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的自述作文450字
2023-10-23 12:48:32
篇一:筆的自述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鋼筆。我是一個小男孩逛街時在商店裡買回來的。
我是用鐵和塑料做成的。我的個頭不算高,也不算低,大約有一拃那麼長。我的形狀偏橢圓,還有些偏長方形,帽子和鞋跟是平的,帽子上面還有裝飾呢。我穿著一身漂亮的服裝,帽子和鞋子是銀 色的,有點像白灰色,衣服是黑色,還有些亮。帽子、鞋子上有著不同形狀的條紋,比如直線、弧線、小圓圈等,十分好看。
我是由「帽子」「頭」「舌頭」「脖子」「身體」和「肚子」組成。你先把我的帽子拔下來,會看見頭和舌頭緊挨在一起,就像一對親兄弟,因為夜晚太冷了,沒有被子,於是抱在一起正在取暖。 把我的衣服擰下來,會看見肚子和脖子緊挨在一起,怎麼拔,也拔不動,就像生了根一樣。仔細看,肚子上有一個按鈕,嘻嘻,那個就是我的「肚臍」了。你按一下,墨水就從「腸子」裡「跑」出來, 如果你把我的頭放在墨水裡,同樣按一下,墨水就又「鑽」進我的腸子裡。
我不僅可以寫字,還能畫一些線條和圖畫。我可一點也不挑剔,如果我餓了,你讓我吃什麼顏色的墨水,我就吃什麼顏色的墨水。還有,你想讓我幹活的話,那要讓我先吃飽,不然,我就沒力氣幹 活了。
小主人每天都用我寫字,我們已經有感情了。
篇二:筆的自述
大家好,我是一隻粗0。38毫米的水筆。現在我的水已經用完了,這就代表著我已經失去了活力,沒有了青春。可是我的一生是光榮的,我現在就給你講一講我輝煌的「戰績」。
在我還剛出生幾個月的時候,我被放在了一棟「大房子」裡,在那兒有許多我的兄弟姐妹,過了幾天,我們被放在了一個架子上,可是我們的「房子」還沒有站穩,就被一個人給拿走了。就這樣,我 被帶到了小主人家。在小主人家,小主人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從我們的身邊拿走一位同志,一天天過去了,我看著房中的水筆日益減少,不禁開始擔憂了起來,時常會想那些被拿出去的筆怎麼樣了。
有一天,我也被拿了出去,可我發現,外面的世界七彩繽紛,可好玩了!我還發現,主人對我很好,每天都會讓我在紙上舞蹈,累了就回到一個大家庭裡休息,每隔一段時間還會幫我「體檢」一次呢! 這使我感到很快樂。
可是美好的時光總是短暫的,隨著時間的變化,我身體內的能量也越來越少,主人發現了我沒水後,就把我毫不留情的丟進垃圾桶裡。這使我感到很傷心。我躺在垃圾桶裡想:我這一生雖然結局不是好 的,但是我的一生是光榮的。現在,我將在垃圾桶裡度過餘生,如果我還有來世,我願意再做主人的筆為他寫出更好的字!
篇三:筆的自述
大家好,我叫自動筆。你看,我身穿銀灰色的盔甲,這盔甲可是用不鏽鋼做的哦,而且還很堅固呢!我的身體細細的,顯得很苗條,很像一根短一點的筷子,我的頭頂上還有個頭盔呢!你說,我 帥不帥呀?
我有個很大的用途,就是寫字。大家會想,鉛筆不也能寫字嗎?但是我不像鉛筆那麼麻煩。 因為鉛筆斷了要用刨筆機來刨,而我斷了,只要按一下我頭上的頭盔,我的「尾巴」處就會「吐」出筆芯來, 這樣我就能繼續寫字了。 如果我沒有了筆芯,只要按我頭上的頭盔,把筆芯從尾巴上往裡面塞就行了。上課的時候,如果要寫字,小主人就會拿起我寫字。
但是,我還有兩個缺點,就是我的身體是圓的,如果小朋友拿不好,寫出的字就不好看了。還有一個就是我有點重,拿起來會覺得有點累,但是時間長了,你就會習慣的。
我和小主人的感情很好,他很愛護我,他每天都把我放在筆袋裡,一做作業就用我,我好高興啊!我以後一定會更加努力的「工作」的。
篇四:筆的自述
同學們,你們知道我是誰嗎?我是小主人的好幫手—自動筆。
我的外表非常漂亮。身穿一件白色的外衣,上面印著米老鼠的圖案,非常精緻。我身上還有星期,讓小主人知道時間。我還有很多功能呢!只要小主人一按我的頭,就會從尾巴裡出來一根鉛芯, 就可以用它寫字啦,畫畫啦……我可是必備品。當我斷線時,小主人就把我的筆芯裝好,這樣,我又可以安心地為小主人服務了。
小主人可愛護我了。我伴隨他已經有半年多了。知道我為什麼不會被小主人弄丟了嗎?哈哈!我的小主人可是個有心人哦!他在我身上做了記號,每次弄丟時,小主人看了記號,就又可以把我找回 來了。我和小主人很要好,我和他形影不離,他整天得著我去學校。我寫出來的字細細的,比鉛筆大哥寫出來的字漂亮多了。
我希望小主人能用我寫出漂漂亮亮的字,用我考出一百分!
篇五:筆的自述
我是一枝漂亮的鉛筆。前幾天早上,我剛剛站上文具店的櫃檯。我從牆上的鏡子中打量著自己:筆直的身體上有藍白兩色,上面畫著可愛的米老鼠米奇和米妮,另一段上畫著變形金剛,筆尾配的紅色橡 皮還散發出一股股草莓的清香。果然,不久就有一個小男孩買了我,送給了他的好朋友晶晶。一開始,晶晶對我可好了,輕拿輕放,我有的地方髒了,他也會細心耐心地用他潔白的橡皮小心翼翼地把我 擦乾淨。我禿了的時候,小主人也會輕輕把我的頭塞進刨筆刀裡,緩緩地轉動把手,把我刨的尖尖的。有時他還覺得我不夠尖,又用小刀把我的頭削得比箭還尖,好像要能扎破皮膚才罷休。
可是,好景不長,我越寫越短了。小主人把我扔在角落,很長時間都沒有理我。終於有一天,小主人看見了我。我的心裡又燃起了希望之火。我把腰杆挺得直直的,準備再次為小主人做貢獻,可小主人 卻冷冷地說:「這枝筆太短了,扔了吧。」
我現在躺在垃圾堆上,但我不後悔,因為從我的「頭」上寫出過很多好看的字,很多優美的文章。雖然小主人不要我了,但我想他一定會記得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