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命案出獄後再殺前妻,男子出獄殺前妻
2023-04-02 08:27:51 1
原標題:遺囑檢驗師殺前妻?回顧案例
誠然,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女生找對象一定要睜大眼睛。一個人人品不好,再有錢也嫁不出去。最近,一名嫌疑人殺害了他的妻子,他和妻子朝夕相處。她是個畜生!
陝西省志丹縣人高因敲詐當地官員被捕。芷縣司法局和社會各界走過場,在「審前社會調查評估」後,高被判處緩刑。
緩刑期間,高當著他9歲女兒的面殺死了剛離婚的前妻朱。有人認為「審前社會調查評估」的混亂對這起血案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8月26日,在陝西志丹,9歲的燕子一遍遍地給媽媽發微信,「媽媽,我想你。」「快回來,媽媽,我真的很想你。」
小燕子不知道她的手機沒有聯網。爺爺和叔叔都怕她傷心。沒有告訴她,她的微信根本發不出去。微信前面是一個紅色的感嘆號,好像是一滴血,問小燕子的媽媽朱去哪了。
一大群丈夫
和一個已婚男人私奔
這家人同意這樁婚姻是為了隱藏他們的家醜。
朱,29歲,出生在陝西省志丹縣保安鎮的一個村子裡。父親朱明光48歲,母親邵增梅47歲,還有一個26歲的哥哥。
朱命運的改變,是從遇到丈夫高開始的。
2006年,朱高中輟學,步入社會。因為在學校能歌善舞,面容姣好,她進了志丹殘聯的一個民間藝術團,登臺表演。一個月後,16歲的朱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28歲的高。當時,高有第二任妻子和一雙兒女。
很快,朱明光發現女兒突然不見了。得知後,她可能與高「私奔」。朱明光打電話報警,四處尋找女兒。直到2006年9月的一天,高才被傳喚到派出所。第二天,已經「失蹤」40天左右的朱回到了家。
高成的母親張說,她有三個兒子,高是第三個。「高嫌第一任老婆不漂亮,走了;後來我找了第二任妻子,生了一雙兒女。」在張眼裡,高的第二任妻子很好,但朱從中作梗,導致高與第二任妻子離婚。「我兒子很帥,但是沒有腦子。他看到別人年輕漂亮,就會娶他們。」張說,她帶大了兩個孫子,而兒子只給了她200元。儘管如此,張還是認為自己的兒子挺好的。
與第二任妻子離婚後,高開始請人上門向朱明光求婚。朱明光開始不願意生也不願意死,但在朱的爺爺邵志峰看來,這是一樁「髒衣服」,還是趁早了結的好。
最後,高和朱於2006年12月結婚。邵志峰承認高給了10多萬元彩禮,而朱明光認為這10多萬元是尋找自己「失蹤」女兒的費用補償。
16歲的繼母
半夜起來做飯
女兒的信中稱她「非常偏狹」
由於朱未到結婚年齡,雙方並未領取結婚證。16歲的朱開始做的後媽。邵增梅回憶說,有一次她住在女兒家,高半夜打來電話,讓朱給兩個孩子做飯。朱對沒有任何怨言。「我覺得我女兒是個可憐的後媽。」多年後邵增梅提起這件事,還是很難過。
朱明光在女兒的遺物中發現一封信,上面沒有署名的名字和時間。
