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系統、設備及存儲介質與流程
2024-04-14 23:04:05 3
1.本技術涉及數據處理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系統、設備及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2.在貨運領域,除了常規的貨主發布貨源信息、司機搶單接單的服務模式,還存在專線服務模式。物流公司在某幾個城市開設網點,運營這些網點之間的固定線路(專線)運輸服務,貨主在選擇專線服務模式時,可在專線查詢的app或小程序中查詢相應的專線網點位置和聯繫方式,自行將貨物送至專線網點,或者與網點工作人員約定上門取貨。
3.現有的專線信息查詢時,一般是根據貨主輸入的發貨地獲取附近的專線網點,並以列表形式將網點信息返回給貨主。貨主需要另行查詢確認專線網點的位置是否合適,給貨主選擇專線造成了不便。並且,貨主在難以確定合適的專線網點時,可能需要調整查詢信息來進行反覆查詢,給查詢伺服器也帶來了更多的查詢負擔。
4.需要說明的是,上述背景技術部分公開的信息僅用於加強對本技術的背景的理解,因此可以包括不構成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已知的現有技術的信息。
5.申請內容
6.針對現有技術中的問題,本技術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系統、設備及存儲介質,基於物流園區與專線網點的關聯,在用戶查詢專線信息時,提供物流園區的選擇,便於用戶快速獲取到需要的專線信息,大大提高專線信息查詢效率。
7.本技術實施例提供一種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8.接收到用戶的專線查詢信息,所述專線查詢信息包括發貨地和收貨地;
9.查詢符合所述專線查詢信息的第一專線;
10.判斷用戶是否選擇發貨物流園區;
11.如果用戶已選擇發貨物流園區,篩選所述第一專線中具有位於所述發貨物流園區內的專線網點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
12.將所述第一可選發貨專線的信息推送至所述用戶。
13.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接收到用戶的專線查詢信息,包括如下步驟:
14.響應於用戶的查詢頁面查看請求,將專線查詢頁面推送至所述用戶;
15.接收用戶在所述專線查詢頁面中輸入的專線查詢信息。
16.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接收用戶在所述專線信息查詢頁面中輸入的專線查詢信息之後,還包括如下步驟:
17.響應於用戶的物流園區選擇請求,查詢與所述發貨地距離小於第一預設距離閾值的可選物流園區,並推送至所述用戶;
18.接收用戶對所述可選物流園區的選擇,確定用戶選擇的發貨物流園區。
19.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查詢符合所述專線查詢信息的第一專線,包括如下步驟:
20.確定所述發貨地所對應的第一地區和所述收貨地所對應的第二地區;
21.查詢在所述第一地區和所述第二地區之間運營的第一專線。
22.在一些實施例中,如果用戶已選擇發貨物流園區,篩選所述第一專線中具有位於所述發貨物流園區內的專線網點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之後,還包括如下步驟:
23.判斷用戶是否選擇收貨物流園區;
24.如果用戶已選擇收貨物流園區,將不具有位於所述收貨物流園區內的專線網點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篩除。
25.在一些實施例中,篩選所述第一專線中具有位於所述發貨物流園區內的專線網點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之後,還包括如下步驟:
26.判斷所述第一可選發貨專線的數量是否小於預設數量閾值;
27.如果是,則確定在所述第一地區和所述第二地區之間的中轉地區;
28.查詢在所述第一地區和所述中轉地區之間運營的第二專線以及在所述中轉地區和所述第二地區之間運營的第三專線;
29.如果用戶已選擇發貨物流園區,篩選所述第二專線中具有位於所述發貨物流園區內的專線網點的第二可選發貨專線;
30.在所述第三專線中篩選得到與所述第二可選發貨專線匹配的可選中轉專線;
31.將所述第二可選發貨專線和所述可選中轉專線的信息推送至所述用戶。
