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以及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方法
2023-10-27 20:22:17
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以及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以及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方法,該系統包括:水箱、廢水回收組件以及供水組件,其中:所述廢水回收組件用於向所述供水組件以及所述水箱供水;所述供水組件包括供水輸出端以及用於從所述水箱中抽水的供水水泵,當所述供水輸出端的高度小於指定高度時,所述供水組件由所述施工廢水回收組件供水,當所述供水輸出端的高度小於指定高度時,所述供水組件通過所述供水水泵從所述水箱取水。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可以回收利用施工現場的廢水,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另外在對於供水組件驅動能力要求不高的情況下使用廢水回收組件直接驅動供水組件,這樣可以充分利用廢水回收組件消耗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
【專利說明】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以及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建築施工設備以及施工方法,尤其是一種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以及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方法。
【背景技術】
[0002]現階段建築工程施工、衝洗、降塵用水主要是採用市政水源,每個工程用水量可達到數十、甚至百萬立方米,此部分水量除極少量被混凝土上強度過程中吸收利用外,其餘絕大部分全部作為廢水排放或者直接蒸發,造成了大量水資源浪費,對水資源匱乏地區、生活用水需求量大的城市產生的影響巨大。
[0003]另外在基坑開挖過程中基坑裡會有大量地下水滲出,在基坑施工過程中需要將地下水排出以保持基坑中沒有積水。通常基坑中的地下中的地下水會被當做廢水直接排放掉,這同樣會造成水資源的浪費。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提供一種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以及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方法,該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可以解決現有施工現場水資源利用率低的問題。
[0005]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提供一種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其包括:水箱,包括廢水引入口以及施工用水供水口;
[0006]與所述水箱的所述施工用水供水口相連的供水組件,所述供水組件包括第一輸入端、第二輸入端、供水輸出端以及用於從所述水箱中抽水的供水水泵,所述第一輸入端連接於所述施工用水供水口 ;以及
[0007]與所述水箱的所述廢水引入口以及所述供水組件的所述第二輸入端相連以用於向所述水箱供水以及在所述供水輸出端的高度小於指定高度的情況下向所述供水組件供水的廢水回收組件。
[0008]本發明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進一步改進在於:所述廢水回收組件包括:連接於所述廢水引入口的第一輸出端;用於向所述供水組件的所述第二輸入端供水的第二輸出端;用於回收廢水的廢水回收端;以及用於抽取廢水的回收水泵。
[0009]本發明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進一步改進在於:所述第二輸出端和所述第二輸入端之間通過止回閥連接,所述止回閥的輸入端連接於所述第二輸出端,所述止回閥的輸出端連接於所述第二輸入端。
[0010]本發明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進一步改進在於:還包括消防供水組件,所述水箱還包括消防用水供水口,所述消防供水組件連接於所述消防用水供水口。
[0011]本發明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進一步改進在於:所述消防用水供水口的高度小於所述施工用水供水口的高度。
[0012]本發明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進一步改進在於:所述水箱還包括市政水源引入管,所述市政水源引入管連接於市政水源。
[0013]本發明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進一步改進在於:所述市政水源引入管的出水口高於所述水箱的液面。
[0014]本發明還包括一種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
[0015]提供一水箱,所述水箱的廢水引入口連接有廢水回收組件,所述水箱的施工用水供水口連接有供水組件,所述供水組件包括用於從所述水箱中抽水的抽水水泵以及用於供水的供水輸出端;所述施工廢水回收組件單向連通於所述供水組件;
[0016]所述廢水回收組件將回收的廢水輸出至所述水箱中;
[0017]當所述供水輸出端的高度小於指定高度時,採用所述廢水回收組件對所述供水組件進行供水;
[0018]當所述供水輸出端的高度大於指定高度時,所述供水組件通過所述抽水水泵從所述水箱中取水。
[0019]本發明的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方法的進一步改進在於:所述水箱還連接有市政水源,當所述水箱的水位過低時,採用所述市政水源對所述水箱進行蓄水。
