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數控工具機輸送平臺的製作方法
2023-10-21 04:12:17 1

本實用新型屬於數控機械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數控工具機輸送平臺。
背景技術:
數控機械在加工一些零件時,一般都是流水使作業,一道工序完成後需要進入到下一道工序,而現有技術:一般是通過人力進行輸送,或者使用小推車進行輸送,加大了工人的勞動強度,降低了生產效率,提高工廠的資金支出,因此,發明一種數控工具機輸送平臺,來解決上述問題很有必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數控工具機輸送平臺,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數控工具機輸送平臺,包括支撐腿,所述支撐腿的上端固定連接有軌道平臺,所述軌道平臺的兩側上表面固定焊接有導軌,所述導軌的之間設有齒條,所述齒條固定焊接在軌道平臺的中間,所述導軌的上方滑動連接有滑塊,所述滑塊的上方固定連接有滑動託板,所述滑動託板的左側設有第一電機,所述滑動託板的右側設有第二電機,所述第一電機和第二電機的下端通過轉軸連接有齒輪,所述齒輪與齒條相互匹配嚙合連接,所述滑動託板的上方通過支撐塊安裝有支撐板,所述支撐腿的一側設有控制箱。
優選的,所述第一電機和第二電機通過電機座固定焊接在滑動託板上。
優選的,所述支撐腿的底部安裝有萬向輪。
優選的,所述控制箱包括PLC控制器和控制開關,所述PLC控制器與第一電機和第二電機之間電性連接。
優選的,所述軌道平臺的側邊開有連接槽,所述軌道平臺的另一側設有連接凸起。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和優點:該數控工具機輸送平臺,通過在支撐腿的下端安裝的萬向輪,方便將輸送平臺進行移動,通過軌道平臺的上方固定焊接的導軌和齒條,導軌的上端滑動連接有滑塊,可以用來限制輸送板,防止滑動出去,通過與齒條咬合的齒輪,齒輪通過第一電機和第二電機帶動,可以進行輸送,並且在支撐腿的側邊安裝的控制箱,控制箱的內部設有PLC控制器,可以控制輸送的位置,通過連接槽和連接凸起的設置,可以實現多個平臺的組合連接,該實用新型設計合理,通過在軌道平臺上設置導軌和齒條,以及與齒條咬合的齒輪,可以將物品進行輸送,結構簡單,值得大力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電機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控制箱結構示意圖。
圖中:1支撐腿、2萬向輪、3軌道平臺、4導軌、5齒條、6第一電機、7第二電機、8齒輪、9滑塊、10滑動託板、11支撐塊、12支撐板、13控制箱、131 PLC控制器、132控制開關、14電機座、15連接槽、16連接凸起。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圖1-3所示的一種數控工具機輸送平臺,包括支撐腿1,所述支撐腿1的上端固定連接有軌道平臺3,所述軌道平臺3的兩側上表面固定焊接有導軌4,所述導軌4的之間設有齒條5,所述齒條5固定焊接在軌道平臺3的中間,所述導軌4的上方滑動連接有滑塊9,所述滑塊9的上方固定連接有滑動託板10,所述滑動託板10的左側設有第一電機6,所述滑動託板10的右側設有第二電機7,所述第一電機6和第二電機7的下端通過轉軸連接有齒輪8,所述齒輪8與齒條5相互匹配嚙合連接,所述滑動託板10的上方通過支撐塊11安裝有支撐板12,所述支撐腿1的一側設有控制箱13。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電機6和第二電機7通過電機座14固定焊接在滑動託板10上。
進一步地,所述支撐腿1的底部安裝有萬向輪2。
進一步地,所述控制箱13包括PLC控制器131和控制開關132,所述PLC控制器131與第一電機6和第二電機7之間電性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軌道平臺3的側邊開有連接槽15,所述軌道平臺3的另一側設有連接凸起16。
工作原理:使用時,通過在支撐腿1的下端安裝的萬向輪2,方便將輸送平臺進行移動,通過軌道平臺3的上方固定焊接的導軌4和齒條5,以及在導軌4的上端滑動連接有滑塊9,可以用來限制輸送板,防止滑動出去,通過與齒條5咬合連接的齒輪8設置,齒輪8通過第一電機6和第二電機7帶動,可以進行輸送,並且在支撐腿1的側邊安裝的控制箱13,控制箱13的內部設有PLC控制器131,可以控制輸送的位置,該實用新型設計合理,通過在軌道平臺3上設置導軌4和齒條5,以及與齒條5咬合的齒輪8,可以將物品進行輸送,結構簡單,值得大力推廣。
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實用新型,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