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速器的電梯的製作方法
2023-10-17 15:09:19 1
專利名稱:有限速器的電梯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由限速器自動控制轎廂速度的電梯。
大樓等高建築物內裝有電梯。
這樣的電梯一般具有在大樓內沿上下方向形成的升降井道,設置在該升降井道內的一對導軌,經轎廂架可自由升降地設置在這對導軌間的轎廂,懸吊轎廂的鋼繩和通過驅動鋼繩升降前述轎廂的卷揚機。
在這樣的電梯上還設置緊急停止裝置,以在任何異常發生時安全停止轎廂。該緊急停止裝置具有檢測轎廂移動速度的限速器,和根據限速器檢出前述轎廂處於額定速度以上、使轎廂停止的緊急停止機構。該緊急停止機構設置在轎廂側,能夠通過制動器機械地停止轎廂。
另外,前述限速器具有卷繞限速器用鋼繩的滑輪,由裝在該滑輪內平衡錘的離心力作用下動作,能限制前述限速器用鋼繩的運動。此限速器用鋼繩通常與前述轎廂同速運動,但前述轎廂以高於額定速度的速度下降時,由上述限速器停止其運動。設置在轎廂側的前述緊急停止機構連接於此限速器用鋼繩,通過所述限速器用鋼繩停止而瞬時動作,使前述轎廂強制停止。
在以往電梯中,前述卷揚機和限速器設置在位於電梯裝置上側即建築物屋頂等最上面的機械室內。但是,設置機械室,除了必須確保有相當大的空間,還具有成本大的問題。為此,近來,已經開發了不用機械室的電梯。
但是,在這樣的無機械室結構的電梯中,由於升降井道上部以外的空間非常狹小,具有卷揚機以及限速器如何配置這類問題。
鑑於上述情況,本發明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將限速器設置在升降井道內最佳位置上的電梯限速器。
本發明提供的電梯具有在升降井道(1)內升降的轎廂(8),和為緊急停止轎廂(8)以檢出所述轎廂(8)速度的限速器(13),其特徵在於,所述的限速器(13)經支承部件固定到沿著所述升降井道(1)設置的導軌(5a,9b)上。
採用這樣的結構,能夠提供一種限速器設置於升降井道內的無機械室電梯。
裝有前述限速器(13)的導軌可以是引導轎廂(8)的導軌(5a),也可以是對平衡轎廂(8)的配重(12)加以引導的導軌(9b)。
另外,前述轎廂(8)的驅動裝置(53)最好是安裝在沿升降井道(1)設置的導軌(5a,9b)上。
再者,支承前述限速器(13)的支承部件(18)具有固定到前述導軌(5a)上的多個固定地點(22,23),最好是這些固定地點中的特定地點用貫通導軌的銷狀部件(24)固定到前述導軌(5a)上,其他地點用夾緊部件(25)固定到導軌(5a)上。
前述限速器(13)最好是相對於前述支承部件(18)可朝離開前述升降井道(1)壁面方向移動地保持著。前述限速器(13)還具有蓋件(40),最好是該蓋件(40)可拆卸地安裝在與前述升降井道(1)壁面相反側。
另外,本發明提供的電梯中,安裝在導軌(5a)上的前述限速器(13)設置在比裝有該限速器的導軌(5a)更靠近電梯乘坐側。
採用這樣的結構,易於從電梯乘坐處接觸限速器。
另外,本發明提供的電梯中,前述限速器(13)具有給於前述轎廂(8)速度的環狀鋼繩(27),和給予該鋼繩張力的張力輪(29),在前述張力輪上裝有檢測電梯升降樓層的脈衝發生器(50)。
圖1是說明本發明第1實施例的電梯限速器的俯視圖,圖2A,2B是說明同一實施例中作為主要部分的限速器安裝結構的圖,圖3A,3B是說明確認電梯動作作業的圖,圖4A,4B是對於限速器支承部件的固定結構的說明圖,圖5示出由同一固定結構,易進行確認電梯動作的說明圖,圖6是對於不同的限速器支承部件的固定結構的說明圖,圖7A,7B是限速器蓋件安裝結構的說明圖,
圖8A,8B是不同的限速器的蓋件安裝結構的說明圖,圖9A,9B是脈衝發生器安裝結構的說明圖,圖10示出無機械室電梯整體結構的透視圖,圖11是說明緊急停止機構的示意構成圖。
下面,參照
本發明的實施例。
以下,根據圖1和圖2說明本發明的第1實施例。
圖1是裝在大樓內電梯最上層部分的橫剖視圖。符號1表示建築物2(建築房屋)內部形成的例如方形斷面的升降井道。此升降井道1沿垂直方向形成,例如從建築物2的最上層橫穿到最下層。如圖1所示,升降井道1的各樓層部分上設有與電梯乘坐處連通的開口部1a,自動門裝置3設在此開口部1a。此外,在最上層的開口部,自動門裝置3的外框架部分內部安放著控制盤4。
