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進九出是什麼刑?俱五刑是什麼刑罰
2023-04-01 19:20:44 1
01.
剝的時分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紅兩半,慢慢用刀分隔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相同的扯開來..最難的是胖子,由於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欠好分隔。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顯露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擺開今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終身體會從頭頂的那個口「光禿禿」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身後才剝,後來開展成活剝。
02.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首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而監犯不會一會兒就死,斬完今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刻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匍匐,以手沾血連書「篡」字,總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
03.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住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況且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扯開的時分,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分。
04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今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
漢高祖身後,呂后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餵食,取名「人彘」.結果呂后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05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住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開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監犯受最大的痛苦,因而不但是活的時分施刑,還要求受刑人有必要身受多少刀今後才死。 傳聞開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端割,總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監犯斷氣。而傳聞監犯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傳聞總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由於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傑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06
在國外,絞刑是遍及運用的刑罰。 我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端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終總算斷氣...
嶽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雲亭,(由於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逃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07
即「請君入甕」,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分,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願招供的監犯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假如不願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裡...後來武則天傳聞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監犯不願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滿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甕」,把來俊臣燒死 。
08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裡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我國人的閹割可考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後代袋)讓血液不流轉,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要小弟弟)。割掉了今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裡。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假如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終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假如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歲還小就閹掉,年歲大了危險性高許多。
此刑常被貴族衝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09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相同。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今後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栽贓,受的就是刖刑。傳聞他姓名原本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假如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維護,這個人或許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方法,有必要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10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11
活埋是戰役時常用的手段。由於省力,速度也快。
戰役裡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刻不夠的時分(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今後蓋土。我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顯露一個頭,然後開端凌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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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僅有比較人道的方法
我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鳩止渴」就是源自於此。 常用於賜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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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木樁刑. 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裡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裡有說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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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陰間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但是,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陰間中存在,在人世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掠奪者繩之以法。愛妾告知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拘捕陳聲,命裡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身投到四望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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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視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由於人的脊梁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我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遵法,就和大夫們一起協商。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以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分。所以,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十分懼怕,他們說:顛頡跟從姬重耳逃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然有小過姑且遭到如此嚴峻的刑罰,況且咱們哪?從此人人畏刑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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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是非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陰間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類似,人世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不管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並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結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后陽城昭信吃醋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喝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繡衣領上的斑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氣憤,十分懼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逼她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師有私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終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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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監犯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顯露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終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範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拘捕桓彥範,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顯露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