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資質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建築資質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
2023-09-20 09:58:32 2
項目介紹:
✎ 施工總承包資質辦理(建築工程資質、市政公用工程資質、機電工程資質、通信工程資質、公路工程資質、電力工程資質、水利水電工程資質等);
✎ 專業承包資質辦理(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資質、防水防腐保溫工程資質、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資質、建築機電安裝工程資質、環保工程資質、鋼結構工程資質、地基基礎工程資質、模板腳手架資質、電子與智能化工程資質、建築幕牆工程資質、消防設施工程資質、特種工程資質、輸變電工程資質等);
✎ 工程設計資質辦理(建築裝飾工程設計資質、照明工程設計資質、建築幕牆工程設計資質、環境工程設計資質、建築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資質、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資質、建築工程行業設計資質、市政工程行業設計資質等);
✎ 施工勞務分包資質辦理(不分等級、不分類別);
資質辦理流程:
資質材料製作
一、綜合資料(第一冊):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3、企業章程;
4、企業近三年建築業行業統計報表;
5、企業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
6、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身份證明;
7、企業經理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任職文件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負責人代表工程業績證明資料;
8、如有設備、廠房等要求的,應提供設備購置發票或租賃合同、廠房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以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9、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勞務分包企業、混凝土預製構件企業、預拌商品混凝土等企業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請資質的企業,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應提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文件。
申請特級資質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
(1)企業近三年銀行授信憑證;
(2)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築業營業稅稅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結算憑證;
(3)省、部級(或相當於省部級)以上企業技術(研發)中心,或分中心認證的證書或有效核准文件;
(4)國家級工法的認定文件、專利技術的認定證書;
(5)國家科技進步獎獲獎證書或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行業標準的發布通知(或發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資料複印件。
二、人員資料(第二冊):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註冊人員的身份證明、註冊證書;
2、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非註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養老保險憑證;
3、部分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必須具備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還應提供相應證書及反映專業的證明材料;
4、勞務分包企業應提供標準要求的人員崗位證書、身份證明。
三、工程業績資料(申請最低等級資質不提供)(第三冊):
1、工程合同、中標通知書;
2、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單(備案表)或質量核驗資料;
3、上述資料無法反映技術指標的,還應提供反映技術指標要求的工程照片、圖紙、工程決算資料等。
對企業申請改制、分立、合併需重新核定資質的,除需提供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下列資料(列入第一冊綜合材料):
1、企業改制、分立、合併方案(包括新企業與原企業資產、人員、工程業績的分割情況);
2、企業改制、分立、合併的批准文件或股東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3、企業改制、分立應提供改制、分立前企業近三年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
4、企業合併應提供合併前各企業近三年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及最新合併報表;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寧波各建築業企業新標準資質申報材料清單
一、首次申請申報材料清單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企業章程複印件(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5、辦公場所證明,屬於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複印件;屬於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複印件
6、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7、經省級註冊管理部門批准的註冊建造師初始註冊或變更註冊材料(新企業無資質的)
8、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複印件
9、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複印件
10、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11、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複印件
12、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1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13、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二、增項申報材料清單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報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3、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正本複印件
4、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複印件
5、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6、安全生產許可證複印件
7、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複印件
8、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複印件
9、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10、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複印件
11、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12、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三、升級申報材料清單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3、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正本複印件
4、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複印件
5、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於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複印件;屬於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複印件
6、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7、安全生產許可證複印件
8、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複印件
9、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複印件
10、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11、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複印件
12、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13、工程中標通知書複印件
14、工程合同(合同協議書和專業條款)複印件