一對轎廂用導軌5a,5b沿上下方向設置在升降井道1內的左右兩側的壁面上。轎廂用導軌5a,5b都由升降井道1壁面突出的第1支架6(該圖中只示出單側)固定到升降井道1左右兩側的壁面上。於是,通過轎廂架8a,轎廂8可自由升降地支承在導軌5a,5b上。
沿上下方向延伸的一對配重用導軌9a,9b設置在升降井道1一側的壁面側部。其中一個配重用導軌9a固定到對應轎廂8背面的升降井道1的壁面上,另一個配重用導軌9b固定到前述第1支架6上。配重12可自由升降地配置在這些配重用導軌9a,9b上。
於是,轎廂8和配重12經長鋼繩,並通過在上下方向保持平衡的動滑輪結構加以連接。
即,如圖10所示,升降井道1內,轎廂8和配重12由圖中52所示的鋼繩懸吊、並加以平衡。在升降井道1內部的上部左側,利用升降井道1內壁和轎廂8側壁之間狹小空間設有驅動裝置53。此驅動裝置53固定到導軌5a,9b上,用以卷取鋼繩52,使轎廂8和配重12相對升降。
即,由驅動裝置53卷取的鋼繩52的一端部固定到位於導軌5a上端部的鋼繩掛鈎55上,另一端部固定到位於配重用導軌9a上端部的鋼繩掛鈎56上。鋼繩52的中間部分掛在位於轎廂8下部的下滑輪57上,經驅動裝置53,掛在位於配重12上部的配重滑輪58上。
從而,通過前述控制盤4,控制驅動裝置53,能夠使前述轎廂8向各樓層移動並停下。
此外,如圖11所示,轎廂8的下端設有緊急停止機構60。此緊急停止機構60通過將圖中未示出的楔形部件楔入導軌5a,5b之間,使轎廂8的下降被強制地停下。
另外,如圖1所示,形成於導軌5a和自動門裝置3間的空間部分內,限速器單元13經第2支架18固定到前述導軌5a上。該限速器單元13的設置結構在圖2A,2B示出。
如圖2A所示,限速器單元13具有機架14,該機架14上滑輪15、離心式鋼繩限制機構16、電源開啟用限定開關17裝配安裝成一體化。
限速器單元13經鋼製的第2支架18,固定到一側的轎廂用導軌5a上。第2支架18由曲柄狀彎曲縱板19、與縱板19的上部一端側裝配成L形的橫板20、以及裝配各種補強板21的鋼板製成的構造物構成。於是,機架14被螺栓擰緊在橫板20的上面,由此,限速器單元13安裝在第2支架18上。
橫板20另一端部的板面上段和板面下段,以對應於導軌5a的固定座5c寬度尺寸的間隔,形成一對通孔22。而在其中段,以對應於導軌5a的固定座5c根側的間隔形成一對通孔23。
合計6個通孔22,23內,中段2處通孔23由螺栓24定位並固定到導軌5上,其餘的上/下段4處通孔22由夾子25和螺栓固定到導軌5上。
即,第2支架18在前述中段的通孔23處定位於導軌5上,並由其餘的4處通孔22牢固地固定。
根據這樣的安裝結構,限速器13安裝在最上樓層的自動門3附近,具體為例如外框架4內側,距離自動門3為1m以內的升降井道1的壁上。
與裝在轎廂8上的緊急停止裝置60連接的環狀限速器鋼繩27掛繞在限速器13的滑輪15上。另外,在限速器鋼繩27的下部懸吊著如圖2A雙點劃線所示附著重塊28的張緊輪29,以給與限速器鋼繩27張力。
總之,限速器13檢測轎廂8的移動速度,一旦在轎廂用鋼繩斷開等情況下轎廂8的移動速度處於額定速度以上,離心式鋼繩限定機構16就動作,繼而轎廂8的緊急停止裝置60就動作,從而限制限速器鋼繩27。
這樣結構的發明第1優點是,由於將限速器13固定在引導轎廂8的轎廂用導軌5a上,並設置在升降井道1內,沒有必要設置安裝限速器13用的機械室。另外,能夠在考慮升降井道1的大小或轎廂8的位置關係等的最適當位置設置限速器13。並且,支承限速器13的支承部件18與建築物2的構造無關,可採用結構相同的構件,在成本上也是便宜的。
第2優點是,支承限速器13的支承部件18的固定由於採用僅僅在特定地點用螺栓固定、在其他地點用導軌夾25固定的結構,所以作為支承部件18的固定作業是,引導導軌夾25,將支承部件18導入作為轎廂用導軌5a的最適當位置處,之後,可以用貫通轎廂用導軌5a的固定座5c的螺栓24以不動的方式定位固定。因而非常簡單。並且定位固定所必要的螺栓24的固定地點可以很少。也可以是如圖2所示的2個地點,或者1個地點。總之,由於是可用至少1個螺栓固定,能更有效地提高支承部件18的固定作業。而且,由於可以減少固定支承部件18所必須的通孔數,不會降低轎廂用導軌5a的強度。
