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安全係數高的數字壓力表的製作方法
2023-10-18 01:31:04 1

本實用新型屬測量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安全係數高的數字壓力表。
背景技術:
數字壓力表主要由外殼、壓力傳感器和信號處理電路系統組成,採用高品質壓力傳感器芯,具有精度高、抗腐蝕性、抗衝擊、抗震動、溫漂小、穩定性好等優點;使用低功耗微處理器,大容量高性能電池,無需外部供電。雖然數字壓力表具有許多優點,但在安全性要求比較高的場合,仍具有其局限性,例如當測量壓力超出壓力表量程過大時,會造成表殼爆裂,在測量危險液體壓力時,液體洩露會對周邊造成傷害;同時,雖然現在數字壓力表普遍具有報警裝置,但當異常情況發生,壓力飆升過快時,往往來不及報警壓力表即發生爆裂,無法及時進行預警。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裝置,及時檢測內部壓力的變化,當壓力超過最大量程時,控制器發送控制信號,打開壓力表後蓋的電磁閥門,既能及時報警,又能防止壓力飆升不能及時疏導導致爆裂的情形,同時還設置有導流裝置,防止具有危險性的液體暴露在周邊環境中,造成傷害,具體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安全係數高的數字壓力表,其特徵在於:包括前表殼和後表殼,前、後表殼通過螺釘固定連接,前、後表殼結合處還設置有密封墊,前表殼設置有液晶顯示屏和操作面板,操作面板上安裝有設置按鍵,表殼後部設置有疏流孔,疏流孔通過電磁閥開關與導流裝置連接,表殼內設置有壓力感應裝置和轉換電路,轉換電路將經過穩壓電路處理後的壓力信號轉換為電壓信號,並通過運放電路放大後傳輸給控制器,控制器將結果處理後以數字方式顯示在液晶顯示屏上,控制器還與電磁閥開關、報警電路連接,當檢測的壓力超過設定值時,控制器打開電磁閥開關,壓力表與導流裝置聯通,流入表內的液體通過電磁閥門進入導流裝置,同時控制器控制報警電路工作,進行報警,還具有鋰電池,為整個系統提供電源。
進一步的,所述的導流裝置為通過連接管路與電磁閥門連接的罐體;
進一步的,所述的報警電路為聲光報警器;所述的壓力感應裝置為膜片式壓力感應器;
進一步的,所述的報警電路為具有遠程通信功能的GSM通信模塊,用於遠程報警;所述的壓力感應裝置為膜片式壓力感應器;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於:通過為壓力表設置導流裝置,當壓力表壓力飆升時,可以及時疏導表體內部壓力,同時還可存儲流出的液體,防止測量危險液體時危害周邊環境;設置的報警電路即可用於現場報警,又可通過GSM模塊進行遠程報警,防止現場暫時無人時無法及時處理危險情況。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轉換電路的原理示意圖;
圖3為數字壓力表的外觀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並結合附圖1-3,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具體的說明。
本申請通過為壓力表設置導流裝置,當壓力表壓力飆升時,可以及時疏導表體內部壓力,同時還可存儲流出的液體,防止測量危險液體時危害周邊環境;設置的報警電路即可用於現場報警,又可通過GSM模塊進行遠程報警,防止現場暫時無人時無法及時處理危險情況。其具體結構包括前表殼和後表殼,前、後表殼通過螺釘固定連接,前、後表殼結合處還設置有密封墊,前表殼設置有液晶顯示屏和操作面板,操作面板上安裝有設置按鍵,表殼後部設置有疏流孔,疏流孔通過電磁閥開關與導流裝置連接,表殼內設置有壓力感應裝置和轉換電路,轉換電路將經過穩壓電路處理後的壓力信號轉換為電壓信號,並通過運放電路放大後傳輸給控制器,控制器將結果處理後以數字方式顯示在液晶顯示屏上,控制器還與電磁閥開關、報警電路連接,當檢測的壓力超過設定值時,控制器打開電磁閥開關,壓力表與導流裝置聯通,流入表內的液體通過電磁閥門進入導流裝置,同時控制器控制報警電路工作,進行報警,還具有鋰電池,為整個系統提供電源。
進一步的,所述的導流裝置為通過連接管路與電磁閥門連接的罐體;報警電路為聲光報警器或具有遠程通信功能的GSM通信模塊,用於遠程報警;所述的壓力感應裝置為膜片式壓力感應器;
該壓力表的技術參數具體如下:
1.測量範圍:(-0.1~0.1......70)MPa
2.準確度等級:0.2級、0.4級、0.5級
3.顯示方式:6位數字動態顯示
4.過載壓力:1.5倍
5.供電電源:2節5號電池(或3.6V鋰電池)
6.介質溫度:(-20~80)℃
7.工作環境溫度:(-10~60)℃;
8.工作環境溼度:≤80%RH;
9.接口:G1/4 1/4NTP M20*1.5 G1/2螺紋接口可選;
操作功能具體介紹如下:開關機:長按「設置」鍵≥2秒,開機或關機;校零:當儀表沒有加壓情況下,出現零漂,可短按「校零」鍵清零;滿量程查詢和單位切換:長按「模式」鍵≥2秒,可看到最大滿量程;此頁短按「設置」鍵切換壓力單位,長按「設置」鍵≥2秒,保存切換好的壓力單位。
以上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儘管參照實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範圍,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範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