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生於大海之畔)
2023-10-19 13:07:21 2
少女林默的成神傳說據資料記載,宋代莆田縣湄州嶼的林家誕下一女嬰,出生之後一個月不言語,因而起名"林默"。
林默自幼聰慧而且心地善良,"少女時期,林默就收集許多氣象彥語,認真觀察海洋氣象變化,經常提醒漁民、海商注意颱風暴雨。
每當海上能見度不佳時,她就登上湄峰頂上,舉燈引航,深受漁民和航海者的愛戴。" 林默具有人間一切美與善,且神通廣大,經常利用自己的能力為當地的百姓祈福,有漁民在海上遇難時亦盡力救助。
雖然林默其人善良且受百姓喜愛,但卻命運多舛,28歲時為救遇難漁民而逝去。莆田百姓出於對其的紀念與愛戴為其建立廟宇,供奉其人。
宋人記載,媽祖"獨為女神人狀者尤靈,世傳通天神女也。姓林氏,湄洲嶼人。初,以巫祝為事,能預知人禍福,既殘,眾為立廟於本嶼。"可見,媽祖其人原型可能為為當地百姓謀求福祉的女巫,在死去之後被當地百姓供奉。
林默死後雖被當地百姓供奉為神祗,但僅是保衛莆田一方海域的地方小神,並未如後來般地位崇高,其身份的轉變始於其死後百年之後。
北宋宣和四年(1122),給事中允迪奉命率領八艘船出使高麗,在海上遭遇風暴,同行的七艘船都翻毀,但其所乘的船隻因與最後關頭受媽祖指引而倖免於難。允迪回朝後向宋徽宗報告此事,請求下封媽祖。宋徽宗賜莆田寧海聖墩廟廟額為'順濟"。
媽祖由此開始了由福建莆田地方神祗向國家神祗的身份轉變。
媽祖的神祗地位在宋代逐漸由地方神祗轉變為享受國家供奉的神祗,主要原因是由於統治者對其的認可與追奉。
"自宋至清,媽祖信仰得到歷代統治者的推崇與利用,先後30多次得到了朝廷的迭獎褒封,其封號也由2個字累加至64個字,經歷了'夫人—妃—天妃—天后'的遞變過程。"
宋紹興23年,皇帝下令封媽祖為"慧靈夫人"由此正式確立了媽祖封"夫人"的神祗地位。景定三年,金兵入侵淮甸地區,傳聞媽祖借神力於宋軍,使之馭神而戰,二戰二勝,解除了合肥之圍,宋廷聞此消息後下令封媽祖為"靈惠助順顯衛妃",由此媽祖開始封妃。終宋一代,對媽祖的分封高達十四次之多,四次封為夫人,十次封妃,使媽祖在民間地位急速上升。時人劉克莊將媽祖在民間的盛況形容為"妃廟遍於莆,凡大墟市,小聚落,皆有之。"
與宋代不同,元代媽祖信仰凸顯在漕運之上,其信仰範圍進一步擴大,由海入河。
"元世祖至元十八年(公元 1281 年),朝廷因媽祖保護漕運而冊封為 '護國明著天妃' ,並下令全國為媽祖舉行春秋兩祭,逢初一、 十五 '晉香'(進香)。"由此開始了將媽祖封為天妃的神祗地位,將其拔高至前所未有的高度。
"終元一代,共褒封五次,並賜天下天妃宮廟額曰'靈慈',遣使到漕運沿途各廟致祭,列為定例,載入國家祀典,每年依制致祭。"
由此媽祖神祗的職能由海入河,成為航運的代表性神祗,代表著媽祖的職能進一步擴展,其信徒來源進一步擴大。
明清兩代媽祖信仰不斷發展並達到頂峰。在明代,政府對媽祖的官方祭祀達十四次之多,並有兩次分封。
"明永樂五年(1407),鄭和第一次下西洋歸來後奏請敕封媽祖,朝廷在南京龍江建立了具有國家性質的媽祖廟——龍江天妃宮。"
此後嘉靖、萬曆等皇帝年間都派人主持祭祀媽祖。終明一代,雖行海禁,但媽祖信仰不斷的擴展,並在清代達到了頂峰。
乾隆二年,皇帝封媽祖為天后,媽祖由此登上了神壇的頂峰,成為具有重要地位的神祗之一。同治十一年,媽祖封號達64字,由此達到了媽祖信仰的頂峰。在臺灣地區,至今仍留存有近1500多座清初所修建的媽祖廟。
民國時期,政府開展新生活運動,廢棄了媽祖"天后"的稱謂,改福建莆田的天后宮為"林氏孝女祠",將媽祖林默褪去天后的神祗外衣,而成為具備有中國傳統美德的孝女,成為符合中國傳統文化審美觀的象徵。
隨著新中國成立,在文革和破四舊中媽祖成為了受打擊的對象之一。但隨著改革開放,媽祖信仰被確立為合法的民間信仰。
改革開放後,在莆田地區,當地居民林聰治帶領十餘名群眾重建湄州媽祖廟,由此媽祖逐漸由一種神祗信仰向民俗文化轉型。
此時的媽祖既是一種寄託了群眾對幸福與安全美好祝願的象徵,同時也成為了媽祖文化傳播地特有的民俗文化,並通過諸如媽祖誕、媽祖遊行等廟會活動表現為獨特的民俗活動,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民俗體系。
直至今日,"媽祖信仰已經發展成為跨越地區和國界的海洋文化,並列入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正式演化為一種民間非物質文化,並在全球35個國家和地區內擁有三億信徒,近6000多座廟宇。由此,媽祖成為了我國最具代表性的民俗文化之一。
媽祖文化是我國民俗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古代神祗中最具代表性的女神之一。在全球範圍內信仰媽祖的信徒眾多,高達三億餘人次,因此對媽祖文化的形成與發展軌跡進行研究能夠使我們進一步對民間習俗加深了解。故本文於此僅就其形成脈絡做出闡述,理清其形成與發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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