第3優點是,這種結構中,由於將限速器13配置在自動門3附近,在解除處於鋼繩限定狀態的限速器鋼繩27的鋼繩限定時,如維修員從自動門3出來,用工具(圖中未示出),進行外框架4內側的限速器14的解除作業,此項作業易於進行。不用說,也可以打開外框架4,通入外框架4的內部,進行限速器13的解除作業。
下面,參照圖3A一圖5B說明進行限速器檢修的構成。
即,在電梯中,有必要進行確認限速器13是否正常動作的檢修作業。該作業稱作確認動作作業,是檢查在限速器13以特定的速度下動作時緊急停止裝置是否動作的作業。
該作業按下述方式進行,首先,如圖3B所示,將速度儀30設置在拆卸掉限速器鋼繩27的滑輪15上,接著,在檢修員的操作下,設置在電鑽31(圖3A所示)前端的滾子32與滑輪15的外周接觸,使該滑輪15旋轉。於是,滑輪15的旋轉速度到達轎廂的緊急停止速度之際,確認離心式鋼繩限定機構16是否動作。
可是,此時在確認轎廂8下降時的動作的情況下,滑輪15的旋轉方向為一特定的方向。而電鑽31有必要也在特定的方向旋轉。
為此,在圖1所示的限速器13設置在升降井道1的壁面附近情況下,會發生必須將前述電鑽31保持在圖3A中雙點劃線所示狀態。此時,升降井道1的壁面可能會妨礙而不能保持電鑽31。
在此,本實施例提供了能易於保持電鑽31的結構。
圖4A,B示出該實施例的結構。這些圖由於是與圖2B相對應,是從上方看限速器13的,示出了限速器13的框架14(見圖2A)和支承該框架14的支承架18的位置關係。框架14如圖2A所示是保持限速器13的。
在本實施例中,如圖4B所示,保持限速器13的框架14具有能以導軌5a側一端部的一點(33)作為支點旋轉的結構。即,前述框架14如圖4A所示,一端部用螺栓33,另一端部用螺栓34固定到支承部件18的橫板20上,通過拆卸該另一端部側的螺栓34,能使前述框架14在離開升降井道1的壁面方向旋轉。
由此,在限速器13和升降井道1的壁面之間生成空間。圖5示出該空間生成的狀態。利用圖5所示的空間能插入並保持電鑽31。
此外,除旋轉式構造,也可以使用圖6所示的滑動式構造。在本實施例中,將螺栓33,34貫通橫板20的螺栓孔35採用朝向升降井道1內方的長孔構造,擰松螺栓33,34,使限速器13整體朝升降井道1的內方滑動。由此,能使限速器13朝離開升降井道1壁面的方向移動。此外,框架14側的螺栓孔也可以是長孔。
圖7A,B示出了限速器13的滑輪15的蓋件構造。
即,在升降井道內設置限速器的電梯中,檢修員在轎廂上側進行維修檢查時,由於限速器配置在檢修員附近,出於安全考慮,要求圍繞限速器滑輪的周圍用蓋件覆蓋。
但是,用焊接等方式固定蓋件,不能進行限速器的維修檢查。為此,要求蓋件為可拆卸的結構,但如圖1的限速器13設置在升降井道1壁上情況下,因升降井道1的壁面與限速器13之間狹小,使裝卸操作非常麻煩。
為此,本實施例中,採用在難進行裝卸作業的部分的升降井道壁所面對側以外的部位配置安裝部的蓋件結構。
具體的結構如圖7所示,另外,圖7A,7B示出從自動門側看限速器13時的視圖。
即,限速器13的框架14成形為上方開口略呈コ字形,在該框架14的上側設置蓋住滑輪15四周的蓋件40。
蓋件40為如將滑輪15上側蓋住的橫板部41和將滑輪15的升降井道內側的側面蓋住的縱板部42組合成略呈反L字形。縱板部42的前端側形成與框架14的升降井道內側的縱壁14a重合的固定座43。於是,固定座43和縱壁14a能用固定工具例如貫通兩者的螺栓44(相當於安裝部)作可裝卸連接,能將蓋件40可拆卸地裝配到框架14上。
這樣,裝入框架14中的蓋件40由於能將處於安裝部的螺栓44配置在轎廂上的維修員易於作業的轎廂8側,儘管處於壁際,也能容易地拆卸蓋件40。
另外,除了圖7A,7B所示的升降井道1的壁側開放的蓋件結構,如圖8A,8B所示,也可以是在配置升降井道壁側的框架14的縱壁14b上蓋住壁側開放的部分,焊接上方延伸的板件45,將板件45的上端部和蓋件40的橫板部前端用螺栓46進行可拆卸的連接,並將可拆卸的蓋件40裝到框架14上。
圖9示出設置在升降井道1的空間內的檢測升降樓層的脈衝發生器。
即,在電梯中,要從限速器鋼繩的位置檢測實際的轎廂位置,為此,通常,在限速器上安裝與滑輪同軸的脈衝發生器。
