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猴子案件,禁止講授人是低等動物進化來的引發爭議
2024-06-08 10:07:08
說起美國猴子案件,千萬不要以為是關於猴子的血案,而是由於人類起源而引發的一些爭議。本身只是一件普通的審判案,但是到了最後卻成為了轟動美國乃至整個世界的歷史性事件。究竟美國猴子案件真相如何呢?下面探秘志小編就來為你揭秘。
一、美國猴子案件
說到美國猴子案件,發生在1925年7月美國田納西州代頓鎮的斯科普斯進化論審判案。這是一起轟動整個美國乃至整個世界的歷史性事件,被稱為「世界上最著名的審判案」。1925年3月23日美國田納西州頒布法令,禁止在課堂上講授「人是從低等動物進化來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唆使田納西州的物理教師斯科普斯很快以身試法,這就是美國猴子案件的起因。而實際上,整個案件,都可以說是一場蓄意謀劃。
經報界努力,布賴恩於5月13日發表聲明,表示情願不要報酬地參加這起庭審。由於其特殊的身份,特別是作為基督教原教旨主義的代言人,布賴恩的加入使這起審判案上升到某種大同盟的地位,並拓寬了主題。就在布賴恩聲明的翌日,美國第一流的刑事律師達羅在名記者門肯(H.L.Mencken)的敦促下也情願分文不收地為斯科普斯進行辯護,門肯告誡他說:「沒有人指責那個瞎吵吵的中學教員。
要做的事,就是把布賴恩嘲弄一番。」之後不幾天,達羅與其友巴隆(D.F.Malone)給內爾拍去電報,表達了他們的意願。接下來的八個星期,為嚴肅的法律運作與滑稽的插曲所交織。為了與查塔奴加競爭,代頓成功地將正在肯塔基州度假的斯科普斯召回,用兩個月加速了法律進程,並且偽造了兩場辯鬥以吊起媒體的胃口。
縱觀整個庭審經過,不論從法、理還是情各個方面來說,美國猴子案件中,原告方特別是布賴恩都是贏家,值得同情和稱讚。相形之下,被告方尤其是達羅的辯護和表演就不能不令人頗多微詞以至於輕視有加了--從人為的陷阱預設、明顯的功利目的、強詞奪理的辯論方式直到輸紅了眼的賭徒式的惱羞成怒等,外加法官的態度等,所有這些事實均與那些在濃厚偏見誤導下的報導和傳說有著霄壤之別。其實與瓊斯鎮慘案很像,都是經過故意策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