15、工程竣工(交工)驗收文件或有關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鑑定書複印件(需包含參與驗收的單位及人員、驗收的內容、驗收的結論、驗收的時間等內容);境外工程還應提供駐外使領館經商部門出具的工程真實性證明文件
16、涉及到層數、單體建築面積、跨度、長度、高度、結構類型等方面指標,應提供反映該項技術指標的圖紙複印件
17、涉及到單項合同額、造價等指標的,應提供工程結算單複印件
四、延續申報材料清單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建築企業資質證書正本複印件
5、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複印件
6、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於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複印件;屬於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複印件
7、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8、安全生產許可證複印件
9、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複印件
10、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複印件
11、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12、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複印件
13、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社會保險證明
五、換證申報材料清單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含變更頁)複印件
5、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複印件
6、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於自由產權的出具產權證複印件;屬於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複印件
7、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8、安全生產許可證複印件
9、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複印件
10、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複印件
11、技術負責是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12、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或職業技能證書複印件
13、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六、簡單變更申報材料清單
1、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
2、《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3、原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原建築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複印本
5、企業章程複印件(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七、遺失補辦申報材料清單
1、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
2、《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3、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正本複印件
4、在省級或行業報紙,或者在資質許可證機關網站發布的遺失聲明
八、重新核定不符合簡化審批手續情況的申報材料清單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原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5、企業章程複印件(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6、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複印件
7、辦公場所證明,屬於自由產權的出具產權證複印件;屬於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複印件
8、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於自由產權的出具產權證複印件;屬於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複印件
9、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10、安全生產許可證複印件
11、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複印件
12、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複印件
13、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
14、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複印件
15、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1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16、改制、重組、分立等方案複印件
17、企業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的決議複印件;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18、企業法律繼承或分割情況的說明材料
九、重新核定符合簡化審批手續情況的跨省變更申報材料清單
1、《建築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
3、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4、《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5、原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6、原建築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7、企業章程複印件(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8、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銷證明或跨省遷出證明
9、經省級註冊管理部門批准的註冊建造師初始或變更註冊材料(新企業無資質的)
10、企業遷出地工商註冊所在地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同意資質變更書面意見
11、企業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的決議複印件;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十、重新核定符合簡化審批手續情況的企業合併(吸收合併及新設合併)申報材料清單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
3、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4、《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5、原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6、原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7、企業章程複印件(含原企業好新企業)
8、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銷證明或跨省遷出證明
9、經省級註冊管理部門批准的註冊建造師初始註冊或變更註冊材料(新企業無資質的)
10、改制、重組、分立等方案複印件
11、企業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的決議複印件;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12、企業法律繼承或分割情況的說明材料
十一、重新核定符合簡化審批手續情況的企業全資子公司間重組分立申報材料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
3、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4、《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5、原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6、原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7、企業章程複印件(含原企業好新企業)
8、經省級註冊管理部門批准的註冊建造師初始註冊或變更註冊材料(新企業無資質的)
9、改制、重組、分立等方案複印件
10、企業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的決議複印件;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11、企業法律繼承或分割情況的說明材料
十二、重新核定符合簡化審批手續情況的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分立申報材料清單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