32.在一些實施例中,在所述第三專線中篩選得到與所述第二可選發貨專線匹配的可選中轉專線,包括如下步驟:
33.確定所述第二可選發貨專線在所述中轉地區之內的第一中轉專線網點;
34.確定所述第一中轉專線網點所對應的中轉物流園區;
35.在所述第三專線中篩選具有在所述中轉物流園區中的專線網點的可選中轉專線。
36.在一些實施例中,確定所述第一中轉專線網點所對應的中轉物流園區,包括如下步驟:
37.判斷是否存在所述第一中轉專線網點所對應的中轉物流園區;
38.如果不存在,則確定所述第三專線在所述中轉地區之內的第二中轉專線網點;
39.篩選與所述第一中轉專線網點的距離小於第二預設距離閾值的第二中轉專線網點;
40.將篩選得到的第二中轉專線網點對應的第三專線,作為可選中轉專線。
41.本技術實施例還提供一種貨運專線信息查詢系統,用於實現所述的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所述系統包括:
42.請求接收模塊,用於接收到用戶的專線查詢信息,所述專線查詢信息包括發貨地和收貨地;
43.專線查詢模塊,用於查詢符合所述專線查詢信息的第一專線;
44.專線篩選模塊,用於判斷用戶是否選擇發貨物流園區,如果用戶已選擇發貨物流園區,篩選所述第一專線中具有位於所述發貨物流園區內的專線網點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
45.信息推送模塊,用於將所述第一可選發貨專線的信息推送至所述用戶。
46.本技術實施例還提供一種貨運專線信息查詢設備,包括:
47.處理器;
48.存儲器,其中存儲有所述處理器的可執行指令;
49.其中,所述處理器配置為經由執行所述可執行指令來執行所述的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的步驟。
50.本技術實施例還提供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用於存儲程序,所述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所述的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的步驟。
51.應當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後文的細節描述僅是示例性和解釋性的,並不能限制本公開。
52.本技術的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系統、設備及存儲介質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53.通過採用本技術,在用戶查詢專線信息時,基於發貨地和收貨地查詢得到對應的第一專線後,提供物流園區的選擇,在用戶選擇了發貨物流園區之後,基於物流園區與專線網點的關聯,進一步篩選具有發貨物流園區內的專線網點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並將篩選到的專線信息推送給用戶,用戶可以直接查詢獲得指定發貨物流園區對應的專線,便於用戶選擇自己所熟悉的發貨物流園區或選擇距離最近的發貨物流園區來進行發貨。該查詢方法便於用戶快速獲取到需要的專線信息,大大提高專線信息查詢效率,並且降低了專線查詢伺服器的工作負擔,有利於提高專線信息響應速度。。
附圖說明
54.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技術的其它特徵、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55.圖1是本技術一實施例的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的流程圖;
56.圖2是本技術一實施例的接收到用戶的專線查詢信息的流程圖;
57.圖3是本技術一實施例的提供中轉專線方案的流程圖;
58.圖4是本技術一實施例的貨運專線信息查詢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59.圖5是本技術一實施例的貨運專線信息查詢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60.圖6是本技術一實施例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61.現在將參考附圖更全面地描述示例實施方式。然而,示例實施方式能夠以多種形式實施,且不應被理解為限於在此闡述的範例;相反,提供這些實施方式使得本公開將更加全面和完整,並將示例實施方式的構思全面地傳達給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所描述的特徵、結構或特性可以以任何合適的方式結合在一個或更多實施方式中。
