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明星代言的定型粉(媚粉正在毀掉明星)
2023-06-04 15:56:42
最近女團風有點大。
有關青你2的話題越來越多,「冰清玉潔」裡的申冰,今天就被扒出疑似小三經歷。
這類真假難辨的瓜,飄無心吃。
反倒是另一個現象,值得討論。
先是導師Lisa機場被追拍,對著粉絲比心,很會營業。
評論感慨同樣的行為,要在內娛,就會被罵媚粉。
熱門選手許佳琪,也被翻出小透明時期的「媚粉」行為。
專門艾特某個粉絲,祝他生日快樂。
還甜甜地說:你會一直陪著我的對麼?
本來算是走心的回饋。
但因為「媚粉」大多會走向偶像失聲的境地。
它成了一個挑動路人和粉絲敏感神經的詞。
偶像發語音、發圖、和粉絲互動,都可能被蓋章「媚粉」。
把正常營業全都歸結為媚粉,是不是另一種矯枉過正。
這其實關係到一個問題:
明星和粉絲,究竟該如何相處。
飄今天想藉此聊一聊。
先拋出一個問題,「媚粉」存在嗎?
存在。
從字面意義上看,「媚」有著迎合、順從的含義在。
放在明星身上,它指的是一種討好的姿態。
因為清楚粉絲喜歡什麼、在意什麼,從而去刻意滿足。
什麼樣的行為才是媚粉?
就比如,不少偶像意識到自己承擔了部分粉絲的「性幻想」。
有意從話語或行為上,去滿足、加深粉絲在這方面的想像。
程度淺的,把粉絲喊成自己的女人們。
乍一聽,以為擁有了一整個後宮。
或是明晃晃地說,把粉絲看成自己的「女朋友」。
粉絲作為局中人聽了自然歡喜。
但局外路人看著這姿態難看的空頭支票,不免覺得牙酸。
韓國偶像籤售時,還有過把自己咬一口的食物,放到女粉絲的嘴裡。
這樣「媚粉」,當然也能圈到粉,但卻讓人覺得噁心。
因為這兩者之間的互動,本質上,是一種滿足和討好。
你把我當幻想對象,我也滿足你的想像。
如此討好,看起來是把雙方關係捆綁得更緊。
事實上,卻會讓彼此逐漸「迷失」自我。
把偶像想像成自己的男友或女友,粉絲不免產生更強烈的佔有、支配偶像的欲望。
偶像也因擔心脫粉,過度討好粉絲,從而束縛了自己的事業發展。
典型的,是有「求生欲」的偶像們。
曾舜晞拍完倚天吻戲後,擔心粉絲生氣,跑到粉絲群裡哄。
「豬蹄子」和「母豬」的愉快對話。
背後卻是對自己定位失敗的困窘。
或是和畢雯珺一樣費盡唇舌解釋,道歉,保證……
更有甚者,投「粉絲」所好,到了低俗的地步。
像SNH48在舞臺上大跳辣眼的、大尺度性暗示的舞蹈,實在太low。
恕飄飄直言,一個偶像如果做到這種地步,和扮演一個滿足粉絲「意淫」的人偶,又有什麼區別?
偶像在粉絲眼裡成了滿足幻想的物品。
姿態是討好的,但心裡衡量的,卻是自己的利益所得。
沒有利用價值的粉絲,他們也不在乎。
在這種關係中,粉絲和偶像不是一種精神上的陪伴。
而是成為相互捆綁,相互利用的工具罷了。
一旦利益被觸動,這種關係,說散就散。
那,再進一步說,是不是所有互動,都是「媚粉」?
其實不是。
「媚粉」指的是姿態卑微的討好,他們的互動是有目的性的。
偶像並沒有把自己放在一個和粉絲平等的位置上,而是低於對方的。
這樣的關係,對偶像而言,是束縛。
對粉絲來說,也讓她們深深陷入了與偶像不可能的虛幻關係裡。
這不是一種良性互動。
良性互動是什麼樣的?