朱明光說,這封信是高的大女兒寫給高的。".有一次,當我在幫我媽媽(朱)收拾屋子的時候,我看見抽屜裡有一個筆記本。我看了看,上面寫著每天的費用,買的東西我都記住了。我媽媽很節約。她甚至讓我爺爺去買包。我姐姐(燕子)也給我爺爺買過很多衣服。」
「弟弟妹妹吵架,我媽也護著弟弟。她大聲斥責她的妹妹。她工作非常努力.因為她家境貧寒,所以我記得她的節儉」。
著名的家庭暴力
她丈夫不讓她接觸外人。
被打了幾次後,被家人勸住了。
結婚沒多久,夫妻倆的關係就出現了問題。2007年元宵節,邵增梅讓女兒出去看熱鬧,女兒說身體不舒服。第二天,女兒告訴了她真相。她被丈夫鎖在家裡。「門都鎖著,他不讓我碰外面的人」。
女兒告訴媽媽,高太小了,接觸不到外面的任何男人,包括同學和朋友。
2009年7月8日,他們的女兒燕子出生了。夫妻關係似乎還是沒有改善。
邵志峰還說,他孫女和女婿經常吵架,三次吵架他都給調解了。第一次,他們的女兒剛出生三個月,因為高懷疑妻子與其他外人接觸,「回家就打電話」,邵志峰說。當時朱的家人覺得小夫妻吵架打架在所難免,也就沒太在意。經過調解,兩人很快和好了。
大約過了一年,又開始打人了,因為他仍然懷疑他的妻子在外面和其他人有聯繫。這次朱提出離婚,但高死活不肯。最後,高找當事人說情,邵志峰再次出面為夫妻倆調解。「沒想到事情會這樣結束」。
2016年6月初,高夫婦再次爆發。
。朱豔榮放出話一定要離婚,之後電話關機離家出走。這次,高毛成的大哥高四成擔保,朱家人再次同意說和兩人。高四成在當地做生意,頗有威望,能量很大,朱家人這樣認為,並且高毛成當場磕頭保證以後再也不打妻子了。
然而在張治蘭眼裡,不是我兒子打媳婦,而是媳婦打兒子。張治蘭說,是兒媳逼著讓兒子拿出20萬元買房,才導致雙方矛盾升級。兒媳婦還悄悄將房產證的名字變更到她名下,並私自收取房客數個月的水電費。
邵增梅說,女兒曾給她提出過,當時我不願意嫁給他,高毛成就要將我們全家殺光。邵增梅知道女兒有點後悔了,她好強,自己的選擇,不管好壞都要一條道走到黑。
>>敲詐的恩怨糾葛
要挾3局長
哥哥從中斡旋
反被敲詐近百萬
據了解,和朱豔榮結婚時,高毛成是一個小包工頭,日子過得還算殷實。而後來日子敗落了,高毛成就開始變得有些無賴。
根據志丹縣法院後來的判決書顯示,2010年7月份以後,高毛成以舉報志丹縣審計局局長劉志平、志丹縣經發局局長王思柏、志丹縣民政局局長演金瑞(現已退休)3人在擔任鄉鎮領導期間,和其有經濟往來有經濟問題為由,多次前往上述局長辦公室要挾3人給他借錢和索要工程項目。
3人找高四成,希望他能勸說弟弟,高四成也答應從中幫忙,誰知竟給自己惹上麻煩。知情者說,2017年1月8日,高毛成打電話威脅高四成,如果不給我400萬,我連你也一起舉報,送你坐監獄。高四成的3個兒子恰好聽到父親手機免提的通話,便帶人前往高毛成家,砸了高毛成家的玻璃,毆打了朱豔榮。事後,其中一人被行政拘留15天。
志丹縣公安局和志丹縣檢察院都指認,截至2016年12月份,高毛成向上述3局長索要錢款,4次99萬元都是高四成通過別人將錢給到高毛成手裡。
