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歷的一件事作文
2024-07-10 13:21:46 1
【篇一:我經歷過的一件事】
我經歷過的事情有很多,在這事裡存在著我的喜怒哀樂,其中有一件事讓我想起來就想笑。
在我五歲那年,媽媽帶我去買菜,在路上,我看見一個乞丐,他的頭髮亂糟糟的,穿的衣服還有一個個孔,身上還散發出臭哄哄的味道,讓人見了就想吐。但我看見他面前的碗,裡面是亮閃閃的硬幣。這時我心裡起了個念頭:要是我也像乞丐那樣,一天就有好多錢了!
我氣喘籲籲地回到,打開衣櫃,看了看裡面的衣服,這些衣服都是我平時喜歡穿的,有些衣服是我平時最喜歡的,連自己也不捨得穿。就這樣,連續找了半個小時,終於找到了一件最不喜歡的,拿起剪刀,剪了兩個洞,我穿上衣服,再在地上滾了幾個圈,衣服變得又髒又爛。還少一口碗了,我在廚房裡找了一口又破又像乞丐的碗。大功告成,正準備出門,媽媽回來了看見我這個樣子,又氣又好笑,一把拎起我打我的屁股。
現在我長大了,當然也不會幹這種傻事了。當媽媽提起我小的時候這件事時,我就想笑。
【篇二:我經歷的一件事】
去年暑假,我和幾名同學被評上「快樂學習小主人」,老師為了鼓勵我們,帶我們去航空博物館搞一次夏令營活動,而且,還要在那兒住一夜。
這一天終於來到了,我們乘車來到航空博物館。剛下車,幾位身著軍裝的叔叔就把我們的行李送到了營地,又回來拉著我們的手,給我們認真細緻地講解館內陳列的飛機,我們真是大開了眼界!叔叔們帶我去了珍品館、球形館,還讓我們坐在真的飛機上,給我們拍照。這還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坐飛機!
最使我感到害怕和有趣的要算那天晚上我們在博物館內睡覺。因為,這是我第一次離開爸爸和媽媽在外邊過夜,所以我感到害怕,可我好奇心有強烈地驅使我一定要試試。
就這樣,我過了一個有意義的晚上。醒來後覺得很有趣。我們穿好衣服,準備活動的時候,老師對我們說:「同學們,咱們一會就要走了。」我真捨不得離開這地方,因為,我在這不但學到很多知識,還能和同學們在一起生活,我感到了集體的溫暖!
【篇三:親身經歷的一件事作文】
在我的童年中,有許多快樂和傷心的事,這些事隨著時間而消失在我的腦海中,但有一件是我卻瀝瀝在目。
星期日的下午,天氣陰沉沉的,好像快要下雨了。突然我想起我家的衣服還曬在外面。邊想起一個念頭:不如我把衣服收一下,我不能被爸爸媽媽看扁了。說幹就幹,我跑到陽臺,看見衣服在風兒的吹拂下,在空中翩翩起舞。我拉開拉門,走到衣架上,「嘿,怎麼夠不著。」我自言自語道。我踮起腳還是夠不著,我試了幾次,只覺得眼前眼花繚亂,差點摔了一交,「哼!不幹了。」我氣憤的說。回到沙發上,猛然間,我想起爸爸對我說的話:「不管做什麼事情,都不能放棄。我被這句話打動了,我又拿了個小板凳,跑到陽臺上,把小板凳放在陽臺上我小心翼翼站到板凳上,順手把衣服取了下來,整整齊齊的疊了起來。
爸爸一回到家就去陽臺上,我連忙說:「我已經放在衣櫃了。」「幹的不錯」爸爸開心的說。媽媽也在樂呵呵的笑著。
通過這一件事,我懂得了我們不要每件事都依賴父母,要學會自己幹事情。同時我也知道了一句名人名言:失敗是成功之母。
【篇四:我經歷的一件事】
從小到大我經歷過許許多多的事情:有開心的事;快樂的事;後悔的事;有趣的事……但有一件事令我終身難忘。
那天陽光明媚,晴空萬裡,我在奶奶家寫暑假作業,我的小夥伴來找我說:「今天下午老地方集合,打開鍋。」
時間飛逝,很快到了下午,我準備好沙包,來到集合地點,準備開始一場激烈的「戰鬥」。
