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帳款帳齡的計算方法(應收帳款期末帳齡劃分常見的問題)
2023-10-12 05:00:09 2
審計過程中,對於應收帳款審計底稿,審計人員需要執行的其中一個審計程序是對應收帳款帳齡劃分並測算壞帳準備,與被審計單位財務帳上記錄的數據進行核對。
而實際工作中,被審計單位對於六個往來款往往不自己劃分帳齡,依據審計調整進行帳務處理,原因可能有幾個:第一、自己劃分帳齡並計算壞帳,增加自己的工作量;第二、自己劃分帳齡有時候也容易出錯,最終還得按照審計人員劃分的帳齡及測算的壞帳準備進行調整,還不如不做,直接用審計人員的「結果」(當然審計人員在對往來款帳齡的劃分有時候也不一定能算準)。劃分帳齡和計算壞帳準備本來是被審計單位的工作,但是很多時候就慢慢地變成了審計人員的工作了,這也是幹審計為什麼工作量越來越大的一個原因,很多本來應當是被審計單位的工作,都變成了審計人員的工作……當然,今天並非要討論這個,今天主要簡單分享應收帳款帳齡劃分及壞帳準備測算過程中,常見的兩種「有問題」的情況。
一、帳務處理方式會影響帳齡的推導及壞帳準備的測算
審計人員對應收帳款的帳齡劃分及壞帳的測算,往往都會用事務所的模板(各事務所的模板大同小異),只要把期初數、期初帳齡、本期借貸方發生額填到模板裡,應收帳款期末餘額及期末帳齡就會自動算出來。參考模板如下:
然而,在用這個模板的時候,有時候也往往容易出錯,因為不同的帳務處理方式,對帳齡的劃分會有影響。舉個簡單的例子:
A公司為一家中小型的生產製造企業,為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16%,主要做某機器設備的研發、生產及銷售,其客戶之一是B公司(與A公司無關聯),2018年年初A公司財務帳面上對B公司的應收帳款餘額為100萬元,其中40萬元是1年以內,60萬元是1-2年。
2018年,A公司與B公司業務往來具體情況如下:
1、2018年5月10日,A公司銷售給B公司產品200萬元(不含增值稅),A公司做如下帳務處理:
借:應收帳款-B公司 232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2
2、2018年8月14日A公司收到B公司支付的貨款100萬元,A公司做如下帳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100
借:應收帳款 -100
以上的帳務處理方式,導致A公司財務帳上應收帳款本期借方發生額為132萬元,貸方發生額為0,如果沒有注意到被審計單位的帳務處理方式,審計人員直接用事務所的模板去測算,算出來的期末餘額及帳齡如下:
期末餘額為232萬元,期末帳齡1年以內132萬元,1-2年100萬元。然後,審計人員可能會根據這個帳齡的劃分情況去測算壞帳準備、調整遞延所得稅、所得稅費用、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
但實際上,我們知道,應收帳款本期的借方發生額應當為232萬元,貸方發生額應當為100萬元,正確的期末帳齡應當如下:
應收帳款期末餘額232萬元不變,但是帳齡變了,期末帳齡應當全部為1年以內,對B公司的應收帳款計提的壞帳準備應當全部按照1年以內去考慮(當然此處不考慮B公司面臨破產無力償還等等特殊情況)
能感受到不同帳務處理方式對帳齡劃分的區別了麼?如果按照第一種方法去算,會影響到一堆會計科目金額的準確性,金額小倒還好,如果金額特別大,那影響會比較大,而且影響的會計科目還很多,因為帳齡一旦出錯,壞帳準備跟著出錯,遞延所得稅、所得稅費用、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也跟著受影響。因此,在做六個往來款審計底稿時,應當特別留意被審計單位帳務處理的方式,做帳習慣不同,對期末帳齡會有影響,不能生搬硬套地用模板去做。不僅僅是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等等期末帳齡的劃分也會受做帳習慣的影響。如果沒有考慮到具體的帳務處理方式,審計人員有時候會發現,推導出來的期末帳齡,有些可能是負數的。
二、應收帳款利用帳齡調節利潤
審計人員通常用事務所的模板去算應收帳款期末帳齡並以此測算壞帳準備金額,由於期末帳齡受應收帳款本期借貸方發生額的影響,如果應收帳款借貸方同時增加或者同時減少相同的金額,對應收帳款期末餘額沒有影響,但是對應收帳款期末帳齡的劃分卻有較大的影響,這是被審計單位可能用來調節利潤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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