[0020]本發明的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方法的進一步改進在於:所述施工用水回收組件和所述供水組件通過止回閥連接;當所述廢水回收組件向所述供水組件供水時,所述止回閥導通;當所述供水組件由所述水箱供水時,所述止回閥處於關閉狀態。
[0021]本發明由於採用了以上技術方案,使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可以回收利用施工現場的廢水,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另外在對於供水組件驅動能力要求不高的情況下使用廢水回收組件直接驅動供水組件,這樣可以充分利用廢水回收組件消耗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2]圖1為本發明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3]以下通過特定的具體實例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本領域技術人員可由本說明書所揭露的內容輕易地了解本發明的其他優點與功效。本發明還可以通過另外不同的【具體實施方式】加以實施或應用,本說明書中的各項細節也可以基於不同觀點與應用,在沒有背離本發明的精神下進行各種修飾或改變。
[0024]需要說明的是,本說明書所附圖式所繪示的結構、比例、大小等,均僅用以配合說明書所揭示的內容,以供熟悉此技術的人士了解與閱讀,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可實施的限定條件,故不具技術上的實質意義,任何結構的修飾、比例關係的改變或大小的調整,在不影響本發明所能產生的功效及所能達成的目的下,均應仍落在本發明所揭示的技術內容得能涵蓋的範圍內。同時,本說明書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間」及「一」等的用語,亦僅為便於敘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發明可實施的範圍,其相對關係的改變或調整,在無實質變更技術內容下,當亦視為本發明可實施的範疇。
[0025]請參閱圖1,為本發明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的示意圖。本發明的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裝置包括:水箱10、廢水回收組件20、供水組件30以及消防供水組件40。
[0026]水箱10包括廢水引入口 11、施工用水供水口 12以及消防用水供水口 13。廢水回收組件20連接於廢水引入口 11,供水組件30連接於施工用水供水口 12,消防供水組件40連接於消防用水供水口 13。廢水回收組件20用於回收施工現場的施工廢水,回收的施工廢水被存儲於水箱10中。水箱10還包括市政水源引入管14,當廢水回收組件20收集的廢水量不足以補充水箱10內的消耗的水量導致水箱10的水位過低時,採用市政水源作為備用水源對水箱10進行蓄水。
[0027]由於水箱10用於存儲施工廢水,施工廢水中通常包含多種雜質。因此為了避免施工廢水通過市政水源引入管14汙染市政水源,因此市政水源引入管14的出水口需要高於水箱10的液面。
[0028]廢水回收組件20包括:連接於廢水引入口 11的第一輸出端21、用於向供水組件30供水的第二輸出端22、用於回收廢水的廢水回收端23以及用於抽取廢水的回收水泵24。在施工過程中,廢水回收組件20通過回收水泵24從廢水回收端23抽取施工廢水,收集到的施工廢水用於從通過第一輸出端21輸出到水箱10或者通過第二輸出端22輸出。
[0029]供水組件30包括用於向施工現場供水的供水輸出端31、連接於施工用水供水口12的第一輸入端32、連接於第二輸出端22的第二輸入端33以及用於從水箱10中抽水的供水水泵34。第二輸出端22和第二輸入端33之間通過止回閥連接,所述止回閥的輸入端連接於第二輸出端22,所述止回閥的輸出端連接於第二輸入端33。。止回閥的設置使得水只能從第二輸出端22流到第二輸入端33,廢水回收組件20通過所述止回閥單向連通於供水組件30。
[0030]在施工過程中,供水組件30需要將施工用水通過供水輸出端31輸出到施工現場。施工現場的高度隨建築進度的推進而不斷變化,因此供水組件30需要有足夠的驅動能力使得施工用水可以被運送到施工現場的高度。
[0031]當施工現場位於基坑中時,供水輸出端31的位置最低,此時對供水組件30的驅動能力的需求最低。由於廢水回收組件20的回收水泵24具有一定的驅動能力,因此在供水輸出端31位於指定高度以下時採用廢水回收組件20向供水組件30供水。此時供水組件廢水回收組件20和供水組件30之間的止回閥導通,廢水回收組20收集的廢水通過第二輸出端22輸出到供水組件30的第二輸入端33。此時供水組件30的供水水泵34不需要運轉,這樣可以節約能源。
[0032]當供水輸出端31隨著施工現場的升高而高於指定高度時,供水輸出端31的高度大於回收水泵24的驅動能力,廢水回收組件20無法繼續向供水組件30供水,因此需要啟動供水組件30的供水水泵34。當供水水泵34啟動後,供水組件30管路內的壓力大於廢水回收組件20內的管路壓力,因此連接供水組件30和廢水回收組件20的所述止回閥處於關閉狀態。
[0033]消防供水組件40連接於水箱的消防用水供水口 13。為了保證消防供水組件40的供水,消防用水供水口 13的高度小於施工用水供水口 12的高度。這樣當火災發生時,水箱10可以將水優先供給消防供水組件40。
[0034]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方法進行說明:
[0035]本發明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方法包括如下:
