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那個孩子找到了嗎(親愛的小孩找到了)
2023-08-22 11:54:3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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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小孩」找到了。
從昨天起,就有很多媒體在報導、直播《親愛的》原型孫卓和家人團聚的畫面。
面對父母的激動擁抱,孫卓卻說,他覺得壓力很大,內心感到愧疚,養父母養了他十幾年,他還是想回到養父母身邊。
這話一說,有人直罵孫卓「認賊作父」,也有網友和稀泥,覺得兩家一起親如一家就好了,甚至還有人說「是我就老死不相往來,好好孝敬養父母」……
——是憑什麼覺得買了奪走別人孩子的人,能和受害人「親如一家」呢?
失孤的父母尋親半輩子,
得到的可能只是一句冷漠的話
孩子被拐,受傷害最重的是親生父母。
《親愛的》電影裡,以孫海洋為原型創作的韓德忠,在孩子被拐後,直接發誓再也不生兒子。
他拒絕為兒子開死亡證明,覺得孩子一定還活著,多年來都沒有放棄尋子,還組織了尋親互助團……堅持了多年,一次次燃起希望又陷入失望,他的生活已經被尋親這件事弄得一塌糊塗。
類似的還有《失孤》,兒子丟失後,雷澤寬騎著一輛摩託車就出發,在路上被暴打、被撞傷……困難重重甚至差點喪命,但都阻攔不了他尋子的決心。
而這些,還只是電影裡的情節,現實原型們的經歷更苦。
孫卓被拐後,不僅孫海洋和妻子四處尋子,孫卓奶奶也立刻關掉在湖南的包子鋪到深圳找孫子,並且多次瞞著家人外出,捨不得吃也捨不得住,晚上就睡馬路邊,吃盡苦頭……這些遭遇,孫海洋也是後來才知道的。
湖南都市還曾報導過一個案子,小孩黃輝被拐走了,父母到處尋子,爺爺無法忍受孫子失蹤,悲痛之下服藥自盡了。
後來即便這家人又生下一子二女,家裡還是會給黃輝留一個位置。
從來沒見過哥哥的妹妹,一不小心提起哥哥也會觸動母親的痛處,家裡有一個小孩子被拐,成為他們的心結。
很多失子的父母,都會陷入深深的自責,想著當時要是多看緊一點就好了,多XX或許不會被拐,從而踏上了長久的尋親之路,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也被折騰得滿目瘡痍。
而這麼多年的付出,有可能都沒有結果。
好不容易尋親成功,等來的可能只是孩子的一句話:想回到養父母身邊。
像《失孤》原型郭剛堂的兒子郭振,最終還是選擇繼續回養父母家裡生活,而郭剛堂也表示理解,「我唯一的想法,就是孩子能好」——可誰來賠他這麼多年耗去的時光呢?
更有人決定和養父母一起生活後,直接拉黑生母。
很多孩子被拐時還不會記事,記憶裡自己是被養父母帶大的,也已經習慣了當地的生活方式,看起來似乎無可厚非,可你要認清——造成這一切的人是誰?剝奪父母撫養孩子權利的人是誰?
孫海洋一家來到深圳,就是為了給孩子更好的生活和教育環境,如果孩子沒有被拐跑,一家人勤勤懇懇打拼,或許孩子如今已經能讀上很好的學校了。可就是因為有買方市場,才會有「人販子」出現,生生割裂一個家庭,去成全另一個「家庭」的幸福啊!
況且,這次孫卓能被找到,是另一位被拐的符建濤提供線索的,他從孫卓被拐的視頻裡發現人販子很像當年帶走他的「吳三叔」,順著吳三叔的線索,還能發現孫卓的養父跟符建濤的大伯算是遠房親戚……這千絲萬縷的關係,也讓人猜測人販子和買家來自同一家族。
來源:澎湃新聞
如果經調查確實是這樣,那更沒有什麼「親如一家」情理可講了。
隱秘的角落裡,買家才是真正的惡魔
一些被拐的孩子覺得養父母好,那是因為自己本來就是養父母的需求「商品」。
像孫卓和符建濤的養父母家庭都只有女兒,沒有兒子,在當地被稱為「絕戶」,所以孫卓到家後,養父母就對他非常好,從來不會讓他幹家務,吃好住好;
符建濤的養父母更是省吃儉用,全為了供他讀書、生活,以至於符建濤雖然有原生家庭的記憶,但也覺得養父母對自己很好。
來源:澎湃新聞
但是,這種好,是不是僅僅因為他們需要一個兒子呢?
