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工齡少了還能找回來嗎(找回特殊崗位上的8年工齡)
2023-09-23 01:15:52 2
幹了10餘年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申請提前退休的龐華(化名)卻吃了「閉門羹」。直到找上檢察院,經抗訴監督,人社局認可龐華從事有毒有害工種已滿8年,補發了6年退休待遇18萬餘元。
申請提前退休被拒
1980年底,龐華到鍋廠上班,成為一名工人。5年後所在單位與電纜廠合併,龐華於1991年3月被調到電纜車間,從事「擠橡」工作(也叫橡皮絕緣電纜工,屬於有毒有害工種),一直幹到2004年廠子破產。
2015年5月,滿55周歲的龐華申請提前退休。人社局審查了龐華的職工檔案材料,認為形成於1993年的《企業職工檔案工資審批表》只能證明1992年龐華幹的工種是「擠橡」,無法證明其他年份龐華還在這個工種上;而電纜廠工資發放名單中只能證實龐華在電纜車間工作,也沒法認定其工種。最終,人社局認定龐華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年限僅為1年,沒有批准龐華的提前退休申請。
2016年8月,龐華提起行政訴訟,法院經審理,最終判決駁回了龐華的訴訟請求。
「工資審批表」暗藏玄機
龐華不解,事實擺在那,怎麼就得不到認同?2019年8月,他來到徐州市檢察院訴說了自己的遭遇。了解案情後,檢察官發現問題的關鍵就出在工資審批表等檔案上。
當時的職工工資變動登記政策是怎樣的?帶著這個問題,檢察官找到了人社局專門負責退休審批工作的工作人員了解情況。以前企業職工工資表都是每年一張,能夠詳實記錄工種及工資調整情況。到了1991年,國家推行企業職工工資改革,變成每人一張總表,表頭登記職工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工種等內容,下面設置工資變動欄,哪年變動就進行登記。只要工種不變動,一張表記錄到底。
如此說來,龐華檔案中僅有一張《企業職工檔案工資審批表》記載他從1991年至1999年工資上調情況,而其他內容一成不變,代表著工種也沒發生過變化。
為了進一步紮實證據,檢察官還對龐華曾經的同事進行調查取證。電纜車間原負責人告訴檢察官,龐華自1991調入電纜車間以來,一直工作到廠子破產,都沒有換過崗位。並且電纜車間除了梳絲、電工兩個工種,其他全部為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而這兩個工種的工資單是單獨做的,不在電纜廠提供的工資發放名單上。這一事實再次排除了龐華從事非有毒有害工種的可能。
對此,檢察官分析認為,龐華的問題可能不是個案,同車間其他工人退休如何處理?龐華告訴檢察官另有兩名工友同他情況相同,已被批准提前退休。為此,檢察機關到人社局了解情況,發現其中一人情況確與龐華相同,但已經被批准提前退休。
抗訴監督爭取圓滿結局
隨著調查的深入,事實逐漸清晰,龐華一直在電纜車間工作,這個事實無可辯駁;而電纜車間除了梳絲、電工兩個工種,其他均是有毒有害工種;為區別開來,梳絲、電工工人的工資單是另做的,與龐華在同一張工資發放名單上的已被批准提前退休,顯而易見龐華從事的就是有毒有害工種。雖然工資審批表沒有逐年列明工種,但這是行政管理改革引發的;如果龐華工種發生過變化,肯定會另做新的審批表或者標明。檢察機關經過證據梳理認定,龐華從事有毒有害工種已滿8年。鑑於此,2019年12月,檢察機關向法院提出抗訴。
江蘇省高級法院再審過程中,人社局主動認領了職責,於2021年6月18日為龐華補辦了提前退休手續,並補發了退休待遇。
轉自:檢察日報
作者:管瑩 鮑莉
來源: 最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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