62.此外,附圖僅為本公開的示意性圖解,並非一定是按比例繪製。圖中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或類似的部分,因而將省略對它們的重複描述。附圖中所示的一些方框圖是功能實體,不一定必須與物理或邏輯上獨立的實體相對應。可以採用軟體形式來實現這些功能實體,或在一個或多個硬體模塊或集成電路中實現這些功能實體,或在不同網絡和/或處理器裝置和/或微控制器裝置中實現這些功能實體。
63.附圖中所示的流程圖僅是示例性說明,不是必須包括所有的步驟。例如,有的步驟還可以分解,而有的步驟可以合併或部分合併,因此,實際執行的順序有可能根據實際情況改變。
64.如圖1所示,本技術實施例提供一種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65.s100:接收到用戶的專線查詢信息,所述專線查詢信息包括發貨地和收貨地;
66.在本技術中,每條專線指的是一個物流公司在a地和b地之間運營的線路,例如,一個物流公司在上海市閔行區和濟南市歷下區之間運營的線路為一條專線;所述用戶即為有貨物需要運輸的貨主,其可以登錄到專線查詢的app或小程序中進行專線信息的查詢;
67.s200:查詢符合所述專線查詢信息的第一專線;此處第一專線即能夠滿足所述專線查詢信息所對應的貨物運輸需求的物流專線;
68.s300:判斷用戶是否選擇發貨物流園區;
69.物流園區是指在物流作業集中的地區,在幾種運輸方式銜接地,將多種物流設施和不同類型的物流企業在空間上集中布局的場所,也是一個有一定規模的和具有多種服務功能的物流企業的集結點;在這個物流園區中,會有多家物流公司在其中設置專線網點,也會有專門的區域放置貨物等;用戶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在查詢專線時選擇一個發貨物流園區,則可以查詢在該發貨物流園區中設立了專線網點的專線,方便用戶到此物流園區去發貨或該物流園區的專線工作人員上門取貨;
70.如果用戶已選擇發貨物流園區,則s400:篩選所述第一專線中具有位於所述發貨物流園區內的專線網點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
71.s500:將所述第一可選發貨專線的信息推送至所述用戶。
72.此處推送至所述用戶,指的是推送到用戶使用的終端設備,如手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等,在專線查詢app或小程序中顯示。所述第一可選發貨專線的信息例如包括物流公司的名稱、第一可選發貨專線的位置、通用運費範圍等。用戶在看到第一可選發貨專線的信息後,可以通過電話等方式聯繫物流公司或者直接到物流公司的網點進行發貨。
73.通過採用本技術的查詢方法,在用戶查詢專線信息時,通過步驟s100和s200基於發貨地和收貨地查詢得到對應的第一專線後,提供物流園區的選擇,通過步驟s300和s400,在用戶選擇了發貨物流園區之後,基於物流園區與專線網點的關聯,進一步篩選具有發貨物流園區內的專線網點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並通過步驟s500將篩選到的專線信息推送給用戶,用戶可以直接查詢獲得指定發貨物流園區對應的專線,便於用戶選擇自己所熟悉的發貨物流園區或選擇距離最近的發貨物流園區來進行發貨。該查詢方法可以部署於專線查詢app或小程序的伺服器中,便於用戶快速獲取到需要的專線信息,大大提高專線信息查詢效率,並且降低了專線查詢伺服器的工作負擔,有利於提高專線信息響應速度。
74.在該實施例中,如果用戶沒有選擇發貨物流園區,則選擇與用戶的發貨地較近的專線網點所對應的第一專線推薦給用戶,方便用戶將貨物送至專線網點或專線網點上門取件。具體地,如圖1所示,所述步驟s300之後,還包括如下步驟:如果用戶未選擇發貨物流園區,則s600:篩選所述第一專線中具有與所述發貨地的距離小於第三預設距離閾值的專線網點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然後繼續步驟s500。
75.如圖2所示,在該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100:接收到用戶的專線查詢信息,包括如下步驟:
76.s110:響應於用戶的查詢頁面查看請求,將專線查詢頁面推送至所述用戶,所述專線查詢頁面中可提供發貨地輸入框和收貨地輸入框,用戶點擊發貨地輸入框時,可以手動輸入發貨地,也可以選擇發貨地,點擊收貨地輸入框時,可以手動輸入收貨地,也可以選擇