如圖1所示,在升降井道1的壁際設置限速器的情況下,脈衝發生器要求安放到與脈衝發生器一起的升降井道壁面和轎廂之間,但因該空間狹小,難以安放。
為此,在本實施例中,採用了在與限速器相比寬度小、升降井道的壁面與轎廂之間的空間尺寸十分空餘的、給予張力用的張力輪29上安裝脈衝發生器,使升降井道內有限的部分能安放脈衝發生器。
具體採用的結構為,在圖9所示的張力輪29側部,安裝著與張力輪29同軸的脈衝發生器50,實現了在升降井道1的壁面與轎廂8之間的有限間隙內安放脈衝發生器50。但是,51表示限制張力輪29在間隙方向振動的限制機構。
另外,在上述實施例中,以例子的形式舉出了將轎廂作為檢測對象(在升降井道內升降的升降體)的限速器,但並不限於此,也適用於將配重作為檢測對象(在升降井道內升降的升降體)的限速器。此時,限速器經支承部件可以固定到配重用導軌上。
權利要求
1.一種電梯,具有在升降井道(1)內升降的轎廂(8)和為緊急停止轎廂(8)以檢測所述轎廂(8)速度的限速器(13),其特徵在於,所述限速器(13)經支承部件固定到沿著所述升降井道(1)設置的導軌(5a,9b)上。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其特徵在於,安裝所述限速器(13)的導軌為引導轎廂(8)的導軌(5a)。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其特徵在於,安裝所述限速器(13)的導軌為對平衡轎廂(8)的配重(12)加以引導的導軌(9b)。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其特徵在於,所述轎廂(8)的驅動裝置(53)安裝在沿升降井道(1)設置的導軌(5a,9b)上。
5.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梯,其特徵在於,安裝所述驅動裝置(53)的導軌是引導轎廂(8)的導軌(5a)。
6.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梯,其特徵在於,安裝所述驅動裝置(53)的導軌為對平衡轎廂(8)的配重(12)加以引導的導軌(9b)。
7.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其特徵在於,支承所述限速器(13)的支承部件(18)具有固定到所述導軌(5a)上的多個固定地點(22,23),這些固定地點中的特定地點由貫通導軌的銷狀部件(24)固定到所述導軌(5a)上,在其他地點用夾緊部件(25)固定到導軌(5a)上。
8.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其特徵在於,所述限速器(13)相對於所述支承部件(18)朝向離開所述升降井道(1)壁面方向可移動地保持。
9.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其特徵在於,所述限速器(13)具有蓋件(40),蓋件(40)可拆卸地安裝在與所述升降井道(1)的壁面相反側。
10.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其特徵在於,所述限速器(13)設置於比安裝限速器的導軌(5a)更靠近電梯乘坐側。
11.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在特徵在於,所述限速器(13)具有給於所述轎廂(8)速度的環狀鋼繩(27)和給予該鋼繩張力的張力輪(29),所述張力輪上裝有檢測電梯升降樓層的脈衝發生器(50)。
全文摘要
一種電梯,具有在升降井道1內升降的轎廂8和為緊急停止轎廂8以檢測所述轎廂8速度的限速器13,所述限速器13經支承部件固定到沿著所述升降井道1設置的導軌5a,9b上。
文檔編號B66B7/00GK1246436SQ9910075
公開日2000年3月8日 申請日期1999年2月26日 優先權日1998年9月3日
發明者佐々木宏忠 申請人:株式會社東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