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用手鋸臺的製作方法
2023-09-17 23:51:05
專利名稱:木工用手鋸臺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與木工用手鋸臺有關,特別是指一種可使設置於其上之弓鋸可變換其鋸切角度,並可準確定位該角度之木工用手鋸臺。
按,習用之木工用手鋸臺有二種,一種是將其鋸片架設於一可在鋸臺水平方向旋動之擺動架上,當改變該擺動架與該鋸臺長軸之交角時即可改變該鋸片之鋸切方向,該種木工用手鋸臺之缺點是其鋸片必須永遠保持垂直狀態無法左右傾斜;另一種則是在鋸臺短軸方向之二側分別固接一旋轉件,然後將鋸片架設於各該旋轉件上,雖然該種木工用手據臺可以改變鋸片本身之角度,但是其鋸切位置則被固定。
本實用新型之主要目的即在於提供一種木工用手鋸臺,其組件之構成較為簡單,而可使其更便於組合併降低其製造成本。
本實用新型之次一目的的在於提供一種木工用手鋸臺,其懸臂與鋸架間可獲得較佳之定位效果。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木工用手鋸臺,它包含有一鋸臺,其具有一矩形之臺面,一由該臺面之一側邊向上延伸預定高度之擋板,一V型缺口設於該擋板之中央部位,以及一設於該檯面上並與該缺口相鄰接之扇形鋸切部位;一懸臂,樞設於該鋸臺之下方;一對鋸架,分別具有一可設於該懸臂二端之卡座,以及若干固定於該卡座上方之支杆;其特徵在於該懸臂之二端分別設有一承置座,各該承置座分別具有一凹陷部位,以及若干個設於該凹陷部位內緣之承置端面,各該承置端面之長度均相同,並以其二端兩兩相接,且各該相鄰接之二承置端面間之夾角均相等;各該卡座外緣設有若干個以其二端兩兩相接之抵制端面,各該低制端面之長度均相同,且各該相鄰之二抵制端面間之夾角均與前述各該相鄰二承置端面間之夾角相等。
茲舉一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並配合附圖做進一步之詳細說明如下,其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之立體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之立體分解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沿
圖1中3-3方向之剖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沿
圖1中4-4方向之剖視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之正視圖(一)。
圖6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之正視圖(二)。
圖7為本實用新型一較佳實施例之頂視圖。
請參閱各附圖,本實用新型之木工手鋸臺10包含有一鋸臺12,一懸臂14樞設於該鋸臺12之底部下方,一對鋸架16分別樞設於該懸臂14之兩端。
該鋸臺12具有一矩形臺面20,其二端分別以一體成型方式設有一對向下延伸適當長度之支腳(21),各該支腳21系藉螺栓211及環墊212固設於一基板213上;一設於該臺面20一長側邊並向上延伸[適當高度之一擋板22,該擋板22之中央部位設有一V型缺口23,該V型缺口23之底部寬度d約為4.33釐米,而開口角度r約為94度;一扇形階部25概成九十度而具有一與該擋板22之內側端面24位於同一平面上之第一軸孔26,以及略出該臺面20另一長側邊外之圓弧形外緣部位27,且該外緣部位27上並設有若干用以顯示角度大小之刻度271;一弧形肋條28設於該臺面20之下端面(出現於圖3),其上以一體成型方式設有若干個相隔預定角度且開口朝下之倒V型卡槽29。