我們分好夥,各自站在自己的「崗位」上,一切準備就緒,「戰鬥」開始了,我拿起手中的沙包掂了掂,用眼斜視著小明,瞄準了小明的腿部便使勁地扔了過去,小明往左一躲,躲了過去。這時只見小剛我的「戰友」做出了傳球的姿勢,我也連忙做出了準備接球的姿勢,隨著一聲傳球,我見球的蹤跡,一跳雙手一抓,完美接球,再說一聲定,站在中間的小夥伴不能動,我又瞄準了小明使勁一扔,正中小明的手上,可惜他把球弄掉了,所以他下了場,由於小紅也被球碰到所以一起被罰下場,真是'一箭雙鵰"啊。
我們玩的很開心,笑聲不時傳出,那笑聲是多麼純真。這件事我至今難忘,它是我童年裡最美好的記憶。
【篇五:我親身經歷的一件事】
生活中發生過許許多多的事。有做了壞事,很內疚;有做了傻事,很後悔;有做了好事,很高興……不管酸甜苦辣,你都經歷過吧,當然,我也不例外。
記的三年級的一天。我正在與樊佳雨玩,突然,有人拍了我一下。這時候,我想:一定是好朋友——龐帥,這小子又來了,今天,看我不好好教訓你一頓。立刻,我一轉身,把他推開。大聲地說:「你幹什麼!」可龐帥呢,不當一回事,對我笑了一下,然後就往走廊跑去。我見了,馬上追了過去。
我追著龐帥,他跑著跑著,突然,他走到了牆邊,只得停下來。龐帥見自己走上了「絕路」,就把腳向前跨一步,裝成生氣的樣子,說:「別過來,再過來我就不客氣了。」我聽了,說:「來啊,我怕你?」他聽了,就立刻衝了過來,一陣亂打後,但都打了空。我想:在該讓你見見我的厲害了。我一下子衝上去,抓住龐帥,給了他一拳,想:好了,仇報了,懶的跟他打。
我往教室走去的時候,只聽龐帥這個「罵人狂」在罵:「彭紀偉是大笨蛋。」我聽了,頓時火冒三丈,眼睛裡充滿了憤怒,轉過身子,生氣地說:「你說什麼!」只見龐帥瞪著眼睛,嘴裡嘀咕著什麼……
我跑過去,跟他打了起來……後來,這事被老師知道了,我和龐帥被訓了一頓。
這事我忘不了,忘不了我與龐帥打架的那一刻。我當時十分後悔,唉……
【篇六:我經歷的一件事】
我經歷的事有很多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樣數不清。其中最明亮的那顆星,是給我教育就深的那件事。
那是暑假的一個清晨,我和幾個小夥伴高高興興地來到供銷社,購買學習用品。在櫃檯前,我看見一個大約七八歲的小女孩,她踮起腳尖,用力地指著櫃檯上一塊漂亮的橡皮說:「阿……姨,我……買橡……橡皮。」她說話結巴,我不覺有一些好笑,用帶有諷刺的語氣對小夥伴說:「她普通話夠標準啊!簡直是個語言大師,『買象』倒不如去動物園買好了。」夥伴們聽了都大笑起來。小女孩頓時意識到自己的缺陷,臉羞得通紅,緊緊地繃起了嘴唇,淚珠直在眼圈裡打轉,肩膀一聳一聳地抽噎著。周圍的人看到後,不時向我射來嚴厲的目光,我為了掩飾自己內心的慚愧,故意不以為然地轉過身去,同小夥伴們說笑。
這時,一位阿姨走過來,耐心地安慰著小姑娘。小姑娘在親切的話語中感到溫暖,她緊緊地偎依在那位阿姨懷裡,掛著淚珠的眼睛笑開了花。我不覺心頭一震,真不好意思,自責,後悔交織在一起。旁邊的一位老大爺氣憤地說:「如今的孩子,太不懂事了……唉!」老大爺一邊嘆氣,一邊搖著頭走開了。
我聽了老大爺的話,更感到無地自容,但時,真恨不得有個地縫鑽進去。我想想自己剛才的言行,想想禮儀常規,想想雷鋒叔叔,這難道是一個少先隊員應該做的嗎?我馬上返回頭,走到那位小姑娘身邊,悄悄地向她賠禮道歉。離別時,小姑娘滿臉微笑地說:「再……再見。」
這件事雖然過去了幾年了,但它還不時地迴蕩在我的記憶長河裡。它使我懂得,譏笑那些生理上有缺陷的人是錯誤的,他們多麼需要溫暖,需要愛啊!讓世界充滿愛,是每個人的責任。