3、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4、《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5、原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6、原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7、企業章程複印件(含原企業好新企業)
8、經省級註冊管理部門批准的註冊建造師初始註冊或變更註冊材料(新企業無資質的)
9、企業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母公司)或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的批覆文件複印件
10、改制、重組、分立等方案複印件
11、企業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的決議複印件;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12、企業法律繼承或分割情況的說明材料
十三、重新核定符合簡化審批手續情況的企業外資退出申報材料清單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文檔
2、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申請審核表
3、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4、《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5、原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6、原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7、企業章程複印件(含原企業好新企業)
8、企業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的決議複印件;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
工程設計乙級資質申請所需資料: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許可的工程設計乙級資質(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設計乙級資質除外)的新申請、升級、增項、重新核定和延續:
(一)新申請資質或申請資質升級,需上傳下列材料:
1.企業法人、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彩色掃描件。
2.企業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證明彩色掃描件。
3.企業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的身份證明、畢業證書、職稱證書等彩色掃描件。
4.註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彩色掃描件、企業註冊所在地省級註冊主管部門的註冊變更表(註冊變更受理回執)或初始註冊表(初始註冊受理回執)彩色掃描件。
5.非註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畢業證書彩色掃描件。
6.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以及主導專業非註冊專業技術人員需提供個人業績完成所在單位出具的個人業績證明(證明需包括業績完成時所在單位的企業資質情況,證明無具體格式要求),並提供出具證明單位的聯繫人及辦公電話(固定電話),屬在申報單位完成的個人業績無需提供。
7.主要專業技術人員(註冊和非註冊)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人員繳費明細清單、社保繳費憑證)的彩色掃描件,其中,對軍隊或高校從事工程設計的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不需提供社保證明,但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主管部門的人事證明材料彩色掃描件。
8.固定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及租(借)方產權證明的彩色掃描件,屬於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明的彩色掃描件。
9.企業申請資質前一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彩色掃描件(須包括淨資產指標)。
(二)申請資質增項,需上傳下列材料:
1.第(一)條規定的材料。
2.上傳企業原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彩色掃描件。
3.申請增項資質不需提供第(一)條中8的材料。另,第(一)條4中的「企業註冊所在地省級註冊主管部門的註冊變更表(註冊變更受理回執)或初始註冊表(初始註冊受理回執)」在增項申請時不予認定,註冊人員必須註冊到位。
(三)申請不符合簡化審批手續情況的資質重新核定的,需上傳以下材料:
1、提交第(二)條規定的材料。
2、企業合併、分立改制情況報告彩色掃描件,包括新企業與原企業的產權關係、資本構成及資產負債情況,人員、內部組織機構的分立與合併。
3、(重組)方案,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覆文件,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或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決議的彩色掃描件。
(四)申請資質延續,需上傳下列材料:
1.企業法人、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彩色掃描件。
2.原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彩色掃描件。
3.註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彩色掃描件。
4.非註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畢業證書彩色掃描件。
5.主要專業技術人員(註冊和非註冊)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彩色掃描件,其中,對軍隊或高校從事工程設計的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不需提供社保證明,但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主管部門的人事證明材料。
6.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以及主導專業非註冊專業技術人員需提供個人業績完成所在單位出具的個人業績證明(證明需包括業績完成時所在單位的企業資質情況,證明無具體格式要求,上報彩色掃描件),並提供出具證明單位的聯繫人及辦公電話(固定電話),屬在申報單位完成的個人業績無需提供。
7.企業申請資質前一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彩色掃描件(須包括淨資產指標)。
註:企業法定代表人聲明。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許可資質電子化申報的企業,均需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聲明》彩色掃描件(從申報系統下載列印,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籤字承諾,對企業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再加蓋企業公章,最後以彩色掃描件上傳)。
辦理資質走彎路如何避免?
1.一家企業如果想辦理多項資質,技術負責人如何考核?
答:技術負責人(註冊建造師)應按照每項資質的具體要求分別進行考核,在滿足各資質標準的前提下,一人可以兼任多個專業的技術負責人。
2、新辦資質企業建造師如何辦理?
先到市主管部門辦理預註冊初審手續,然後到省廳註冊中心辦理《建造師註冊證明》。
3、建築企業換證不成功該怎麼辦?
企業提出換證申請後,許可機關如果未批准其相應資質換證申請,企業可在換證結果後3個月內提出低於原資質等級的同類別資質換證申請,當然也可繼續申請原資質類別及等級。超過3個月的仍未提出申請的,必須從最低等級申請。
4、在申報材料清單中需提供技術工人的社會保險證明嗎?
企業主要人員包括:註冊執業人員、技術職稱人員(包括技術負責人)、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等4類人員。換證時技術工人須提供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5.企業自有人員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註冊執業人員、技術職稱人員(包括技術負責人)、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30人)。
6.總包、專包資質的技術工人能否用全資或控股專業資質企業中的人員代替?
答:不可以。
7、社保證明出具繳費證明是企業提供一張票據,還是每個人都要提供繳費對帳單?
繳費證明是指企業繳納社保的發票或與銀行的對帳單,還要提供個人繳費清單。
個人繳費清單既可以提供個人對帳單,也可以提供個人繳費匯總表。
以企業實際情況為準。
辦理建築企業資質升級注意事項:
1、主項資質等級不能低於輔項資質等級,必須先升主項資質再升輔項資質;
2、企業資質升級重點在於工程業績,包括:中標、合同、圖紙等等全套材料;
3、企業資質升級還需要注意註冊類的人員數量及專業,需符合資質標準最低要求;
4、企業資質升級非註冊類人員數理必須達到資質標準最低限制,現在查證書的真假太嚴,不要用假的證書去冒充。
5、企業近三年的財務況狀;
6、企業機械設備需要達標;
7、不同的工程準備的業績也不相同,建議先升一到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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