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帶舊手機電腦不申報 入關面臨徵稅
2024-11-21 11:21:10
泡泡網資訊頻道11月2日 隨著深圳各口岸加大對相關電子產品的檢查力度,有市民發現,不僅化妝品、名牌包,甚至是自己攜帶的舊手機都有可能被徵稅。
據國內媒體報導,目前在深圳各口岸,不少自由行遊客從香港入境時被要求檢查,除了此前嚴查的最新最潮的電子產品外,一些隨身攜帶的手機、名牌皮包都可能被徵稅。
自帶舊手機電腦不申報 入關面臨徵稅(圖片來自網際網路)
對於舊手機也被徵稅,目前仍沒有好辦法處理。一位羅湖海關工作人員表示,按照目前的條件,自帶物品的新舊與否無法衡量,是否屬於旅客自己的也無法判斷。
不過,海關人員建議,為了穩妥起見,旅客唯一的辦法就是在出境的時候申報一下,這樣,這些自帶的物品在入關的時候,就可以享受免稅了,否則有可能被徵稅,手機電腦之類的產品更是必然要被徵稅。
此前,由於蘋果iPad走私嚴重,深圳羅湖口岸加強了對旅客的檢查力度,不少自用iPad的過關人員也被徵繳1000元的稅金,才能通關。海關方面解釋稱,自用物品就可免稅是一種誤解。微型電腦屬於不予免稅的20種商品之一,按照5000元標的徵收20%的稅,即1000元。據悉,海關總署8月19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規定,微型計算機iPad被列為20種不能享受免稅的產品。■
Tips: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規定,對進境居民旅客攜帶的在境外獲取的自用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予以免稅放行,總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對超出部分徵稅。對名貴手錶、名牌手提包等,則要全額徵稅,其中高檔手錶的稅率是30%,電腦、手機等屬於不予免稅的20種商品之一,無論新舊、型號都有可能被徵稅。
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04年第7號》,20種不予免稅的商品分別為: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櫃)、洗衣機、照相機、複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數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和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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