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忘的一件事小學生作文八篇
2023-12-05 13:46:51 2
篇一:難忘的一件事
漫漫的人生道路是坎坷的,是艱辛的。發生的事如滿天的繁星多得數也數不完,但我最忘不了的還是那件事。
那是上學期暑假的一天,我和弟弟來到花叢中玩,玩著玩著,感到無趣。於是,我和弟弟商量玩什麼,他說:「我們可以把一些害蟲用紙頭包起來,再燒掉。」我也認為這主意好。我飛一般的跑到家中,拿來兩張紙,並做好了準備工作。
我和弟弟開始抓害蟲了。我來包,他來抓。我把紙一張張撕好,放在旁邊讓他們等待「任務」。弟弟的動作真快,沒幾分鐘,第一隻站利品就被抓來了,是一隻青色的蚱猛。它的觸角不安地擺動,似乎知道了自己悲慘命運。我用最快的速度把它包好。第二隻蚱猛也「報導了,」不一會兒,就有十幾隻了。看著這些小東西,弟弟笑著說:「和世界說再見吧!」
我們把那些害蟲拿到舊門衛,放在一起,堆成了一個小山坡。然後,掏出打火機在紙團旁打開,立刻火苗四起,我不擔心起火,因為下面是水泥地。但是,火苗熊熊的向四周撲來。無情的火舌「添」著大地,向我衝來,我熱得快不行了,汗也下來了。不好,火要蔓延到木頭的桌子那兒去了。這下已滿頭大汗的我可急了,我馬上拿來掃把,去滅火,掃把都快起火了。後來看到火苗夥伴也來幫忙,火終於滅了。
從這件事以後,我知道了:什麼事都要三思而後行,不能沒頭沒腦的,更不能放火。這件事教育了我,我以後再也不會犯了。
篇二:難忘的一件事
我不是一個視錢如命吝嗇的人,但也不是視錢如糞土高尚的人。金錢,在我眼裡雖不是「萬能「的地位,卻也是「沒有錢萬萬不能「的標準。一直以為自己在錢面前還是比較「清高「的,但有一次發生的事竟讓我在金錢面前彎下了腰,做了個不折不扣「見錢忘原則「的人。
記得那是上小學的時候,有一次老師聽寫字詞,寫完後同位倆交換互相檢查,然後再把同位錯字的個數報告給老師,懲罰措施是一個錯字寫50遍。我大體看了看同位的,三十幾個字他竟錯了接近二十個,心裡不禁為他有點擔心。老師詢問的腳步越來越近了,同位竟也著起急來,突然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元錢硬塞到我手裡說:「一會兒給我少說點兒,謝你了。「我接住錢,有些不知所措,要知道一元錢在當時可以買不少我需要的東西呢!可這樣會害了同位的……「王小夢,曾順錯幾個?「「五個。「我飛快地答道,卻連看老師的勇氣都沒有。
下課了,我看著早已被汗浸溼的一元錢,心裡卻像打翻了的五味瓶,酸甜苦辣什麼都有。為了它,我欺騙了信任我的老師,害了把我當朋友的同位,更是出賣了自己的良心,違背了自己的原則。同位投來「感激「的目光,卻比嘲笑的眼神更容易灼傷眼睛……
這件事已經過去很久了,我卻無法因為時間的流逝而淡忘它。有時,一元錢竟也如此沉重,只因它不只壓在箱底給我深刻的教訓,更是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裡……
篇三:難忘的一件事
在我成長的道路上,有一件事使我終生難忘。經歷過那件事,我似乎長大了許多。
那是去年新年前夕,同學們一下課便紛紛互送賀卡。紅紅綠綠的賀卡帶著各自的心意,送到了好朋友的手裡。大家說著,笑著,臉上都洋溢著喜悅,教室裡一片歡聲笑語,熱鬧極了。
我也被這歡樂的氣氛所感染,拿出一疊寫好的賀卡,準備加入到這歡樂的人群中,忽然,我看見一位同學孤獨地坐在那兒。那不是有名的「淘氣大王」劉愷嗎?往日,他不是在操場上奔跑,就是在教室裡神侃,連上課都管不住自己。那股活躍勁兒就別提了。可現在,他仿佛變了一個人似的。他是怎麼了?我不解地看著他。他的眉宇之間好像有一絲悲傷,一絲渴望。
