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調坡駝峰溜放車輛速度控制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10-05 04:48:04
專利名稱:不調坡駝峰溜放車輛速度控制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鐵路調車場作業領域。
現有投入運營的鐵路車站的駝峰縱斷面布局,是由早期的設計規範標準建成的。而且大多在駝峰調車場內不設調速設備,採用人工鐵鞋制動來完成對溜放車輛的間隔制動及目的制動控制。其設計要求是,難行車在冬季最不利條件下能溜到難行線股道警衝標內100米處。因而其車場能高有較大的富裕量。目前,我國駝峰調車作業的調速設備不斷更新,在原有駝峰站場布置的基礎上,增設應用調速設備已成為車站技術改造的一項主要內容。近來出現一種點連式調速制式的溜放車輛速度控制系統,是一種採用減速器或脫鞋道岔加上減速頂的控制方式。然而這種系統的建立須對縱斷面重新布局設計,即所謂「調坡」。「調坡」是一項極為費力、費錢、費時的工程,而且調坡工程對車站作業造成一定的運營幹擾,影響運輸生產。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推出一種滿足在現有站場進行技術改造目的,又可以避免「調坡」工程的不調坡駝峰調車場溜放車輛速度控制系統。
本發明的主要技術方案是一種不調坡駝峰調車場溜放控制系統由脫鞋道岔或減速器、打靶區、小頂群及連掛區減速頂組成;其特殊之處是打靶區後設有若干個小頂群;小頂群之間設有一個自由走行區;在小頂群與連掛區間也設有自由走行區。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詳細說明
圖1為溜放控制系統平面圖一種類型1為駝峰,2為脫鞋道岔,3為打靶區,4為第一小頂群,5為第一走行區,6為第二小頂群,7為第二自由走行區,8為連掛區,9為防溜區,10為劃區隔離帶,11為尾部。
不調坡駝峰調車場溜放控制系統由脫鞋道岔2、打靶區3、小頂群及連掛區8組成。其特殊之處是在打靶區3後設有第一小頂群4及第二小頂群6;第一、第二小頂群之間設有第一自由走行區5;在第二小頂群後設有第二自由走行區7。打靶區3長度為60米;第一、第二小頂群間的第一自由走行區5長度為30米;第二小頂群6至連掛區8的入口的第二自由走行區7的長度為30米。
溜放控制過程如下易行車在脫鞋道岔2出口速度為8~9Km/h,走行60米長1.5‰的坡段,進入第一減速頂群4。經減速頂制動減速,速度減至7.5Km/h左右,進入第一自由走行區5,走行30米後進入第二減速頂群6。經減速頂制動減速,速度減至4.5Km/h,進入第二自由走行區7,走行30米後進入連掛區8的目的制動區段,實現與停留車輛的5Km/h下的連掛。
難行車在脫鞋股道2出口速度為10~11Km/h,走行60米長1.5‰的坡段,進入第一減速頂群4。經減速頂制動減速,速度減至7.5Km/h左右,進入第一自由走行區5,走行30米後進入第二減速頂群6,經減速頂制動,速度減至4.5Km/h以下,進入第二自由走行區7,走行30米後進入連掛區8的目的制動區段。由於車場阻力作用,難行車較快地降速停於連掛區8目的制動區段約50米處。此後,將依靠後續溜放各種組合的車組的合理串掛將難行車送至後部連掛區段。
權利要求
1.一種不調坡駝峰溜放車輛速度控制系統由脫鞋道岔(或減速器)、打靶區、小頂群及連掛區減速頂組成,其特徵在於,打靶區後設有若干個小頂群,兩個小頂群之間設有一個自由走行區,在小頂群至連掛區間也設有自由走行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溜放車輛速度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打靶區長度為50~70米,相鄰兩個小頂群間自由走行區段長度為20~40米;小頂群至連掛區入口的自由走行區段長度為20~40米。
全文摘要
本發明為一種不調坡駝峰溜放車輛速度控制系統,特別適用於鐵路老車站技改。本控制系統由脫鞋道岔(或減速器)、打靶區、小頂群及連掛區減速頂組成。其特殊之處是打靶區後設有若干個小頂群;小頂群之間設有自由走行區;在小頂群至連掛區也設有一個自由走行區。本發明可針對現有站場條件,在不調坡的情況下對站場進行技術改造,採用減速頂新技術,達到挖潛、擴能的目的。本發明方案簡單,實施容易。
文檔編號B61J3/02GK1073639SQ9111189
公開日1993年6月30日 申請日期1991年12月27日 優先權日1991年12月27日
發明者陳令 申請人:上海鐵路局站場調速技術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