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內閣保證法案通過(威斯敏斯特法案一通過)
2023-06-11 18:24:06 1
導讀:大英帝國最強盛時,領土約3367萬平方公裡,人口和領土面積均達到世界的四分之一左右,世界一半的一半都姓「英」!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南非都是它的殖民地,印度及亞洲大多數國家在這的殖民管轄之下;但隨著美國的崛起和自身的鞭長莫及,這個有史以來最大的環球殖民帝國,老態初顯,面臨著分崩離析的困境。
所以,大英國協這個看似國家的組織就應運而生!伴隨著一部叫《威斯敏斯特法案》的產生,大英國協也誕生了,悲哀的是大英國協的成立發展史就是大英帝國的沒落史;那麼,當時的大英帝國為什麼要制定一部讓自己最終解體的法律呢?
其實這部法律的出臺一點也不自願,是形勢所迫,也是權宜之計,為的是安撫殖民國內部要分家的獨立情緒,沒想到一妥協,「一大家人」就再也回不到過去「一條心」的模樣,反倒為最終徹底分家提供了法治依據。
《威斯敏斯特法案》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影響呢?
這是因為這部法案中,像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南非這樣的國家不再是殖民國,而是獲得了平等的獨立和平等的主權地位的成員國,大家只要共尊「英王」為元首就行;而大英帝國由此成了「懶散」的成員國組織大英國協。
其實,這個法案剛剛制定時的目的是為了穩定大英帝國的龐大家族成員,安撫內部的「分家情緒」,防止後院起火。
但是,獨立和主權是任何一個國家活躍在國際舞臺上最重要的兩大支柱,而《威斯敏斯特法案》直接為加拿大等自治領國家在國際舞臺上搭建了這兩大支柱。
所以,《威斯敏斯特法案》這個大英帝國的上層建築代表,在發揮完安撫作用的價值後,繼續延伸出了推動內部獨立的法治保障,讓加拿大等國家獲得了政治上獨立的優勢地位,而這樣的權利當然是這些國家實際領導人喜聞樂見的事情,隨著時間的推移,大英帝國的組合就成了空架子的形式主義,最終分崩離析在預料之中。
英國在第一次工業革命後,一躍成為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將觸角伸向了世界各地,遍地都是它的殖民地,全世界都是它的後院藏寶屋,真是不可一世的大英帝國,雖然是用不恥的殖民方式統治,但在英國看來也是無上的榮耀,為什麼會向殖民國讓步呢?
其實,隨著在美洲的失利,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英國一直在走下坡路,已經變得老態龍鍾!
但是,即使在軍事及經濟力量方面有所削弱,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英王仍然被許多殖民國家奉為「神」一樣的存在,即使這些國家已有了離心力,但仍然不敢明目張胆的鬧情緒,但是不平和的聲音也不少。
英國當權者也發現,再向過去一樣用殖民地部去聯繫這些國家,已經不適應現實管理的需要,所以專設了自治領部,讓這些國家成為自治國家,享有獨立權和自主權。
而英國讓步最大的原因是,這些國家的領導者都是大英帝國的貴族子孫,自己的娃娃哭鬧起來當然得哄哄,給點好處,本想著傳自一脈,後續還能管控,但忽略了這些政治家逐利的天性,所以最終還是不得不分家!
所以,在1931年通過了《威斯敏斯特法案》,告訴這些國家,你們和英國一樣是大英帝國的子孫,你們共同效忠於英王,你們是帝國內的自治共同體,和英國地位是平等的,你們的內政和外交事務可以自己作主,加入大英國協這個大家庭還可以避免別人欺負。
如此看來,當時的英帝國並不是對自己的殖民地轉變了做法,而是為了哄好自己的娃娃,能給自己的子孫後代留點好處,其實很正常!或許孩子大了鬧分家大英帝國已經預料到,所以才會同意出臺這樣一個法案來作為權宜之計。
《威斯敏斯特法案》的通過,讓大英國協正式形成,也正式讓大英帝國走向衰落;既然這部法案的本質目的就是為了促成大英國協的形成,為什麼要卻說它最終推動了大英帝國的分崩離析呢?
我們來看看它的主要規定就知道!