關鍵在於「平等」二字。
王俊凱之前空降超話,和粉絲互動,被不少人定性為「媚粉」。
但飄卻不這樣認為。
看看他和粉絲對話——
「不想我來」「看不過來」……
言語間並沒有絲毫討好的意味,反而和朋友聊天一樣自然親切。
這是「寵粉」,而不是「媚粉」。
寵粉,是能及時回應、感念粉絲的支持,像朋友一樣去關心他們,掛念他們。
它更像一種精神上的陪伴和親近。
張震也經常空降粉絲群裡,和他們聊天。
透露自己喜歡吃什麼。
感謝粉絲對自己電影的支持。
了解粉絲的生活。
這樣的互動,其實是給粉絲提供了一個了解自己的渠道。
既親近,也不失分寸感。
聊完天,還會讓粉絲「該上班的上班,該發呆的發呆」。
營造一種相互陪伴,但各有自己生活的氛圍。
既讓粉絲感覺到被重視的溫暖,又不會越界。
這樣的關係,更接近朋友之間的相處方式。
真正關心粉絲,是會在意他們的安全,比如演唱會後,包車送他們回家。
或是給粉絲準備食物,擔心他們被餓到。
是會保持和粉絲的距離,不輕易接受粉絲的禮物。
胡歌就曾跟粉絲明確,不收生日禮物,如果粉絲想做點什麼,就為自己許個小願望。
不是冷冰冰地拒絕,無視粉絲的應援,但也明確表明自己的態度。
之前粉絲為支持他的電影,組織大規模的買票。
而後胡歌出面勸粉絲退款,但也沒有和粉絲劃清界限,而是稱為「我們的家事」。
說到底,真正重視粉絲的偶像,並不需要去學習如何「寵粉」。
正如普通人交朋友,不需要小心翼翼立個「規矩守則」,去明確哪些該做,哪些過了界。
分寸感,產生於發自內心的尊重,體現在日常的微小細節裡。
之前楊洋有次在機場的咖啡館休息,結果引來一堆羊毛對著他拍照。
他一邊對粉絲說「你們這樣會影響到其它人」,一邊主動帶粉絲離開,「我陪你們一起出去」。
順應粉絲的期待,不該全被扣帽子「媚粉「。
尤其當偶像並不是在縱容,而是有底線地對粉絲的互動有所回應時。
張曼玉在《少年可期》中,和樂華七子分享經驗,第一條,是在路上看到粉絲熱情揮手時,別刻意裝酷。
有個朋友提醒我的
有一次我笑了
一個粉絲開心到我旁邊的朋友說
你讓她很開心 為什麼不多做一點
很小的事
但有個溫暖在
(所以)不酷也要做
不討好,但也不會拒絕一些普通的互動,讓粉絲感到被尊重,而不是感到滿意。
這大概就是「寵」和「媚」的根本區別——
粉絲和偶像,誰也不比誰高貴或卑微。
一份平等的回應,不為利用,只是在表達,我看到了,我很感激。
那,愛豆媚粉,是否就是偶像失格?
坦白說,雖然飄也對那些沒得洗的無底線「媚粉」,噁心至極。
但並不想一棍子打死。
更反對輕易就動用「偶像失格」這類誅心之詞,去界定。
畢竟,「失格」的形容對象,比起人,更像神。
而偶像說到底是「職業」。
也唯有將它當成職業。
才有可能避免他被神化、人偶化,甚至於,失聲的後果。
偶像究竟是怎樣的職業?
我的答案大約要冒犯不少人:一類美貌、人格魅力、唱跳實力佔相同比重的職業。
「有(舞臺)作品就是最佳寵粉方式」,其實並不那麼適用於偶像這行。
愛豆們的作品,也不是唱跳,而是他整個人。
某種程度上,販賣男/女友幻想,的確是偶像的一部分「工作內容」。
試圖通過「媚粉」來圈粉的偶像,不過是其中,專注於「賺快錢」的一類。
比起失格,他們更像是失分寸。
與其去定性「對不對」。
不如說,這是粉絲和偶像在共同做選擇。
你可以迷戀低俗互動。
卻必須承擔後果。
毫無原則、默許粉絲無底線要求的愛豆,首先失去的,或許就是遭受「反噬」時,理直氣壯叫屈的資格。
因為距離和邊界,是偶像自己先打破的。
粉絲和偶像之間還是要劃清界限
這一點我們粉絲很明白,而偶像們也很清楚
如果不這樣拉開距離
我們的關係就難以維繫了
而更極致的「媚粉」,則是個惡性循環。
不再只沉默式縱容,而是明晃晃地迎合粉絲投諸在自己身上的「意淫」。
成為滿足如今越來越講究「存在感和參與感」的粉絲們,享受「追星造夢」體驗的工具。
只會被划進最low的、賣臉吃飯的那一類偶像。
但偶像與粉絲之間,本可以主動選擇另一種更奇妙浪漫的關係:
一個總是揚言「打破粉絲幻想」的偶像,照樣會有很多人愛。
始終隔著屏幕的愛豆和粉絲,最初或許是因為「臉」結緣。
但能產生精神化的、更豐富的羈絆的,一定是持續不斷的表達——
對待每件小事的態度、每次回應中呈現的喜惡傾向,這些瑣碎細微之處的累積,所呈現的,迷人特質。
可能是朱一龍聊到《丹麥女孩》,興奮地表示,我也想挑戰這樣的角色。
可能是林更新拍戲,與合作演員雙方粉絲因一點小事開戰,於是強勢下場提醒:
這是在維護偶像,還是純粹白痴鬥嘴?
也可能是,炎亞綸發表過的,一段看似自大傲慢,實則走心的「偶像的意義」。
愛豆和粉絲的距離感,不是非得用卑微的媚粉姿態去縮短。
因為欣賞而被吸引;因為崇拜而追逐;因為相似的缺憾而想要陪伴;甚至是,某個想法、某段經歷,在一瞬間引起的強烈共情。
這些情緒情感,依然可以拉近兩個人。
由此建立的羈絆,更長久,也更牢不可破。
飄飄始終相信,偶像這個職業,帶給粉絲的情感和精神體驗,本可以很豐富。
這才是更多人追星的理由。
通過「媚粉」販賣「顏值」和「幻想」,只是最低級的一層。
而,我所能想像到的,偶像和粉絲之間的最美好的關係,其實是——
偶像,就像我們頭頂的月亮。
有人愛他永遠皎潔不可及;
有人憐他陰晴圓缺也會破碎;
有人愛他讓自己找到,更廣闊的日月星辰;
抑或只是,純粹愛他曾照亮指引過自己的一段夜行;
但,月亮始終在那兒,不遠不近,卻不會只照耀一人。
可這段距離,也不是讓我們卑微的。
反而應該感激。
感激正是有這份「不遠不近」,給追逐月亮的人,最後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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