收貨地;
77.在該實施例中,所述發貨地和所述收貨地分別指的是發貨的詳細地址和收貨的詳細地址,詳細地址例如包括省、市、區、街道/路名、小區名/辦公樓名、門牌號等。
78.s120:接收用戶在所述專線查詢頁面中輸入的專線查詢信息,此處指的是用戶手動輸入的專線查詢信息或者在頁面中/頁面彈窗/頁面浮層中選擇的專線查詢信息。
79.如圖1所示,在該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120:接收用戶在所述專線信息查詢頁面中輸入的專線查詢信息之後,還包括如下步驟:
80.s130:響應於用戶的物流園區選擇請求,查詢與所述發貨地距離小於第一預設距離閾值的可選物流園區,並推送至所述用戶;
81.此處第一預設距離閾值的數值可以由用戶選擇,或者採用默認距離閾值,例如2km,3km等;由於物流園區是一個區域範圍,可以物流園區的中心點與發貨地的距離作為物流園區與發貨地的距離,或者以物流園區的預設標識點與發貨地的距離、物流園區距離發貨地最近的點與發貨地的距離等作為物流園區與發貨地的距離;
82.s140:接收用戶對所述可選物流園區的選擇,確定用戶選擇的發貨物流園區。在該實施例中,所述物流園區的選擇可以採用下拉框的方式,在用戶沒有點擊下拉框時,默認是沒有選擇物流園區的,在用戶點擊了下拉框後,顯示可供用戶選擇的可選物流園區。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所述物流園區的選擇也可以採用其他方式,例如在用戶點擊時以彈窗/浮層形式顯示可選的物流園區,或者用戶手動輸入物流園區等。
83.在該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200:查詢符合所述專線查詢信息的第一專線,包括如下步驟:
84.確定所述發貨地所對應的第一地區和所述收貨地所對應的第二地區;
85.其中,發貨地和收貨地均指的是詳細地址,而第一地區和第二地區則分別指的是行政區劃範圍,第一地區和第二地區可以細化到市或區/縣等,例如,發貨地是上海市閔行區xx路xx號,則對應的第一地區為上海市閔行區,收貨地是濟南市歷下區xx街道xx號,則對應的第二地區為濟南市歷下區;
86.查詢在所述第一地區和所述第二地區之間運營的第一專線,例如查詢在上海市閔行區和濟南市歷下區之間運營的專線,查詢在上海市徐匯區與廣州市白雲區之間運營的專線等。
87.在該實施例中,進一步地,還可以通過收貨地的物流園區來篩選查詢到的專線,方便收貨人取貨或收貨地專線網點派送。具體地,如果用戶已選擇發貨物流園區,所述步驟s400:篩選所述第一專線中具有位於所述發貨物流園區內的專線網點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之後,還包括如下步驟:
88.判斷用戶是否選擇收貨物流園區;
89.如果用戶已選擇收貨物流園區,將不具有位於所述收貨物流園區內的專線網點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篩除,然後繼續步驟s500;
90.如果用戶未選擇收貨物流園區,則直接繼續步驟s500。
91.在該實施例中,如果可以選擇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數量很少或者沒有,還可以進一步提供中轉的專線方案,並且中轉的專線方案需要滿足用戶選擇的發貨物流園區的需求。
92.如圖3所示,所述步驟s400:篩選所述第一專線中具有位於所述發貨物流園區內的專線網點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之後,還包括如下步驟:
93.s410:判斷所述第一可選發貨專線的數量是否小於預設數量閾值,此處預設數量閾值可以根據需要設定,或者採用默認值,例如設為1、5、10等,本發明不作具體限制;
94.如果否,則說明第一可選發貨專線數量較多,可以直接繼續步驟s500,將查詢到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的信息推送給用戶;
95.如果是,則說明第一可選發貨專線數量較少,需要進一步提供中轉的專線方案,繼續步驟s420:確定在所述第一地區和所述第二地區之間的中轉地區;此中轉地區是第一地區和第二地區之間的一個地區,可以選擇一個或多個常用的中轉地區,分別提供中轉專線方案,例如,通過對各個物流公司的歷史運輸記錄進行統計,發現第一地區和第二地區之間的運輸訂單最常用的中轉地區,或者,在第一地區和第二地區之間選擇一個專線網點比較密集的中轉地區等;
