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身表的製作方法
2023-10-07 18:39:14
專利名稱:隨身表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隨身表,尤指一種適用於以螺合方式將底蓋螺合於表體上的隨身表,並使該隨身表的夾具仍可置於適當位置。
隨身表為一種便於使用者夾掛於腰帶或口袋上以利於隨身攜行的表具,以向不習慣或不方便及礙於美觀的考量下,而無法於手腕或頸部上配戴一般手錶或懷表的使用者,提供另一種隨身表具的選擇。當使用者欲得知時間時,僅需順手拿起隨身表,即可供使用者檢視,實為相當便利的表具。
如
圖1所示,一般公知的隨身表於表體1a的背面設有一底蓋2a,於底蓋2a上設有一夾具3a,該夾具3a以一體成型或嵌設的方式固定,而底蓋2a則以數個螺絲20a鎖設於表體1a上,或以工具(圖略)的壓合使底蓋2a得以扣合於表體1a上,但此兩種組合方式,無法使隨身表具有良好的防水性,故有以螺合方式將底蓋螺合於表體的隨身表產生。
然而,由於一般隨身表底蓋的夾具以一體成型或嵌設的方式固定,當底蓋螺合於表體上時,隨著螺合底蓋的松、緊,會使夾具無法處於適當位置上,因此,即使此種以螺合方式將底蓋螺合於表體的隨身表也有其缺失存在。
由上可知,上述公知的隨身表,在實際使用上,顯然具有不便與缺失,而有可加以改善的地方。
本發明人有感於上述缺失的可改善,乃潛心研究並配合學理運用,終於提出一種設計合理且能有效改善上述缺失的設計方案。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隨身表,其應該能改善公知的隨身表具的上述缺陷。
本實用新型的隨身表包括一表體及一夾具;該表體背面設有一以螺旋方式螺合的底蓋,而該夾具樞設於底蓋的一側面中心處,其樞接方式可以為鉚接或螺絲螺合等常用樞接方式。
藉此,該夾具即可不受底蓋螺合松、緊的限制,亦能適度調整到最適當位置,利於使用者方便夾掛於腰帶或口袋上。
為了使尊敬的審查委員能更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特徵及技術內容,請參閱以下有關本實用新型的詳細說明與附圖,然而該附圖僅提供參考與說明用,並非用來對本實用新型加以限制。
附圖簡單說明圖1為公知隨身表的立體組合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分解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部分剖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使用狀態圖。
附圖標記說明公知的隨身表1 表體2a底蓋 20螺絲3a夾具本實用新型的隨身表1表體10內螺紋2底蓋20外螺紋21 樞接處3夾具30樞接處圖2及圖3分別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分解圖及部分剖視圖。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隨身表,其包括一表體1及一夾具3;該表體1的外形可做多種變化的設計,以迎合使用者的喜愛,而其內呈中空狀,可設置一般常用機械式或電子式手錶,且該表體1的背面設有一以內螺紋10相螺合的底蓋2,而該底蓋2亦設有與表體1的內螺紋10相配合的外螺紋20;另外,當底蓋2與表體1以螺旋方式螺合後,該底蓋2的一側即為表體1的背面,而於此背面中心處上設有一樞接處21。
該夾具3以具有撓性的材質所製成,並彎曲而形成一具有彈性的片體,該夾具3的一端亦設有一樞接處30,該樞接處30與底蓋2的樞接處21相樞接,其樞接方式可以為鉚接或螺絲螺合等常用樞接方式,以使夾具3得以樞接於底蓋2的背側面上而不致輕易脫離。
本實用新型的隨身錶針對此種以螺合方式將底蓋2螺合於表體1的隨身表,因夾具3樞接於底蓋2上,故可不受底蓋2螺合松、緊的限制,亦能適度調整至最適當的位置處。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實為改善公知的隨身表因其夾具系無法隨底蓋之旋轉而適度調整至適當之位置等問題;本創作實為不可多得的新型創作產品,其確可達到預期的使用目的,而解決公知隨身表的缺失,又極具新穎性及進步性性,完全符合新型專利申請要件,現依專利法提出申請,敬請詳查並授予本案專利,以保障發明人的合法權利。
但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可行實施例,非因此即拘限本實用新型的專利範圍,故舉凡運用本創作說明書及圖式內容所為的等效結構變化,均同理包含於本實用新型的範圍內,特此聲明。
權利要求1.一種隨身表,其特徵為,該隨身表包括一表體,其背面設有一以螺旋方式相螺合的底蓋,該底蓋於形成表體背面的中心處設有一樞接處;及一夾具,其設有一樞接處,且與底蓋的樞接處相配合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隨身表,其特徵為所述的底蓋的樞接處與夾具的樞接處以鉚接方式相配合連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隨身表,其特徵為所述的底蓋的樞接處與夾具的樞接處以螺栓的螺合方式相配合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隨身表,該隨身表包括一表體及一夾具;該表體的背面設有一以螺旋方式相螺合的底蓋,而該夾具樞設於底蓋一側面中心處,其樞接方式可以為鉚接或螺絲螺合等常用樞接方式。藉此,該夾具可不受底蓋螺合松、緊的限制,亦能適度調整至最適當位置,以利於使用者得以方便夾掛於腰帶或口袋上。
文檔編號G04B37/14GK2458644SQ0120042
公開日2001年11月7日 申請日期2001年1月9日 優先權日2001年1月9日
發明者鄭明智 申請人:鄭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