2017年2月23日,高四成再也不能容忍自己親弟弟得寸進尺的敲詐,向志丹縣公安局報案,稱自己被弟弟敲詐100餘萬元。隨後高毛成被抓,警察在高毛成的手機裡看到他給劉志平發的威脅簡訊。
2017年3月1日,高毛成涉嫌敲詐被刑拘,4月7日被逮捕。公安機關和檢察院都認定敲詐的贓款達到99萬元,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隨後法院開庭審理時認為,對於公、檢兩方指控的高毛成敲詐資金99萬元的行為,法院最終只認定敲詐劉志平11萬元,其他錢款不構成犯罪。
>>瘋狂的殺妻
被判緩刑後
當著女兒的面殺死前妻
2017年10月份,志丹縣法院委託志丹縣司法局對高毛成進行審前社會調查評估,根據評估情況,考慮如何對高毛成追究刑責。
當年10月13日,志丹縣司法局委託志丹縣靈皇地臺社區,對高毛成進行審前社會調查評估。該社區調查的高毛成家庭情況是:高毛成與前妻生有一男一女,現由爺爺奶奶撫養,與現妻(朱豔榮)生有一女,已離婚。被捕前能孝敬父母,關心妻女,未有黃賭毒之類以及夜不歸宿現象。
報告中,社區調查人員對高毛成鄰裡關係以及上述敲詐案件被害人的調查結論是鄰裡和睦,被害人能諒解,最後社區結論是高毛成可以使用緩刑。
2017年11月30日,法院根據案件情況以及社會調查評估,對高毛成以敲詐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並處罰金2000元。
回到家的高毛成和妻子矛盾繼續升級。2018年6月26日,通過志丹縣法院調解,高毛成和朱豔榮自願離婚。
然而,朱豔榮的弟弟告訴記者,姐姐離婚前,高毛成曾叫他到縣城外的一座大橋上去,他和母親一起去了,後來姐姐告訴我,他當時帶著刀子,最後是姐姐口氣緩和說不離婚,才將高毛成勸回家。而這次事件也為之後的悲劇埋下了伏筆。
2018年6月30日晚上10點41分,在飯店打工的朱豔榮帶著9歲的女兒往娘家臨時住所趕。走到樓下時,小燕子突然看到前面變壓器後面出現一個黑影,小燕子小聲喊著:爸爸,你是爸爸嗎?話音才落,黑影舉起兇器砍向朱豔榮,小燕子認出黑影是爸爸,大聲喊你是我最好的爸爸……朱豔榮奮力將孩子推向一邊大喊,高毛成則不斷舉刀砍向朱豔榮。這時,小燕子突然想起媽媽平時給她說過的我如果大喊,你就趕緊跑,不要管我。朝著遠方有燈的地方,小燕子撒腿就跑。之後,她用一個陌生路人的手機報了警。
>>嚴重錯假的評估
調查評估人員承認
未聽取嫌疑人妻子及案件當事人意見
朱豔榮遇害,高毛成落網。高毛成判處緩刑及促成緩刑的調查評估報告,成為大家質疑的焦點。
對此,志丹縣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長劉振強說:我們適用法律恰當。為何判處緩刑,判決書說得很清楚。
陝西律師胡超奇指出,從判決書來看,認定的敲詐勒索數額為11萬元。根據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的規定,屬於數額巨大,量刑應在3年以上。法院判處3年並適用緩刑不太適當。
那麼,司法局的調查評估報告又是如何做的呢?
