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縣新城中學」滇池遊客抓鷗拍照 公安局已對其做出2000元罰款
2023-04-01 00:50:52 1
26日上午,有網友在微博上發布了涉及抓捕紅嘴鷗的照片,微博發出後,被其他網友舉報。崑山森林公安西山分局接到舉報後,核查聯繫到涉事男子。當天下午,該名男子從曲靖趕往昆明接受調查。
經調查,違法人賀某某(男,35歲,四川省廣安市)於2019年2月22日下午在昆明滇池海埂大壩與朋友們一起玩耍時,出於好奇,將海鷗抓住並拍照,在被大壩上的工作人員勸阻後,紅嘴鷗放飛。經詢問,違法人賀某某如實陳述在大壩有手抓海鷗照相的違法事實。目前,昆明市森林公安局西山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對其做出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之後,2月27日上午,賀某某在海埂大壩通過新聞媒體就抓捕海鷗拍照一事公開向公眾道歉,呼籲其他遊客引以為戒,要文明觀鷗,不要傷害海鷗。
鑑於近期抓鷗虐鷗事件頻發,昆明市森林公安局下一步將加強對野生鳥類棲息地的保護,嚴厲打擊破壞野鳥棲息地、非法獵捕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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