有需求,才會對他特別好啊!就像網友說的,不是孫卓,是李卓王卓也一樣,只要是兒子,養父母都把他當寶。
但事實上,在各種隱秘的角落裡,買家對被拐賣的人來說就是噩夢一樣的存在。
有的孩子被賣去做苦工,稍有怠工就會被監工拿磚頭砸得頭破血流,如果傷情惡化,隨時會被工頭活埋……
也有女孩被賣成童養媳,小時候不讓上學,囚禁在家裡。
還有人直接把成年女性賣到偏僻的大山裡,囚禁、暴打,不停精神摧殘。
一位女大學生何成慧被人以120元賣給深山一位老頭,日常睡在一個破床板上,底下是養豬的地方,在暗無天日的環境裡一同生活了17年,以致何成慧變得瘋瘋癲癲,再也不敢逃跑……
電影《盲山》講的也是女子被拐賣的故事——看到這樣的眼神,你還會覺得買方是好人嗎?會支持買賣一家親嗎?
有很多女子,被拐賣後不堪受折磨而選擇了自殺,拐賣這種犯罪活動,通常伴隨著殺人、傷害、強姦等刑事案件發生。
甚至還有婦女被盜賣,有人半年時間內被賣8次,每次都被不停抬高價格——她在人販子的眼中已經不是人,而只是一件「商品」。
來源:光明日報
這樣的時候,你還能說買家是好人嗎?
2015年刑法已經修訂,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也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作為旁觀者,有些網友有什麼權利勸人鑽法律空子?
請收起你的聖母快感
所以,把兒童拐賣案件中的買方單純視為「養父母」本身就是荒謬的。
生活哪有那麼簡單,讓孩子「多一份父母的愛」只不過是某些人一廂情願YY出來的「大團圓」,哪有半點可操作性呢?大家可以去看看網上新編的各種故事,他們想像的收養家庭是復旦教授、是總裁,或者至少富足中產白領……實際上更多時候警察是衝進漁村裡解救被拐兒童,又或者帶走西部某個無子老漢買來的「香火」男孩。
像前面提到的黃輝,被賣到緬甸,買家對他很不好,一直打他,不給他身份,他連自己是誰都搞不明白……這樣的「養父母」能談得上有「愛」嗎?
那些被虛構出來的原諒和溫情即便真的存在,也是靜態畫面。
且不說兩對父母的關係怎麼處,平凡人的雞毛蒜皮,單是養老問題,有人替孩子出錢出力嗎?沒有,都是孩子自己承擔。
電視劇《婆婆的鐲子》裡,石舟欣被過繼給自己的親姑姑,20多年親媽和養母之間的明爭暗鬥就讓她幾乎心態崩潰。劇本設定裡,親媽是三甲醫院護士長,養母是總裁夫人,生存壓力很低的情況下,石舟欣都沒法承受所謂的「兩份母愛」——請問聖母們,所謂「兩份愛」孩子承受得起嗎?
這種主張,到底是站在孩子角度考慮,還是單純為了滿足自己的聖母心,大家應該心知肚明。
但是,我也不支持因此而網暴孩子,被拐孩子的習慣和思想是被苦難的生活塑造的,他們沒有選擇權——但如果還有人順著這個思路走,甚至主張原諒收買者,那就太可悲了。
E姐結語:
生活是複雜的,一切所謂的「人文關懷」都應該尊重這種複雜性,而不是只憑片面想像去做聖母式的論斷。我們應該和法律保持一致的底線——無論初衷為何,細節怎樣,犯罪就是犯罪,收買被拐賣兒童理應得到懲罰。
想想可笑,許多購買和飼養禁止貿易的野生動物(比如蟒蛇、鸚鵡)的人都得到懲罰了,我們居然還有人為「購買和養育被拐兒童是否應該懲罰」而爭執不休。物猶如此,人何以堪呢?無論在法律還是道德倫理上,答案都應該很清晰才對。
至於人文上應該關懷誰,不也很明顯嗎?
我始終認為,社會應該是關懷和偏向守法者的,在同一事件中,如果談到照顧情緒,那守法者和受害者的情感應該最優先得到照顧。那些違法犯罪的「養父母」的情感、站著說話不腰疼的聖母的情感,都得往後稍稍。
所以也不該存在「如果買家入刑落實,養父母更可能會虐待孩子」的看法,收買被拐人口本身就違法,社會不可能允許他們以非法獲得的孩子為「人質」要求寬恕。社會的公平正義,豈能向違法者妥協?
最後,特別喜歡符建濤、趙永勇這樣的例子,這不是明明有正常的典型嗎?為什麼非要把孫卓架在火上烤,去為「求子家庭」洗白呢?真的……希望新聞與評論都活在陽間。
今天的深夜話題是:
你如何看待被拐賣的孩子選擇留在買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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