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丫鬟選題的目的和意義(在小說紅樓夢中)
2023-06-04 10:58:38
在古典小說《紅樓夢》中,「姑娘」的稱呼是一共有著三種含意的:一、指未出閣的女孩子,其中的「娘」讀輕聲。
在小說第七回「送宮花賈璉戲熙鳳,宴寧府寶玉會秦鍾」中,周瑞家的見到薛寶釵的時候,稱她為「姑娘」,見到林黛玉的時候,也是稱她為「林姑娘」,這裡「姑娘」的意思和現在的語言習慣是一致的,指的都是還沒有結婚的小女孩。
周瑞家的也忙陪笑問:"姑娘好?"一面炕沿上坐了,因說:"這有兩三天也沒見姑娘到那邊逛逛去,只怕是你寶兄弟衝撞了你不成?"
周瑞家的進來笑道:"林姑娘,姨太太著我送花兒與姑娘帶來了。"
二、指姑媽,其中的「娘」讀二聲。
按照脂硯齋的批語所解釋,北方人稱姑母為姑姑,南方人稱姑母為娘娘,所以在小說《紅樓夢》中,有時候就把這兩個稱呼給「綜合」起來,稱姑母為「姑娘」。這裡的「娘」就只能是讀二聲了,因為畢竟是代替的「母」字。
明代的文學家洪楩在他的《清平山堂話本》裡,有這樣一句話「原來姑娘死了姑夫,與兒子開著飯店,當見侄兒,來家同坐。」其中的「姑娘」,說的就是姑姑的意思,作者洪楩就是錢塘人。
在小說《紅樓夢》中,對於姑姑這一親屬的稱呼,可是「姑娘」和「姑媽」混著用的。小說第十回「金寡婦貪利權受辱,張太醫論病細窮源」中有這麼一句話:「且說他(金榮)姑娘,原聘給的是賈家玉字輩的嫡派,名喚賈璜。」這裡所說的「姑娘」,指的就是金榮的姑姑璜大奶奶。
小說裡有時也會把姑姑稱為姑媽,在第五十七回「慧紫鵑情辭試忙玉,慈姨媽愛語慰痴顰」中,寶玉對紫鵑提到黛玉的父母的時候,就是這麼說的:「你又說白話。蘇州雖是原籍,因沒了姑父、姑母,無人照看才來的。明年回去找誰?可見是扯謊。」
有趣的是,有時候作者在一個人的話裡,還可以把對姑姑的兩種稱呼——「姑娘」和「姑媽」都用上。在小說的第九回「戀風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頑童鬧學堂」中,當寶玉問起金榮是哪一房的親戚的時候,茗煙立即就接上了話茬:
茗煙在窗外道:"他是東胡同子裡璜大奶奶的侄兒。那是什麼硬正仗腰子的,也來唬我們。璜大奶奶是他姑娘。你那姑媽只會打旋磨子,給我們璉二奶奶跪著借當頭。我眼裡就看不起他那樣的主子奶奶!"
茗煙的前半句是向寶玉說的,回答了金榮和賈府的親戚關係,他的後半句是向金榮說的,譏笑賈璜一家的貧窮和向王熙鳳獻殷勤。但不知道茗煙為什麼能夠把這同一種親戚關係的南北兩種叫法,切換的如此的隨意順口。
三、對通房丫頭的稱呼,其中的「娘」讀輕聲。
通房丫頭是一種介於丫鬟和妾之間的身份,比普通丫鬟的地位略高一些,但比妾的地位要略低一些。她們以前大多是女主人的陪嫁丫頭,比如小說中的平兒,她就是王熙鳳的陪嫁丫頭,因為王熙鳳想要一個賢良的美名,所以才不得不把平兒提拔到了通房丫頭的級別,所以周瑞家的就稱平兒為「平姑娘」。
另一種情況,就是在男主人結婚之前就早已經放在房裡的丫鬟,她們可以對自己的男主人進行性啟蒙,比如寶玉房裡的襲人就屬於這樣的角色,只是因為寶玉還沒有結婚,所以襲人還算不得是正式的通房丫頭。
在小說的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中,晴雯和寶玉拌嘴,襲人趕緊過來平息事態,可是一不小心將自己和寶玉稱作了「我們」,惹得晴雯醋意大發:
(晴雯)冷笑幾聲,道:"我倒不知道你們是誰,別教我替你們害臊了!便是你們鬼鬼祟祟幹的那事兒,也瞞不過我去,那裡就稱起`我們'來了。明公正道,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也不過和我似的,那裡就稱上`我們'了!"襲人羞的臉紫脹起來,想一想,原來是自己把話說錯了。
在晴雯的話裡,譏刺襲人的身份只不過是個普通的丫鬟而已,連個「姑娘」(通房丫頭)都不是,怎麼就好意思和寶玉統稱為「我們」了。晴雯話裡的「姑娘」,就是小說中對通房丫頭的稱呼。
四、有的時候,小說《紅樓夢》中這個「姑娘」的真實含義,是需要讀者根據上下文來具體分析的。
在小說的第三十九回「村姥姥是信口開合,情哥哥偏尋根究底」中,就有這麼一段話:
二門口該班的小廝們見了平兒出來,都站起來了,又有兩個跑上來,趕著平兒叫"姑娘"。平兒問:"又說什麼?"那小廝笑道:"這會子也好早晚了,我媽病了,等著我去請大夫。好姑娘,我討半日假可使的?"······周瑞家的道:"當真的他媽病了,姑娘也替他應著,放了他罷。"
在這裡,小廝對平兒的稱呼是「姑娘」,那麼這個小廝稱呼平兒的「姑娘」,究竟是指著平兒「通房丫頭」的身份叫的呢,還是他把平兒稱為姑姑的意思呢?
我們在聯繫上下文以後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小廝對平兒的稱呼,其實指的是「姑姑」的意思,因為後面他為了向平兒請假,還向平兒進一步的討好,稱她為「好姑娘」呢。
但是緊接著周瑞家的對平兒叫的那聲「姑娘」,則是她指著平兒的通房丫頭的身份叫的了,因為周瑞家的既不能稱平兒為姑姑,平兒也已經是一個婦人,不再是一個小女孩兒了。
作者之所以要這麼寫,和他的經歷有一定的關係,同時也是為了避免當時的文字獄的迫害。曹雪芹出生於南京的江寧織造府,而他們家的親戚又分別在蘇州、揚州、杭州等地做官,所以幼年時的曹雪芹經常的借著走親訪友的機會,遊歷了江南的多個地區,對那裡的風土人情有著很深刻的印象。
在曹雪芹大約十三歲的時候,曹家獲罪被抄,一家人只好離開了南京,住到了在北京的一處住宅裡。等到乾隆初年,曹家的罪過被赦免,成年後的曹雪芹又結交了大批京城的公子王孫,所以他對北方的文化習俗也有了一些更深的了解,所以在他的小說中描寫的生活習俗,經常是南北混搭的。
清代的文字獄搞的還是很厲害的,尤其是曹雪芹在寫作《紅樓夢》的乾隆年間,所以他在自己的小說中,一上來就說這部書是「無朝代年紀可考」的,而他在小說中各個地域的生活習俗等方面的「混亂」,也可以避免那些「有心人」的指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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