴塗均勻;
S18、固色二:對皮革進行固第二顏色,要求槍均勻一致,皮革表面無劃槓、無料點、無汙染、無花面、成膜溼噴且噴塗均勻;
S19、烘乾:對固色不好的品種深色和紅色皮革進行掛烘,在溫度53-56℃範圍內進行風烘乾;
S20、成品繃板:將完成S18不需進行烘乾的顏色品種皮革陳放8小時後或完成S19需進行烘乾的顏色品種皮革烘乾後陳放4小時後,對成品皮革進行繃板處理,要求不能繃平皮身表面花紋。
優選的,所述S4和S11的皮革摔軟前需對比樣品皮革的風格和軟度,摔軟30分鐘根據樣品皮革對比光澤、花紋、手感來判定皮革是否摔軟。
優選的,所述S20成品繃板需要工作範圍為30-35℃。
優選的,所述S14和S19的烘乾,也可採用在100-105℃環境中進行平烘的方式。
本發明的技術效果和優點:本發明提供的一種改進的輥花團皮革手擦工藝,與傳統的皮革手擦工藝相比,本發明在傳統的純手擦的基礎上增加了輥花團工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且提升了顏色和風格的均勻性;與純機械相比,本發明製成的成品顏色層次感加強,增加了古色古香的特性,更顯紋路線條,遮蓋一部分傷殘,增加皮面的利用率。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並不用於限定本發明。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
實施例1
一種改進的輥花團皮革手擦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S1、預封底:要求皮革無汙染,輥塗料覆蓋皮革表面均勻一致,邊角無漏輥;
S2、水光:要求槍均勻一致,皮革上無劃槓、無料點、無汙染、無花面、且水光劑噴塗均勻;
S3、燙平:在120-125℃下進行燙平,要求皮革邊角無壓折;
S4、摔軟:在溼度40-45%,溫度40-50℃標準範圍內進行摔軟,要求每兩小時檢查一次,直至皮革表面花紋自然,皮身柔軟;
S5、繃板:在溫度45-50℃標準範圍內對皮革進行繃板,要求繃板後表面平整無荔枝花,無荷葉邊;
S6、封裡:對皮革進行封裡;
S7、麵漿:對皮革進行55-60秒的麵漿處理,要求整張皮革表面顏色遮蓋均勻,邊角漏的需要找補到位;
S8、金屬層:對皮革進行金屬層處理,要求整張皮革表面顏色遮蓋均勻,邊角漏的需要找補到位;
S9、花團:用大花團輥對皮革進行花輥處理,要求整張皮革花團均勻,表面不能有輥印;
S10、水光:要求槍均勻一致,皮革表面無劃槓,無料點;
S11、摔軟:在溼度40-45%,溫度40-50℃標準範圍內進行摔軟處理,摔軟過程中,需要每30分鐘對皮革花紋和柔軟度檢查一次直至皮革表面花紋自然,皮身柔軟,所述S4和S11的皮革摔軟前需對比樣品皮革的風格和軟度,摔軟30分鐘根據樣品皮革對比光澤、花紋、手感來判定皮革是否摔軟;
S12、封裡:對皮革進行封裡處理,要求封裡溫度範圍58-62℃;
S13、擦色:將皮革表面均勻通擦2-3遍,要求花紋裡面線條清晰,表面顏色檢查到位,如有不達標者需進行校色;
S14、烘乾:對皮革進行掛烘,在溫度53-56℃範圍內進行風烘乾;
S15、輥擦分色:對皮革進行輥擦分色處理;
S16、雙色:對皮革進行雙色處理,要求保持花團的對比度和擦色效果;
S17、固色一:對皮革進行固第一顏色,要求槍均勻一致,皮革表面無劃槓、無料點、無汙染、無花面、成膜溼噴且噴塗均勻;
S18、固色二:對皮革進行固第二顏色,要求槍均勻一致,皮革表面無劃槓、無料點、無汙染、無花面、成膜溼噴且噴塗均勻;
S19、烘乾:對固色不好的品種深色和紅色皮革進行掛烘,在溫度53-56℃範圍內進行風烘乾,所述S14和S19的烘乾,也可採用在100-105℃環境中進行平烘的方式;
S20、成品繃板:將完成S18不需進行烘乾的顏色品種皮革陳放8小時後或完成S19需進行烘乾的顏色品種皮革烘乾後陳放4小時後,對成品皮革進行繃板處理,要求不能繃平皮身表面花紋,成品繃板需要工作範圍為30-35℃。
實施例2
一種改進的輥花團皮革手擦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S1、預封底:要求皮革無汙染,輥塗料覆蓋皮革表面均勻一致,邊角無漏輥;
S2、水光:要求槍均勻一致,皮革上無劃槓、無料點、無汙染、無花面、且水光劑噴塗均勻;
S3、燙平:在120-125℃下進行燙平,要求皮革邊角無壓折;
S4、摔軟:在溼度40-45%,溫度40-50℃標準範圍內進行摔軟,要求每兩小時檢查一次,直至皮革表面花紋自然,皮身柔軟;
S5、繃板:在溫度45-50℃標準範圍內對皮革進行繃板,要求繃板後表面平整無荔枝花,無荷葉邊;
S6、封裡:對皮革進行封裡;
