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遲完的骨架,部分的人們以看凌遲為樂
2023-04-01 19:48:32 2
而元朝之後的明朝,作為一個由漢人建立的正統朝代,凌遲的刀數相較於元朝只多不少,而且是大幅度增加,從一百二十刀上升為了一千刀,是真正意義上的千刀萬剮。而在封建時代的巔峰清朝,為了穩定政局,凌遲被大量使用,在整個歷史上,劉瑾和袁崇煥便是這個刑罰有名的受害者。
大明正德五年,大太監劉瑾被宣判了死刑,但明武宗為了增加難度,同時震懾一下其他的不安分子,下詔將其「凌遲三日」,而大多數人都知道,一個人的身體是無法經受住連續三天的凌遲的,這個問題隨後被劊子手破解。他先將劉瑾的衣服脫光,使其全身赤裸,隨後用漁網將其緊緊纏住,這樣劉瑾身上的肉就會鼓起來,劊子手就能夠一小片一小片地割。
在明朝,北京城凌遲的地點大多時候是在東牌樓下,劉瑾也是在這裡被凌遲而死,根據刑部河南司主事張文麟的記載,作為監刑官的他目睹了整個過程,甚至在私下還將其記錄了下來,「劉瑾已開刀矣,凌遲刀數,例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頭一日例該先剮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動刀,則有血流寸許,再動刀則無血矣。至晚,押瑾順天府宛平縣寄監,釋縛,瑾尚食粥兩碗。」
這篇文章的大意就是劉瑾整整被剮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一刀割下的肉都有大指甲蓋那麼大,從他的左右胸膛開始割,最開始還流血,後來就沒有血了,而劉瑾在第一天凌遲之後,還喝了兩碗粥,不得不說骨頭確實夠硬。而在他之後的袁崇煥則沒有這樣的待遇,同樣的三千多刀,袁崇煥直接被割得只剩下骨架子。
根據史書記載,袁崇煥的肉每被割掉一塊,在一旁觀看的百姓便從劊子手手中搶奪過來生吃,因為人實在是太多,劊子手應付不過來,百姓居然出錢購買袁崇煥的肉,而且很快就買光了,身上的肉沒有了,劊子手便切開袁崇煥的腸胃,百姓也來爭搶,得到了一截腸子的人,喝著燒酒生吃,血順著牙齒流露臉頰依然痛罵不止,就算最後只剩下了骨頭,人們還是爭先購買,得到了骨頭的人,用刀斧將其砍碎,最後只剩下了一個腦袋。
從這裡可以看出來,越往後來,凌遲已經無法震懾人心,甚至部分的人們以看凌遲為樂,這個時候凌遲便失去了它存在的意義與價值,而且由於凌遲實在是太過於殘忍,在群臣的建議之下,光緒帝最後決定以斬首替代凌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