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是祖國誕生日嗎(為祖國慶生的同時)
2023-10-21 10:24:36 1
這樣一個舉國同慶的日子隨著日子的變遷
又迎來了我們一年一度的國慶節
在這麼歡快的日子裡
小編的日程也排得滿滿的
又是去旅遊、又是參加活動、又是品美食
不過為了表達我們最最鮮明的主題
就讓小編帶著大家一起來回憶一下歷史吧~
「國慶」一詞,本指國家喜慶之事,最早見於西晉。西晉的文學家陸機在《五等諸侯論》一文中就曾有「國慶獨饗其利,主憂莫與其害」的記載、我國封建時代、國家喜慶的大事,莫大過於帝王的登基、誕辰(清朝稱皇帝的生日為萬歲節)等。因而我國古代把皇帝即位、誕辰稱為「國慶」。今天稱國家建立的紀念日為國慶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這是中國歷史上一個最偉大的轉變。
1949年10月1日下午3時,北京30萬人在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禮,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毛澤東主席莊嚴地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並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紅旗。但是舉行開國大典之際,新中國的領導人還沒有考慮「國慶」一事。
馬敘倫(左一)
首次提出「國慶日」
最早提出「國慶日」的是時任政協委員、民進首席代表馬敘倫先生。
1949年10月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許廣平委員發言:「馬敘倫委員請假不能來,他託我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應有國慶日,所以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林伯渠委員也發言附議,要求討論決定。毛澤東主席說:「我們應作一提議,向政府建議,由政府決定。」當天會議一致決議,通過《請政府明定十月一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舊國慶日》的建議案,送請中央人民政府採擇施行。
「國慶日」通過決議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決議》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的這個建議是符合歷史實際和代表人民意志的,決定加以採納。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茲宣告:自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慶日。」
這就是把「10月1日」確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日」,即「國慶日」的來歷。
1949年:總數7天,國慶放2天
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發布《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形成目前我國法定假日的基本格局: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1天、「十一」2天,全民法定假日共7天。
1999年:十一黃金周來襲
1999年9月,國務院改革出臺新的法定休假制度,每年春節、勞動節及國慶節的法定假日均設為3天。也就是從這一年「十一」開始,旅遊黃金周的概念漸漸誕生。
對於補假安排,1999年版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這與1949年規定只在周一補假的情形有所不同,因而也令放假前後調休、調班現象出現,事實上每年都會出現兩次「七天長假」。
2007年版:黃金周一存一廢
傳統節日增加
2007年12月,國務院第三次修改《辦法》,縮短了勞動節假期,實際上取消了「五一黃金周」,但將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這些中國傳統節日放入休假制度之中,令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天數由10天增至11天。
具體安排為:新年、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各1天;春節、國慶節各3天。
祝福祖國華誕68周年
願偉大的祖國日益
民主 和諧
強盛 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