當初接受委託進行調查評估的志丹縣靈皇地臺社區主任高慶剛說,是他帶領同事白虎軍、劉柏林和高文慧進行調查的。高慶剛承認自己開始不知道《陝西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對調查評估報告的具體規定,後來發生高毛成殺人案後,他通過學習才知道規定的具體內容。高慶剛很內疚也很後悔,說自己工作中確實有不足的地方。
調查評估報告中稱,2017年10月13日以前,高毛成已經和妻子離婚,而華商報記者掌握的證據是2018年6月26日雙方才離婚的,對此高慶剛說,他也是聽別人說的,我應該看到離婚證或法院文書。也就是社區錯誤理解了雙方的離婚,導致是否同意高毛成判處緩刑而沒有聽取到家庭最重要成員、妻子朱豔榮的意見。
高慶剛也承認,他們也沒有見到高毛成敲詐案中的3名局長及報案人高四成。這些被害人都是法律規定的要聽取其意見的對象。但是,社區在調查評估報告中寫道:被害人能諒解(高毛成)。2018年8月27日,華商報記者見到了敲詐案中兩名被害人志丹縣經發局長王思柏和審計局長劉志平,他們說志丹縣法院在判處高毛成緩刑以前,志丹縣司法局和社區均沒有找到他們或他們的親屬聽取意見。
>>司法局的瀆職
對評估報告未審核
未抄送檢察院
據了解,被判處緩刑的服刑人員,是需要到社區進行矯正的,由縣(區)司法局負責管理。為此,華商報記者採訪了志丹縣司法局局長馬雅娜,對於調查評估報告中出現的種種錯誤,馬雅娜認為如果有錯都是社區的錯,我們應該相信社區的調查,司法局沒有必要審核人家的調查結果。
沒有見到妻子,報告是如何得出關心妻女沒有夜不歸宿的結論?對此,馬雅娜的回答令人啼笑皆非,高毛成的鄰居也應該知道是否關心妻女和是否夜不歸宿呀。而對於朱豔榮家屬稱,朱豔榮生前多次遭遇丈夫家暴並報警的說法,志丹縣司法局的調查評估報告中也未體現出對相關公安部門的調查。
對於要聽取高毛成敲詐案中被害人的意見之規定,馬雅娜起初篤定地稱根本就沒有此規定,後又改口稱,檢察院的起訴書上對於被害人都是某某某,根本無法核實被害人的身份,對此她說沒權利前往法院或檢察院核實被害人具體身份。
調查評估報告是否抄送志丹縣檢察院呢?馬雅娜說不需要,因為是受志丹縣法院的委託,所以不用抄送檢察院。而《陝西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二十條規定,司法機關應將報告副本抄送同級檢察院,檢察院對調查報告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司法機關予以說明。也就是說,對於調查評估報告,司法局沒有起到監管責任,沒有送檢察院,也失去了檢察院最後的監督。
2018年7月6日,朱豔榮遇害後的第7天,志丹縣司法局給志丹縣人大常委會寫了一份《關於罪犯高毛成在緩刑監管期間重新犯罪的情況說明》,志丹縣司法局絲毫沒有提到自己社區矯正時調查評估報告的不足和虛假。
陝西法正平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屈建國認為,社會調查評估工作的本質是以司法行政機關為責任主體、其他社會力量全面參與的一種司法行為。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審前社會調查評估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具有執法權,其他社會人員和機構只是起到輔助配合作用。但就本案而言,志丹縣司法局將自己的工作職責交付給其他人員實施,沒有參與調查和評估,也沒有對社區的調查評估報告進行監督和審核,導致評估報告流於形式,最終將錯誤和不實的信息反饋給審判機關,導致被判處緩刑的人員又殺人的後果,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該調查評估報告存在司法行政人員瀆職失職的情形,當地監察委應該對司法局工作人員立案查處。
目前,志丹縣紀檢委已經介入此案。志丹縣委書記李建強說:紀檢部門對於涉嫌違紀的問題,會嚴肅處理。(為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文中小燕子為化名)
>>延伸閱讀
社區矯正立法的最後一公裡
9月5日,陝西司法界一位不願具名的專家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今年社區矯正國家有望立法,其中最主要的一項就是解決執法主體的問題。
2016年12月1日,國務院法制辦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徵求意見稿)》。首都師範大學政法學院副教授但未麗曾撰文稱,當前,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多是司法助理人員。實踐中,這部分人一直缺乏刑罰執行所要求的執法身份、執法主體資格和相關刑事執法權限。立法應該對調查人員資質、調查人數和調查紀律有所限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組織原則上並不具備刑事調查和證據收集資格。而且,當前調查內容過於狹窄,只對罪犯的社會危險性和對社區的影響進行調查,立法應作出更加詳細的規定。也有學者認為,就是這樣狹窄的調查內容,有的人員責任心不強,也難於按照規定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