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凌遲下刀順序,第一刀剜舌,第二、三刀剜乳粒
2023-04-01 19:54:47 27
在明清時期律法對於女性是不保護的,甚至有一種變態的歧視。比如說杖刑,對於涉嫌犯通姦等罪行的女囚,必須「去衣受杖」。就是脫掉褲子打屁股。即便是冤枉的,僅這裸露下身受杖刑,就會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在貞操觀念十分濃厚的明清,遇到這樣的情況,女囚難以承受侮辱,有的當場碰死。
更有奇葩規定,《大清律例》規定強姦罪,只有婦女始終抵抗歹徒的暴力行為或女方身體部位被嚴重致傷時,才會認定為強姦罪。否則均視作通姦。正在熱播的《白鹿原》中有一段,狗蛋侮辱田小娥,狗蛋說是田勾引他,結果視為通姦,兩人一起承受鞭刑。明清視為通姦者上來就是杖刑,未婚女子也要被打80大板,且挨板子都要當眾裸露下身蒙羞。因此女性無論犯罪是否成立,都將面臨著無盡的羞辱。
今天,我們講一位嘉慶年間的起義軍美女領袖,不但承受了裸衣遊街,還被處以史無前例的凌遲極刑。即便是明律規定,凌遲也是割3357刀,可這名死時只有20歲的美女,被割了3650刀!
這名傳奇女子叫王囊仙,是布依族,囊仙就是「仙姑」。至今在她的家鄉貴州省興義市安龍縣還有她的雕塑。
王囊仙原名阿崇,平時擅用草藥治病,懂得用宗教為百姓消災祈福,又生得萬裡挑一的漂亮,深受百姓愛戴。時值清政府在貴州推行「改土歸流」政策後,加劇了剝削和壓迫,清嘉慶二年(1797),暴發了以布依族為主體,有苗、漢各族人民參加的反清起義——南籠布依族起義,公推王囊仙、韋朝元為首領,起義鬥爭震驚清廷。
但最終還是在清軍大炮下失敗。傳說王囊仙見大勢已去,舉火自焚,被清軍拖出生擒。由於案情重大,王囊仙被擒後檻送北京,清廷將她鐐銬加身,緊鎖囚車中,用重兵押送,還下令她經過各州縣的知府、知縣連同當地武官必需親自交接。她每進出一省,總督,布政使還必需專摺奏明她進出的日期及交接地點,可見對她的重視。
王囊仙以「謀反大逆」處以凌遲。當時處以凌遲的女犯人是罕見的,按照清朝規定,女犯從牢房提出,到專門房間剝光衣褲,獄卒驗明身份後,由監獄的穩婆梳洗,將她長發梳成受刑女犯標準款式——大圓髻,最後反剪雙手於腰際背後,兩腳腳踝銬上腳鐐。然後,將她裸體捆縛,長跪於一架平板囚車上押出監獄,拉到法場,示眾一個時辰。
筆者查過資料,一般凌遲採取「十八刀法」,順序是:第一刀剜舌,第二、三刀剜乳粒,第四、五刀切乳,第六至十一刀「幽閉」,第十二刀、十三刀刺臀,第十四刀至第十七刀斷四肢,最後一刀刺心。凌遲完畢,女犯粹屍放入筐中示眾,日暮前家屬方可收屍,如無人收屍,由官府焚屍揚灰。
但王囊仙是被處以3650刀啊,此處確實不可描述。凌遲之刑直到光緒三十一年(1905)從法典中消失,被斬首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