【篇七:我親身經歷的一件事】
取奶是件很普通的事,但是對於我——一個從未取過奶說,可就不那麼容易了。
這天星期五,下午沒有課。「小虹,過來。」這是媽媽在喊我呢!我蹦蹦跳跳地來到媽媽面前。「你也不小了,應該會做些家務事了。今天下午你就去取奶吧!注意要到取奶處要……」媽媽的話還沒有說完,我就奪過奶證跑了。一邊跑一邊想:哼!媽媽也太小看人了。不就是取奶嗎?這誰不會。今天我……
我還沒有想完,已經到了取奶處。我抬頭一望,大吃一驚!這條長龍般的隊伍要到什麼時候才輪到我啊?我不禁深深的吸了一口涼氣。沒辦法,我只得不耐煩地排在了隊尾。不知過了多長時間,總算輪到我了。我把奶證交給了管理員,挑選了一瓶自己最滿意的。
哼,這回媽媽準會表揚我了!我一邊美滋滋的想著,一邊快步離開取奶處。走著,走著,我只聽得後面有人在叫我。我哪裡會管那麼多,仍舊不停的走著。快到家了,我的腳步越來越快。這時迎面遇見了王阿姨,王阿姨笑著誇我:「小虹可真懂事了,知道為家裡做家務了!咦?你的奶證呢?」是啊,剛才還在的奶證怎麼一轉眼就不見了?會不會落在路上?或許是……這時候頭上立刻起了汗珠。對,一定是落在取奶處了。回去取,那,那多不好意思啊!回家,我又仿佛看見媽媽那嚴肅的面容。我左右為難。想來想去,沒辦法,我只好咬咬牙、硬著頭皮、紅著臉會取奶處領奶證。正當我懷著不安的心情來到取奶處時,大家正在為這奶證沒有人認領而著急哪!我不好意思的走過去,向管理員認了錯。管理員叔叔笑著把奶證還給了我,當時我真是無比自豪!
這雖然只是一件平凡的小事,但它使我深刻地認識到要做一名合格的少先隊員就必須做到做事仔細認真、有錯就改。這件事將永遠留在我記憶的長河中!
【篇八:我親身經歷的一件事】
一個星期四的下午,學校放假,我來到一個小商店,想買支鋼筆。問過價後,我掏出錢來,一不小心,口袋裡一枚五角錢硬幣滾到了地上。我彎下腰,正要撿,發現硬幣邊有兩張五十元的鈔票,它以經被人踩得很髒,幾乎認不出來了。
頓時,我想:這錢是誰丟的呢?我望了望周圍。一個顧客也沒有。我的心頭不由湧起一個念頭:既然沒有人知道,還不如自己拿了吧,我彎腰拾起錢,猛地看到胳膊上三條槓標誌,只覺得一陣羞愧:一個中隊長,怎能這麼做?我一定要找到失主。
我把錢拿在手裡,等了好久也不見人來尋找,心裡真著急。商店老闆望了我很久,他似乎已經知道了我的心思,快步走了出來,問道:「小朋友,這錢是你拾到的嗎?」我點了點頭,他接著又說:「誒,這錢是我九歲的兒子丟的,他真不懂事,你還給我好不好?」不等我回答,便把錢拿走了。我半信半疑,一個九歲的孩子怎麼會拿著一百元錢呢?如果是住不是他,那真正的失主會有多著急啊!我決定要把事情弄個水落石出。我想出了辦法,悄悄地走到他的兒子身邊,小聲問道:「這個人是你的爸爸嗎?」「嗯。」小朋友點了點頭。「那他給過你一百元錢嗎?」「一百元錢?爸爸從不給我錢。」我一下子明白了,失主不是他。
可又怎麼拿回那一百元錢呢?和他爭是沒用的……對!我急中生智,快步走到了派出所,把事情的經過原原本本的告訴警察叔叔。他們毫不遲疑,迅速趕到了那家商店門口,找到了老闆。「你有沒有……」誰知話剛出口,那老闆竟想抵賴,經過警察叔叔的一番追問,老闆才承認錢不是他丟的。
通過詢問,終於找到了真正的失主,原來那失主買煙時,不小心把兩張50元的鈔票帶出來,落在地上,誰知他也沒有注意……
失主領到錢後,萬分感激,望著他鬆開的眉頭,我心裡比吃了蜜還甜。
我想起這件事,好像就發生在昨天一樣,我多麼自豪:我做了一件有意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