該懸臂14具有一臂身30其長度大於該臺面20之寬度,其上並設有一第二軸孔31俾藉由一軸梢301以將其同軸樞設於該第一軸孔26內部,且該軸梢301之末端設有一環槽302以供一螺設於該鋸臺12側邊上之螺絲303以其末端楔入其中,俾防止該軸梢301脫出;一對承置座32分別以一體成型方式凸設於該身部30之二端,並且有一凹陷部位33以及設於該凹陷部位33內側邊之長第一、第二、第三等三個相鄰接之承置端面34,35,36,各該承置端面34,35,36之長度均相等,且其相鄰之內夾角α均為135°;一對螺孔38分別設各該第二承置端面35上,一對固定片39設於各該承置座32之底部,並向外水平延伸一適當之長度;一指示塊60以一螺絲62及一墊片63將其後端64鎖固於該臂身30之上端面,其前端66則延伸至該扇形階部25外緣部位27止方,其上端面並設有一指標68,該指標68位於該臂身30之上端面中央且其指示方向與該臂身30之軸向平行。
組合時,為使該懸臂14便於卡止在各個特定之角度上,系以一彎折狀之撥片42,藉由預設於其中段部位422上之一對第二凸耳424卡入該懸臂臂身30下端面所設之凹入內(圖上未示),其前段部位421之上端面另凸設有一卡塊44,其後段部位423則向前延伸至該固定片39之下方並與其相隔一適當之距離;一長簧片45以其固定端451藉由一螺絲453、一短簧片454及一墊片455鎖固於該懸臂身部30之下端面,其自由端452則向上壓制該撥片前段部位421之下端面,俾迫使該卡塊44經由預設於該身部30之一槽孔46而向上突出於該身部30之上端面。由於該槽孔46恰對應於該鋸臺12之肋條28下方,且該卡塊44向上突之高度大於該肋條28下端緣與該身部30上端面間之距離,因此,該卡塊44於隨該身部30轉動到預定位置時,即可楔入一對應之卡槽29中,藉以形成穩固之定位狀態。而欲改變該身部30之旋轉角度時,則僅需推動該撥片42之後端部位423向上,藉由槓桿作用即可強迫該前段部位421向下偏擺而使該卡塊44脫離於該卡槽29之外,使該身部30恢復可自由旋轉之狀態。
各該鋸架16分別包含有一多邊形之卡座50,以及一對相互平行並分別以其下端穿固定於該卡座50上端之支杆54;其中各該卡座50各具有一設於其下端中央之第一抵制端面51,一對分別鄰接於該第一抵制端面51兩端之第二抵制端面52,以及一對分別鄰接於各該第二抵制端面52上端之第三抵制端面53,各該抵制端面51,52,53沿其軸向之長度均相等,且各該第一、第二抵制端面51,52與各該第二、第三抵制端面52,53間之夾角β均為135°,各該抵制端面51,52,53均設有一定位孔511,512,513。
請配合參閱圖5、6,組合時,各該卡座50系分別藉由一貫穿各該定位孔55並螺設於該懸臂30末端各該螺孔38中之螺栓56,以將其固定於該承置座32之凹陷部位33中,且於各該第二承置端面35與第一抵制端面52相抵接時,可使向上延伸之各該支杆54其軸向與該鋸臺12之臺面30垂直。
當使用者欲改變各該支杆54其軸向與該臺面30間之夾角時,則僅需釋放各該螺栓56,以將各該卡座50分別取出並予以轉動一預定角度後再將其鎖固於對應之各該承置座32中;當各該第二承置端面35分別與對應之各該卡座50上之各該第二抵制端面52相抵接時,藉由各該第一、第二抵制端面51,52間135°之夾角,將使各該支杆54隨該卡座50之偏擺而使其軸向與該臺面30間形成向左或向右偏四十五之夾角。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各該第一、第二、第三承置端面34,35,36與各該第一、第二、第三抵制端面51,52,53之長度均設為相等,且其相鄰端面間之夾角α、β亦為相同,因此該卡座50以其上之第二抵制端面52抵制於該承置部32之第二承置端面35上時,各該第一、第三抵制端面51,53仍將與對應之各該第一、第三承置端面34,36間形成緊密之抵制狀態,藉以達到使該卡座50不致於一旦受力即發生偏轉之情形。
請參閱圖7,該臺面20上之軸孔26其軸心系設為與各該擋板22之內側端面221位於同一平面上,並以該軸心為原點於該臺面20上設有若干個刻度201,藉以使待鋸切之木料置於該臺面20上之後,可便於立即辨識其受切斷部分之長度。