96.s430:查詢在所述第一地區和所述中轉地區之間運營的第二專線以及在所述中轉地區和所述第二地區之間運營的第三專線;
97.例如,在查詢a地區(發貨地的第一地區)和b地區(收貨地的第二地區)之間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的數量小於預設數量閾值時,選擇c地區為中轉地區,則查詢a地區和c地區之間運營的第二專線以及在c地區和b地區之間運營的第三專線;
98.s440:如果用戶已選擇發貨物流園區,篩選所述第二專線中具有位於所述發貨物流園區內的專線網點的第二可選發貨專線,即選擇能夠滿足所述發貨物流園區的選擇的第二可選發貨專線;
99.s450:在所述第三專線中篩選得到與所述第二可選發貨專線匹配的可選中轉專線;
100.s460:將所述第二可選發貨專線和所述可選中轉專線的信息推送至所述用戶。所述第二可選發貨專線的信息例如包括物流公司的名稱、專線網點的聯繫方式、通用運費範圍等,所述可選中轉專線的信息例如包括物流公司的名稱、專線網點的聯繫方式、通用運費範圍等。
101.在該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450:在所述第三專線中篩選得到與所述第二可選發貨專線匹配的可選中轉專線,包括如下步驟:
102.確定所述第二可選發貨專線在所述中轉地區之內的第一中轉專線網點,即當選擇該第二可選發貨專線時到達中轉地區後到達的專線網點;
103.判斷是否存在所述第一中轉專線網點所對應的中轉物流園區;
104.如果存在,則確定所述第一中轉專線網點所對應的中轉物流園區,即所述第一中轉專線網點的位置所落入的中轉物流園區;
105.在所述第三專線中篩選具有在所述中轉物流園區中的專線網點的可選中轉專線,即與所述第二可選發貨專線相匹配的可選中轉專線。
106.因此,該實施例中,通過對中轉物流園區的管理,通過對第二可選發貨專線和可選中轉專線的選擇,使得在中轉地區時,第二可選發貨專線和可選中轉專線的專線網點在同一個物流園區內,這樣,無論是可選中轉專線的工作人員到第二可選發貨專線的第一中轉專線網點去取中轉貨物,還是第二可選客貨專線的工作人員到可選中轉專線的中轉專線網
點去送中轉貨物,都十分方便,也大大提高了貨物中轉的速度。
107.以發貨地的第一地區為a地區、收貨地的第二地區為b地區、中轉地區為c地區為例,第二可選發貨專線為x1專線,可選中轉專線為x2專線,貨物從x1專線在a地區的網點出發,到達x1專線在c地區的網點c1,然後中轉到x2專線在c地區的網點c2,出發併到達x2專線在b地區的網點,而網點c1和網點c2均處於同一個物流園區中,有利於在中轉地區快速中轉貨物。
108.在該實施例中,所述判斷是否存在所述第一中轉專線網點所對應的中轉物流園區之後,包括如下步驟:
109.如果不存在所述第一中轉專線網點所對應的中轉物流園區,說明該第一中轉專線網點沒有落入到物流園區的範圍內,則選擇與該第一中轉專線網點距離較近的第三專線的中轉專線網點,同樣有利於快速中轉貨物,具體地,確定所述第三專線在所述中轉地區之內的第二中轉專線網點;
110.篩選與所述第一中轉專線網點的距離小於第二預設距離閾值的第二中轉專線網點;
111.將篩選得到的第二中轉專線網點對應的第三專線,作為可選中轉專線。
112.在該實施例中,還可以進一步提供用戶選擇所述中轉物流園區的功能。例如,用戶在查詢頁面中選擇了發貨物流園區和中轉物流園區,則在選擇第二可選發貨專線時,即選擇具有在發貨物流園區和中轉物流園區中均有專線網點的第二專線,作為第二可選發貨專線,在選擇可選中轉專線時,選擇在所述中轉物流園區中有專線網點的第三專線,作為可選中轉專線。又例如,用戶在查詢頁面中選擇了發貨物流園區、中轉物流園區和收貨物流園區。則在選擇可選中轉專線時,選擇在所述中轉物流園區和所述收貨物流園區均有專線網點的第三專線,作為可選中轉專線。
113.如圖4所示,本技術實施例還提供一種貨運專線信息查詢系統,用於實現所述的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所述系統包括:
114.請求接收模塊m100,用於接收到用戶的專線查詢信息,所述專線查詢信息包括發貨地和收貨地;
115.專線查詢模塊m200,用於查詢符合所述專線查詢信息的第一專線,即能夠滿足所述專線查詢信息所對應的貨物運輸需求的物流專線;
116.專線篩選模塊m300,用於判斷用戶是否選擇發貨物流園區,如果用戶已選擇發貨物流園區,篩選所述第一專線中具有位於所述發貨物流園區內的專線網點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
117.信息推送模塊m400,用於將所述第一可選發貨專線的信息推送至所述用戶。
118.本技術的貨運專線信息查詢系統中,各個模塊的功能可以採用如上所述的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的具體實施方式來實現,此處不予贅述。