突然間,我醒悟了。肯定是因為沒有人送他賀卡,沒有人對他說一句祝福話。我不由得替他感到悲傷。設身處地地想,如果我被集體拋棄了,被同學們遺忘了,也會有一種失落感。
想到這兒,我從書包裡拿出了一張最漂亮的賀卡,稍加思索,在上面工工整整地寫道:「劉愷,祝你新年快樂,學習進步,邁上新的臺階!」然後,我輕輕的折好賀卡,走到他面前,微笑著對他說:「劉愷,節日快樂!」邊說邊從身後拿出賀卡,遞到了他的手裡。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賀卡,高興的說:「謝謝!」他的目光中充滿欣喜。他站起來,揚著手中的賀卡一邊衝進人群中一邊喊:「我也有了一張漂亮的賀卡啦!」
篇四:難忘的一件事
每個人的成長過程中都會經歷一些困難。就是因為這些困難,我們才可以一次比一次長大、成熟。
在我幼小的記憶裡,許多事情我已經淡忘,但是那場五·一二大地震的經歷至今讓仍我記憶猶新。那年,我正在四川綿陽跟奶奶上幼兒園。那天中午,幼兒園的小朋友都在安安靜靜地睡午覺,忽然,我感覺到地面在晃,因為老師也沒有經歷過地震,還風趣幽默的說:「喲,哪個巨人在晃房子呀?」啪啪,幾塊窗戶玻璃從窗戶上掉了下來,摔成了幾大塊。老師才頓時感覺事情不對,馬上把我們一個一個的從床上抱下來,我們跟著老師,連鞋都沒穿,幾乎是踩著碎玻璃,快速的跑下樓。
這時,我看見了奶奶,她正在幼兒園小朋友裡面著急的找我,我看見了奶奶,一下子抱住了奶奶,哇的一聲哭了出來:「奶奶,我們怎麼辦!」奶奶趕緊捧著我的臉說:「晨陽,不要怕,有奶奶保護你,不怕。」接著,我又哭著問:「奶奶,我爺爺呢?」「爺爺跑到樓上去給我們抱被子了。」
在這之後,餘震不斷地發生著,大雨也不停的瓢潑著。爺爺奶奶帶著我只能躲在小區附近的一座大橋下,爺爺奶奶並排坐在外沿用他們的身體擋住風雨,給我撐起了一個安全的小天地。
就這樣,我們熬了一個星期,直到大姑和姑父開車把我們接到了西安,爺爺奶奶的身體也消瘦了許多。望著本來身體就不好的奶奶那張因疲憊而泛黃的臉,我的眼淚禁不住又流了下來。
篇五:難忘的一件事
說實話,在暑假的日子裡,我過得十分無聊,所以呀!就打算到街上逛逛,雖然口袋裡沒有錢,但是到超市看看東西也總比閒著呆在家裡強。我每到一家超市,超市的服務員就給我推薦一些零食,我知道我的兜裡沒有錢,所以就只能看不能吃,就找藉口說:"哦,我不喜歡吃這些零食」。可當我走到第四家時,超市裡的服務員卻不給我推薦零食了,而是跑到一旁人圍的如山一樣的人堆看什麼稀奇去了,我便也好奇的走過去,使盡吃奶的力氣擠進去,才看見一位老太太正摸著自己的腳坐在地上不停地呻吟,旁邊一位女服務員也不停地讓她去醫院檢查。我十分不解,於是便問一位阿姨是怎麼一回事?
原來啊!一位女服務員抱著兩件啤酒要放在貨架上,可是女服務員的前面有一位老太太走得太慢,她又走的快,再加上自己的手拿的東西太多太重,一下子「剎不住車」,不小心就跌倒了,而手裡的東西一扔,因此,老太太被啤酒砸傷了腳,又黑又腫又流血,被砸的面積又大,哎喲!更不幸的是,老太太穿的還是涼鞋,這不是雪上加霜嗎?可是女服務員不管怎麼勸老太太去醫院,老太太都不答應。我想:就沒有人站出來勸勸嗎?我剛想到這裡,一位年輕的叔叔突然站出來說:「大娘,你傷得也不輕,坐在這裡不是辦法,不如到醫院去看看,把傷口包紮一下,過幾天就沒事了。」一位阿姨也接著說:「就是就是」。於是,所有人都七嘴八舌的勸起來,當然,我也不例外,老太太聽見這麼多人都在勸,也許是感動了,說:「好吧好吧」。於是那位年輕的叔叔又把老太太背到醫院包紮了傷口,這時,我感覺好溫暖.......