《威斯敏斯特法案》規定:白種人統治的自治領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南非與英國組成大英國協,它們是獨立和平等的主權國家,只要共同擁戴英王為國家元首就行。
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南非哪一個國家,放到現在不是有一定存在感的政治體,而法案卻讓這些國家可以有獨立和平等的行使主權,那麼就相當於讓他們絕對自治。雖然,當時的英國還是自信的,他們認為只要是由英國的「白種人」統治的自治領,就可以像兄弟一樣相處,但忽略了兄弟也會有二心,兄弟翅膀硬了還會想單飛的道理。
獨立和主權是一個國家稱之為國家最基本的要素,而作為自治領的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南非等成員國家已經有了這兩大法定,那麼相當於此時已經是獨立的國家,只不過對英王發了一個效忠的誓言而已!
而且,《威斯敏斯特法案》將之前殖民它們的法治枷鎖拿開了,反而給了它們獨立的法治授權,讓各自治領議會與帝國議會有平等立法權;還特別指出英國議會的任何一項法律,未經自治領承認對自治領均不適用;甚至自治領可以隨意修改和廢除過去帝國議會通過的任何法案,自治領頒布的任何法律無須經過英國議會批准;各自治領國家內政外交自主。
對英國這樣三權分立的國家來說,這個法案將行政權、司法權、立法權完全還給了自治領國家,英帝國甚至無權幹涉自治領國家的內政和司法,那麼大英國協看起來像不像一個可以隨時脫離的鬆散組織,這並不像殖民時期必須完全服從一樣牢靠。
所以,從《威斯敏斯特法案》通過之日,就註定了大英帝國要分崩離析,本意雖是安撫,結局卻是解體!
即使在今天看來,英國當時出臺《威斯敏斯特法案》去籠絡各殖民國的心思很盛,但這並不妨礙這部法案在相反方向發揮作用。
在第二次大戰後,世界秩序重構,第一梯隊國家陷入了冷戰思維中,雖然大英國協各成員國之間看似沒有明顯的矛盾形態,但你的你說了算,我的我說了是,形式上看大英國協是一個統一的聯邦體,實際已經是各自為綱的利益追逐國,可以說《威斯敏斯特法案》反倒動搖了英國穩固殖民統治的法治基礎。
一部以穩固統治為目的而出臺的《威斯敏斯特法案》,最後卻成為大英國協分崩離析的法律依據;估計英王也沒想到世界形勢轉變如此之快,所以任何事情,要想用法律方式去解決,那麼就不能動搖了根據,否則是很難挽回的,當然絕大多數人卻是樂於見到這樣的局面!
當然,歷史的發展也不僅僅是一部法案就左右的,是各種因素綜合後所產生的結果,只不過《威斯敏斯特法案》成為了大英國協成立的起點,又預定了大英帝國走向的終點!或許這就是殖民地發展過程中的後遺症,不是你的早晚要還回去,即使從法律上完成了不平等佔有,並在實際中強勢統治,甚至從程序和實體上都獲得了依據,但是利益往往會成為分離的催化劑,成為人所不可掌控和預料的新誘因。
像加拿大,澳大利亞這樣領土廣闊,自然資源豐富的國家,在嘗到了獨立和自主的甜頭後,對英王只需要表面的奉承就行;而且在二戰後它們找到了新的依靠美國,想分家的時候,美國會以世界警察的角色保護它們免遭麻煩,而英王看著一去不復返的形勢也挺無奈,大英國協就這樣成了一個名存實亡的組織。
在《威斯敏斯特法案》的作用下,大英帝國開始了新的統治方式,其實是收縮了擴張的翅膀,想守住來之不易的成果,但廉頗老矣,且能完好,最終分家就不可避免!
當然,作為曾經殖民地最多的國家,其對世界危害是巨大的,雖然用法治手段解決了些看似公正的問題,但是從未站在正義制高點上的大英帝國,分崩離析是歷史進步過程中早已註定的結局。
雖然這部法案成了大英帝國走向分離的分水嶺,但在當時卻對英國的殖民經濟和聯邦政治也貢獻了積極的價值,這樣的法治價值在當時的歷史形勢下還是值得肯定的,畢竟讓許多殖民地國家徹底獲得了獨立和自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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