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華人五年籤證條件
2024-05-16 23:13:06
1、對來華探望親屬、洽談商務、開展科教文衛交流活動及處理私人事務的外籍華人,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可按規定籤發5年以內多次入境有效籤證;對在當地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長期居留的外籍華人,可按規定籤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2、為給在華工作、學習、生活的外籍華人提供更為便利、務實的出入境環境,公安部決定進一步優化外籍華人入出境和停居留措施,將籤證由之前最長1年多次有效,放寬至5年內多次有效;將居留許可期限由之前最長不超過3年,延長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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