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不停爐自動清灰渣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0-27 02:53:02 1

本實用新型屬於工業活性炭生產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不停爐自動清灰渣裝置。
背景技術:
傳統的窯爐有燃燒爐和蓄熱室,或者是燃燒爐和沉渣收集室,燃燒室是燃燒各種生物質廢料的設備。由於生物質廢料在燃燒的過程中會產生一定量的粉塵、雜質等,容易在燃燒爐底形成結碳、灰渣,所以需要鼓風機把灰塵從燃燒爐吹到沉渣收集室,而沉渣收集室也工作一段時間後沉積到了一定量的塵土後也需要清渣,這個時候需要停爐冷卻一周左右,工人再進入爐內清理結渣,不僅因為停產損失產量,還在重啟窯爐時增加燃料損耗。
為解決上述問題,如中國專利申請(申請號:CN102417838A)公開了一種爐底清灰渣裝置,它包含底板、氣化燃燒頭、與氣化燃燒頭連接的進風管,底板中央設置有孔,氣化燃燒頭位於孔中,所述的底板和氣化燃燒頭之間有間隙,間隙形成漏灰渣口,底板上設置有至少一個內桶清灰口和內桶清渣口,底板底面設置有清火盒,清火盒朝外設置有出渣口且清火盒的底面朝外傾斜,呈喇叭口狀,該發明的特點是及時地清理了爐底的雜質,保證了爐底的清潔衛生,並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特點,但這種爐底清灰渣裝置佔用空間大、設備安裝較複雜、製造成本高。
技術實現要素:
(1)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本實用新型為了克服傳統除塵設備能源消耗高,設備安裝較複雜,且無法自動連續性生產的缺點,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不停爐自動清灰渣裝置,該實用新型採用機械自動除塵裝置,智能測溫自動控制清灰,燃燒爐無需停火,可在作業的過程中除塵,節約能源,省時省力。
(2)技術方案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這樣一種不停爐自動清灰渣裝置,具體包括鼓風機、燃燒爐、蓄熱室、推灰鏟、電動推桿和溫度感應控制器,所述的鼓風機安裝在所述燃燒爐的底部,所述的燃燒爐連接在所述蓄熱室的上方,所述的蓄熱室下端開設一個以上清灰口,所述的電動推桿設置在所述蓄熱室下端的清灰口正對面,所述推灰鏟設置在電動推桿的輸出軸上,所述的溫度感應控制器設置在所述蓄熱室側壁。
所述的蓄熱室下端的清灰口為6個。
所述的溫度感應控制器與所述的蓄熱室連接,用於感應所述蓄熱室中的溫度。當所述燃燒爐停止進料後,所述蓄熱室的溫度逐漸下降,當溫度下降≥50℃,所述的溫度感應控制器立刻控制電動推桿啟動除灰,同時將所述清灰口門逐排打開,所述電動推桿推動所述推灰鏟左右推動,將沉渣推到所述蓄熱室的外邊,清理完關閉清灰口防止熱量損失。
(3)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該實用新型採用由於對稱設置多組清灰口,智能測溫自動清灰,不再需要工人進入蓄熱室內部清灰渣,而且能夠在蓄熱室高溫狀態進行清灰渣,無需冷卻蓄熱室內部;由於燃燒爐無冷卻,無需二次起爐,節省了升溫過程的燃料費用,減少大氣汙染,保護環境。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不停爐自動清灰渣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2為一種不停爐自動清灰渣裝置結構側面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進一步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實施例1
參照圖1和圖2,這種不停爐自動清灰渣裝置,具體包括鼓風機(1)、燃燒爐(2)、蓄熱室(3)、推灰鏟(11)、電動推桿(12)和溫度感應控制器(13),所述的鼓風機(1)安裝在燃燒爐(2)的底部,所述的燃燒爐(2)連接在蓄熱室(3)的上方,所述的蓄熱室(3)下端開設有清灰口(4),所述的電動推桿(12)設置在蓄熱室下端的清灰口(4)正對面,所述推灰鏟(11)設置在電動推桿(12)的輸出軸上,所述的溫度感應控制器(13)設置在所述蓄熱室側壁。
所述的蓄熱室(3)下端的清灰口為6個。
所述的溫度感應控制器(13)與所述的蓄熱室(3)連接,用於感應所述蓄熱室(3)中的溫度。
所述的推灰鏟(11)為耐熱合金製成,耐熱合金的熔點≥1000℃。
所述的清灰口(4)正對面的蓄熱室(3)下端也設有同樣規格的清灰口(4)。
這種不停爐自動清灰渣裝置工作的具體流程如以下步驟:
1、生物質燃料投進所述燃燒爐(2),所述鼓風機(1)打開供氧,連接蓄熱室的6個所述的清灰口(4)關閉蓄熱;
2、生物質燃料的灰塵通過所述的鼓風機(1)吹入蓄熱室,當所述蓄熱室(3)達到蓄熱室體積的15%的時候,鼓風機關閉,燃燒爐暫停供料,暫時停火;
3、所述燃燒爐(2)停火後,所述蓄熱室(3)的溫度下降,所述的溫度感應控制器(13)立刻控制所述電動推桿(12)啟動除灰,同時將所述清灰口(4)門逐排打開,所述電動推桿(12)推動推灰鏟左右移動,將沉渣推到所述蓄熱室(3)的外邊,清理完關閉清灰口(4)。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並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範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改進及替代,這些都屬於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範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