事雖小,情卻大。願天下人的心都能像那位年輕的叔叔的心一樣美。
篇六:難忘的一件事
以前我每次外出,都由爸爸媽媽陪著,自己從未單獨出過門,這次單獨到外婆家的一件事,可讓我長大了許多。
星期六的早上,吃完飯後媽媽對我說:「凱凱,你想去外婆家,今天自己坐62路車去吧,也好鍛鍊一下你自己。」我一聽,心裡非常高興,連忙說:「太好了。」我心想,這下我可「解放」了,早就想獨自去外婆家了。
我迫不及待地整理好書包,就一路小跑來到馬路邊等車。等呀等,等了好久,62路車還不來。此時的我心裡真是又高興又擔心,高興的是盼望已久的事馬上就要實現,從我出生到現在已經十歲了,我從來沒有一個人出去過,媽媽說:「現在把路殺手很多不放心。」可我不這樣認為,我們班的好幾個同學都自己放學回家了。我也想像他們一樣。擔心的是我第一次單獨坐車去外婆家,萬一迷路怎麼辦。由不得我多想,62路車已朝這邊開過來了,我忙著上了車。
我上車投了硬幣,坐到座位上心裡美滋滋的,別提有多高興了。只見路兩邊的景物,行人飛速後退,一幢幢高樓大廈,好一派美麗的景色,我忽然發現司機叔叔走錯了路。急得我冒了一身冷汗。正當我著急的時候,聽到車子有個大媽在說:「前面在修路,所以改道了。」這時我才放下心來。隨著車緩緩停住,我下了車,順利地到了外婆家。
這次獨自去外婆家,我懂得了一個道理,你只要大膽地去做一件事就有可能成功。這件事令我難忘。
篇七:難忘的一件事
要說本周最難忘的一件事,那莫過於打雪仗了。
早晨,我是被媽媽的尖叫聲吵醒的。我往窗外一看,呵。外面一片銀裝素裹,真是美極了。正當我陶醉在這良辰美景之中時,又納悶起來:春天怎麼會下雪呢?我猜肯定是老天爺糊塗了,竟然下了一場「春雪」,哈哈。
我一路踩著雪來到了學校,雪在我腳下嘎吱嘎吱地響著。同學們正讀著書。但沒過多久,廣播裡通知大家去操場打雪仗,教室裡頓時炸開了鍋,朗朗讀書聲變成了嘰嘰喳喳地議論聲和歡呼聲。
我們一到操場,立馬分成了男女兩撥,老師還為我們劃了一條界線。隨著老師一聲令下,「」爆發了,同學們像從來沒見過雪似的,使勁的追啊,躲啊。「啊呀,是誰砸的我?」瞧,不知又是那個倒黴鬼在喊呢。看,同學們有的像士兵一樣向「戰場」挺進,有的被打的抱頭鼠竄。我們玩的正在興頭上時,老師讓我們拍集體照,我們手裡拿著一團團的白雪走了過去,「世界大戰」也只好告一段落。「一、二、三」「咔嚓」,老師相機剛落,我們手裡的雪球就像出膛的炮彈,不約而同地朝老師扔去。我們又玩了會兒,老師就叫我們回去上課了。雖然我們當中有被打的,有打著別人的,但我們臉上都洋溢著笑容,連一向嚴肅的太陽公公,也禁不住笑了。
這次打雪仗,我感到我們扔出去的不僅是雪球,還是煩惱和悲傷,而融進我們心裡的是快樂和幸福。
篇八:難忘的一件事
雖然那件事距今已有三年之久了,但它依然深深地鐫刻在我的心中,令我難以忘懷。
那時我才五歲多。有一天清晨,媽媽帶我去參加北京市西洋棋少兒錦標賽。為了趕時間,我們便打了一輛計程車去賽場。快下車時,我突然感覺到有一個硬硬的東西在我的腳底。我低頭一看,原來是一部精美的手機。我拽了一下媽媽,又指了指地。媽媽一看是手機,猶豫了一下,便彎腰撿了起來,放進自己的包裡,隨後下了車。
剛下車,我便迫不及待地問媽媽:「這是別人的手機呀!你怎麼能要呢?快放回去吧!」媽媽解釋說:「我不是要別人的手機。我撿手機是為了找到失主。要是把它放回去的話,失主怎麼能找著呢?再說,要是別的坐計程車的人撿到了,說不定就會將手機佔為己有了。」我默不作聲了。
過了一會兒,手機鈴聲響了。媽媽拿起那部手機和人交談著。沒多久,我看見一位男子急匆匆地向媽媽跑來。媽媽小心翼翼地掏出了一部手機,我下意識地一看,啊!竟然是媽媽撿到的那部手機。媽媽把手機交給了那位男子。那位男子連聲道謝,並拿出二百元塞給媽媽。媽媽使勁地把錢往外推,說:「這是我應該做的,怎麼好意思要你的錢呢?我女兒還要比賽呢,我得走了。」說完,媽媽便趕緊拉著我的手離開了。
每當我回憶起這件往事,耳畔便會響起媽媽語重心長的話語:「不勞而獲,將別人的東西佔為己有是可恥的。只有通過自己辛勤勞動掙來的東西,才是最有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