119.通過採用本技術的查詢系統,在用戶查詢專線信息時,通過請求接收模塊m100和專線查詢模塊m200基於發貨地和收貨地查詢得到對應的第一專線後,提供物流園區的選擇,通過專線篩選模塊m300,在用戶選擇了發貨物流園區之後,基於物流園區與專線網點的關聯,進一步篩選具有發貨物流園區內的專線網點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並通過信息推送模塊m400將篩選到的專線信息推送給用戶,用戶可以直接查詢獲得指定發貨物流園區對應
的專線,便於用戶選擇自己所熟悉的發貨物流園區或選擇距離最近的發貨物流園區來進行發貨。該查詢系統可以部署於專線查詢app或小程序的伺服器中,便於用戶快速獲取到需要的專線信息,大大提高專線信息查詢效率,並且降低了專線查詢伺服器的工作負擔,有利於提高專線信息響應速度。
120.在該實施例中,所述專線篩選模塊m300還用於在判斷用戶是否選擇發貨物流園區之後,如果用戶未選擇發貨物流園區,則篩選所述第一專線中具有與所述發貨地的距離小於第三預設距離閾值的專線網點的第一可選發貨專線。
121.本技術實施例還提供一種貨運專線信息查詢設備,包括處理器;存儲器,其中存儲有所述處理器的可執行指令;其中,所述處理器配置為經由執行所述可執行指令來執行所述的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的步驟。
122.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理解,本技術的各個方面可以實現為系統、方法或程序產品。因此,本技術的各個方面可以具體實現為以下形式,即:完全的硬體實施方式、完全的軟體實施方式(包括固件、微代碼等),或硬體和軟體方面結合的實施方式,這裡可以統稱為「電路」、「模塊」或「平臺」。
123.下面參照圖5來描述根據本技術的這種實施方式的電子設備600。圖5顯示的電子設備600僅僅是一個示例,不應對本技術實施例的功能和使用範圍帶來任何限制。
124.如圖5所示,電子設備600以通用計算設備的形式表現。電子設備600的組件可以包括但不限於:至少一個處理單元610、至少一個存儲單元620、連接不同系統組件(包括存儲單元620和處理單元610)的總線630、顯示單元640等。
125.其中,所述存儲單元存儲有程序代碼,所述程序代碼可以被所述處理單元610執行,使得所述處理單元610執行本說明書上述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部分中描述的根據本技術各種示例性實施方式的步驟。例如,所述處理單元610可以執行如圖1中所示的步驟。
126.所述存儲單元620可以包括易失性存儲單元形式的可讀介質,例如隨機存取存儲單元(ram)6201和/或高速緩存存儲單元6202,還可以進一步包括只讀存儲單元(rom)6203。
127.所述存儲單元620還可以包括具有一組(至少一個)程序模塊6205的程序/實用工具6204,這樣的程序模塊6205包括但不限於:作業系統、一個或者多個應用程式、其它程序模塊以及程序數據,這些示例中的每一個或某種組合中可能包括網絡環境的實現。
128.總線630可以為表示幾類總線結構中的一種或多種,包括存儲單元總線或者存儲單元控制器、外圍總線、圖形加速埠、處理單元或者使用多種總線結構中的任意總線結構的局域總線。
129.電子設備600也可以與一個或多個外部設備700(例如鍵盤、指向設備、藍牙設備等)通信,還可與一個或者多個使得用戶能與該電子設備600交互的設備通信,和/或與使得該電子設備600能與一個或多個其它計算設備進行通信的任何設備(例如路由器、數據機等等)通信。這種通信可以通過輸入/輸出(i/o)接口650進行。並且,電子設備600還可以通過網絡適配器660與一個或者多個網絡(例如區域網(lan),廣域網(wan)和/或公共網絡,例如網際網路)通信。網絡適配器660可以通過總線630與電子設備600的其它模塊通信。應當明白,儘管圖中未示出,可以結合電子設備600使用其它硬體和/或軟體模塊,包括但不限於:微代碼、設備驅動器、冗餘處理單元、外部磁碟驅動陣列、raid系統、磁帶驅動器以及數據備份存儲系統等。
130.所述貨運專線信息查詢設備中,所述存儲器中的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所述的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的步驟,因此,所述設備也可以獲得上述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的技術效果。