S7、麵漿:對皮革進行55-60秒的麵漿處理,要求整張皮革表面顏色遮蓋均勻,邊角漏的需要找補到位;
S8、金屬層:對皮革進行金屬層處理,要求整張皮革表面顏色遮蓋均勻,邊角漏的需要找補到位;
S9、花團:用大花團輥對皮革進行花輥處理,要求整張皮革花團均勻,表面不能有輥印;
S10、水光:要求槍均勻一致,皮革表面無劃槓,無料點;
S11、摔軟:在溼度40-45%,溫度40-50℃標準範圍內進行摔軟處理,摔軟過程中,需要每30分鐘對皮革花紋和柔軟度檢查一次直至皮革表面花紋自然,皮身柔軟,所述S4和S11的皮革摔軟前需對比樣品皮革的風格和軟度,摔軟30分鐘根據樣品皮革對比光澤、花紋、手感來判定皮革是否摔軟;
S12、封裡:對皮革進行封裡處理,要求封裡溫度範圍58-62℃;
S13、擦色:將皮革表面均勻通擦2-3遍,要求花紋裡面線條清晰,表面顏色檢查到位,如有不達標者需進行校色;
S14、烘乾:對皮革進行掛烘,在溫度53-56℃範圍內進行風烘乾;
S15、輥擦分色:對皮革進行輥擦分色處理;
S16、雙色:對皮革進行雙色處理,要求保持花團的對比度和擦色效果;
S17、固色一:對皮革進行固第一顏色,要求槍均勻一致,皮革表面無劃槓、無料點、無汙染、無花面、成膜溼噴且噴塗均勻;
S18、固色二:對皮革進行固第二顏色,要求槍均勻一致,皮革表面無劃槓、無料點、無汙染、無花面、成膜溼噴且噴塗均勻;
S19、成品繃板:將完成S18固色好的顏色(非紅色和深色)品種皮革陳放8小時後對成品皮革進行繃板處理,要求不能繃平皮身表面花紋,成品繃板需要工作範圍為30-35℃。
實施例3
一種改進的輥花團皮革手擦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S1、預封底:要求皮革無汙染,輥塗料覆蓋皮革表面均勻一致,邊角無漏輥;
S2、水光:要求槍均勻一致,皮革上無劃槓、無料點、無汙染、無花面、且水光劑噴塗均勻;
S3、燙平:在120-125℃下進行燙平,要求皮革邊角無壓折;
S4、摔軟:在溼度40-45%,溫度40-50℃標準範圍內進行摔軟,要求每兩小時檢查一次,直至皮革表面花紋自然,皮身柔軟;
S5、繃板:在溫度45-50℃標準範圍內對皮革進行繃板,要求繃板後表面平整無荔枝花,無荷葉邊;
S6、封裡:對皮革進行封裡;
S7、麵漿:對皮革進行55-60秒的麵漿處理,要求整張皮革表面顏色遮蓋均勻,邊角漏的需要找補到位;
S8、金屬層:對皮革進行金屬層處理,要求整張皮革表面顏色遮蓋均勻,邊角漏的需要找補到位;
S9、花團:用大花團輥對皮革進行花輥處理,要求整張皮革花團均勻,表面不能有輥印;
S10、水光:要求槍均勻一致,皮革表面無劃槓,無料點;
S11、摔軟:在溼度40-45%,溫度40-50℃標準範圍內進行摔軟處理,摔軟過程中,需要每30分鐘對皮革花紋和柔軟度檢查一次直至皮革表面花紋自然,皮身柔軟,所述S4和S11的皮革摔軟前需對比樣品皮革的風格和軟度,摔軟30分鐘根據樣品皮革對比光澤、花紋、手感來判定皮革是否摔軟;
S12、封裡:對皮革進行封裡處理,要求封裡溫度範圍58-62℃;
S13、擦色:將皮革表面均勻通擦2-3遍,要求花紋裡面線條清晰,表面顏色檢查到位,如有不達標者需進行校色;
S14、烘乾:對皮革進行掛烘,在溫度53-56℃範圍內進行風烘乾;
S15、輥擦分色:對皮革進行輥擦分色處理;
S16、雙色:對皮革進行雙色處理,要求保持花團的對比度和擦色效果;
S17、固色一:對皮革進行固第一顏色,要求槍均勻一致,皮革表面無劃槓、無料點、無汙染、無花面、成膜溼噴且噴塗均勻;
S18、固色二:對皮革進行固第二顏色,要求槍均勻一致,皮革表面無劃槓、無料點、無汙染、無花面、成膜溼噴且噴塗均勻;
S19、烘乾:對固色不好的品種深色和紅色皮革進行掛烘,在溫度53-56℃範圍內進行風烘乾,所述S14和S19的烘乾,也可採用在100-105℃環境中進行平烘的方式;
S20、成品繃板:將完成S19需進行烘乾的顏色品種皮革烘乾後陳放4小時後,對成品皮革進行繃板處理,要求不能繃平皮身表面花紋,成品繃板需要工作範圍為30-35℃。
綜上所述:本發明提供的一種改進的輥花團皮革手擦工藝,與傳統的皮革手擦工藝相比,本發明在傳統的純手擦的基礎上增加了輥花團工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且提升了顏色和風格的均勻性;與純機械相比,本發明製成的成品顏色層次感加強,增加了古色古香的特性,更顯紋路線條,遮蓋一部分傷殘,增加皮面的利用率。
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發明,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