[0036]提供一水箱10,水箱10包括廢水引入口 11、以及施工用水供水口 12。廢水引入口11連接有廢水回收組件20,施工用水供水口 12連接有供水組件30。廢水回收組件20包括連接於廢水引入口 11的第一輸出端21、用於向供水組件30供水的第二輸出端22、用於回收廢水的廢水回收端23以及用於抽取廢水的回收水泵24。供水組件30包括用於向施工現場供水的供水輸出端31、連接於施工用水供水口 12的第一輸入端32、連接於第二輸出端22的第二輸入端33以及用於從水箱10中抽水的供水水泵34。廢水回收組件20的第一輸出端21和供水組件30的第二輸入端33之間通過止回閥連接,所述止回閥的輸入端連接於第一輸出端21,所述止回閥的輸出端連接於第二輸入端33。止回閥的設置使得水只能從第二輸出端22單向流通到第二輸入端33,廢水回收組件20通過所述止回閥單向連通於供水組件30。
[0037]使用廢水回收組件20的回收水泵24收集廢水,廢水回收組件20將回收的廢水輸出至水箱20中。
[0038]當供水組件30的供水輸出端31的高度小於指定高度時,廢水回收組件20的回收水泵24的驅動能力足夠將收集到的施工廢水輸出到供水輸出端;因此為了充分利用回收水泵的驅動能力,使用廢水回收組件20對供水組件30進行供水,此時止回閥處於導通狀
。
[0039]當供水組件30的供水輸出端31的高度大於指定高度時,控制供水組件30通過抽水水泵31從水箱10中取水,此時止回閥處於關閉狀態。
[0040]水箱10還連接有市政水源,當水箱10的水位過低時,採用市政水源對水10箱進行蓄水。
[0041]由於採用了以上技術方案,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可以回收利用施工現場的廢水,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另外在對於供水組件驅動能力要求不高的情況下使用廢水回收組件直接驅動供水組件,這樣可以充分利用廢水回收組件消耗的能源,提尚能源利用率。
[0042]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非對本發明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發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範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作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於本發明技術方案的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其特徵在於包括: 水箱,包括廢水引入口以及施工用水供水口; 與所述水箱的所述施工用水供水口相連的供水組件,所述供水組件包括第一輸入端、第二輸入端、供水輸出端以及用於從所述水箱中抽水的供水水泵,所述第一輸入端連接於所述施工用水供水口 ;以及 與所述水箱的所述廢水引入口以及所述供水組件的所述第二輸入端相連的廢水回收組件,所述廢水回收組件用於向所述水箱供水以及在所述供水輸出端的高度小於指定高度的情況下向所述供水組件供水。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廢水回收組件包括:連接於所述廢水引入口的第一輸出端;用於向所述供水組件的所述第二輸入端供水的第二輸出端;用於回收廢水的廢水回收端;以及用於抽取廢水的回收水泵。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輸出端和所述第二輸入端之間通過止回閥連接,所述止回閥的輸入端連接於所述第二輸出端,所述止回閥的輸出端連接於所述第二輸入端。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其特徵在於:還包括消防供水組件,所述水箱還包括消防用水供水口,所述消防供水組件連接於所述消防用水供水口。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消防用水供水口的高度小於所述施工用水供水口的高度。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水箱還包括市政水源引入管,所述市政水源引入管連接於市政水源。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施工廢水收集再利用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市政水源引入管的出水口高於所述水箱的液面。
8.—種施工廢水再利用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 提供一水箱,所述水箱的廢水引入口連接有廢水回收組件,所述水箱的施工用水供水口連接有供水組件,所述供水組件包括用於從所述水箱中抽水的抽水水泵以及用於供水的供水輸出端;所述施工廢水回收組件單向連通於所述供水組件; 通過所述廢水回收組件將回收的廢水輸出至所述水箱中; 當所述供水輸出端的高度小於指定高度時,控制所述廢水回收組件對所述供水組件進行供水; 當所述供水輸出端的高度大於指定高度時,控制所述供水組件通過所述抽水水泵從所述水箱中取水。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施工廢水再利用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水箱還連接有市政水源,當所述水箱的水位過低時,採用所述市政水源對所述水箱進行蓄水。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施工廢水再利用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施工用水回收組件和所述供水組件通過止回閥連接;當所述廢水回收組件向所述供水組件供水時,所述止回閥導通;當所述供水組件由所述水箱供水時,所述止回閥處於關閉狀態。
【文檔編號】E03B11/16GK104499537SQ201410668502
【公開日】2015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20日 優先權日:2014年11月20日
【發明者】王宏雷, 張慶昱, 李兆祥, 趙亞軍, 朱迪, 孫志光, 曾毅, 何娟, 薛建房 申請人:中國建築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