131.本技術實施例還提供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用於存儲程序,所述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所述的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的步驟。在一些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本技術的各個方面還可以實現為一種程序產品的形式,其包括程序代碼,當所述程序產品在終端設備上執行時,所述程序代碼用於使所述終端設備執行本說明書上述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部分中描述的根據本技術各種示例性實施方式的步驟。
132.參考圖6所示,描述了根據本技術的實施方式的用於實現上述方法的程序產品800,其可以採用可攜式緊湊盤只讀存儲器(cd-rom)並包括程序代碼,並可以在終端設備,例如個人電腦上執行。然而,本技術的程序產品不限於此,在本文件中,可讀存儲介質可以是任何包含或存儲程序的有形介質,該程序可以被指令執行系統、裝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與其結合使用。
133.所述程序產品可以採用一個或多個可讀介質的任意組合。可讀介質可以是可讀信號介質或者可讀存儲介質。可讀存儲介質例如可以為但不限於電、磁、光、電磁、紅外線、或半導體的系統、裝置或器件,或者任意以上的組合。可讀存儲介質的更具體的例子(非窮舉的列表)包括:具有一個或多個導線的電連接、可攜式盤、硬碟、隨機存取存儲器(ram)、只讀存儲器(rom)、可擦式可編程只讀存儲器(eprom或快閃記憶體)、光纖、可攜式緊湊盤只讀存儲器(cd-rom)、光存儲器件、磁存儲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適的組合。
134.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可以包括在基帶中或者作為載波一部分傳播的數據信號,其中承載了可讀程序代碼。這種傳播的數據信號可以採用多種形式,包括但不限於電磁信號、光信號或上述的任意合適的組合。可讀存儲介質還可以是可讀存儲介質以外的任何可讀介質,該可讀介質可以發送、傳播或者傳輸用於由指令執行系統、裝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與其結合使用的程序。可讀存儲介質上包含的程序代碼可以用任何適當的介質傳輸,包括但不限於無線、有線、光纜、rf等等,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適的組合。
135.可以以一種或多種程序設計語言的任意組合來編寫用於執行本技術操作的程序代碼,所述程序設計語言包括面向對象的程序設計語言—諸如java、c++等,還包括常規的過程式程序設計語言—諸如「c」語言或類似的程序設計語言。程序代碼可以完全地在用戶計算設備上執行、部分地在用戶設備上執行、作為一個獨立的軟體包執行、部分在用戶計算設備上部分在遠程計算設備上執行、或者完全在遠程計算設備或伺服器上執行。在涉及遠程計算設備的情形中,遠程計算設備可以通過任意種類的網絡,包括區域網(lan)或廣域網(wan),連接到用戶計算設備,或者,可以連接到外部計算設備(例如利用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來通過網際網路連接)。
136.所述計算機存儲介質中的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所述的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的步驟,因此,所述計算機存儲介質也可以獲得上述貨運專線信息查詢方法的技術效果。
137.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選實施方式對本技術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技術的具體實施只局限於這些說明。對於本技術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技術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於本技術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