另外;在實際使用上,系將一弓鋸70藉由二供其鋸片71及導管72套穿之吊架73,74吊掛於各對平行支杆16上,前後之至少一支杆54上在被各吊架73,74吊掛之前均套設有一止擋件80,各該止擋件80具有一套環82,一定位螺栓84貫穿該套環82所設之螺孔86,當該定位螺栓84往內旋轉至至其柱身抵緊於支杆54之杆面時,該套環82即被定位於該位置,用以承抵各該吊架73,74,藉此,該弓鋸70即可沿著各該平行支杆54所導引之方向來回鋸切,而且藉著各該止擋件80來調整其鋸切深度。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利用設於該懸臂14二端之各該多邊形承置座32,以及設於各該鋸架16下端之多邊形鋸座50,使該二者間極易於配合成預定之夾角,且具有較為穩固之卡制效果。
權利要求1.一種木工用手據臺,它包含有一鋸臺,其具有一矩形之臺面,一由該臺面之一側邊向上延伸預定高度之擋板,一V型缺口設於該擋板之中央部位,以及一設於檯面上並與該缺口相鄰接之扇形鋸切部位;一懸臂,樞設於該鋸臺之下方;一對鋸架,分別具有一可設於該懸臂二端之卡座,以及若干固定於該卡座上方之支杆;其特徵在於該懸臂之二端分別設有一承置座,各該承置座分別具有一凹陷部位,以及幹個設於該凹陷部位內緣之承置端面,各該承置端面之長度均相同,並以其二端兩兩相接,且各該相鄰之二承置端面間之夾角均相等;各該卡座外緣設有若干個以其二端兩兩相接之抵制端面,各該抵制端面之長度均相同,且各該相鄰之二抵制端面間之夾角均與前述各該相鄰二承置面間之夾角相等。
2.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之木工用手鋸臺,其特徵在於,其中各該凹陷部位至少具有三個承置端面,而各該卡座則至少具有五個抵制端面。
3.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之木工用手鋸臺,其特徵在於,其中該懸臂之承置座水平端面設有一螺孔,而各該卡座之各抵制端面上均設有一螺孔,俾藉由一螺栓以將各該卡座鎖固於該懸臂之二端。
4.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之木工用手鋸臺,其特徵在於,其中各該擋板之內側端面與該懸臂之樞轉軸心系位於同一平面上。
5.依據權利要求4所述之木工用手鋸臺,其特徵在於,其中該檯面上設有若干用以標示長度之刻度,各該刻度系以該懸臂之樞轉軸心為原點且其延伸方向與該臺面之長側邊平行。
6.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之木工用手鋸臺,其特徵在於,其中該扇形鋸切部位之下端面設有一向下凸出預定高度之圓弧形肋條,該肋條上設有相隔定角度且開口朝下之若干個卡槽。
7.依據權利要求6所述之木工用手鋸臺,其特徵在於,其中該懸臂進一步設有一對應於該肋條下方之槽孔;一樞設於該懸臂下方之撥片,其內側端向延伸預定長度並於其上凸設有一卡塊,其外側端則向外延伸於該臂之外;一彈性件以其固定端設於該懸臂之預定部位上,其自由端則與該撥片內側端接觸並迫使其向上,俾使該卡塊向上凸出於該懸臂之上端面並楔入該肋條上一對應之卡槽中。
8.依據權利要求7所述之工用手鋸臺,其特徵在於,其中該彈性件為一簧片。
9.依據權利要求1所述之木工用手鋸臺,其特徵在於,其中該扇形鋸切部位之內側端與該擋板上之V型缺口相鄰,其圓弧形之外緣部位則凸出該臺面其未設有擋板之另一長側邊外,且其上端面設有若干個用以顯示角度大小刻度;該懸臂上則設有一指示塊,該指示塊之後端系藉由一螺絲以將其鎖固於該懸臂之上端面,其前端則延伸至該刻度之上方,且該前端部位另設有一指標,該指標之指示方向與該懸臂之長軸方向平行。
專利摘要木工用鋸臺,具有一鋸臺,其上有一擋板;一懸臂樞設於鋸臺下方;一對鋸架鎖固於懸臂之二端;其特徵在於該懸臂之軸心與該擋板之內側端面位於同一平面上,懸臂之二端分別設有承置座,承置座分別設有凹陷部位,其內緣設有若干連續鄰接之承置端面,鋸架分別具有一卡座及若干個支杆,各卡座之外緣設有若干相鄰接之抵制端面,各承置端面與抵制端面之長度及其相鄰二邊之夾角均相等,藉以使各卡座可輕易穩固地置於對應之凹陷部位中。
文檔編號B27B21/00GK2156997SQ9320992
公開日1994年2月23日 申請日期1993年4月17日 優先權日1993年4月17日
發明者陳全武 申請人:陳全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