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遷戶口會議記錄怎麼寫?
2023-03-29 12:31:09
兩次離婚以後再結婚,戶口本登記欄變更為「已婚」。一般,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一欄,只有三種顯示方式:未婚、已婚、離異。
即使是再婚的,也是顯示已婚。但是,戶籍管理系統不會自動生成,需要當事人自己申報。
如果結婚後自己不主動去戶籍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手續的話,在戶口本上仍會顯示離異;而如果想去變更也積極的變更自己的登記信息,可以拿上相關證明手續去記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變更信息登記的。變更後在婚姻一欄裡只顯示已婚。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1958年1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1958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為了維持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服務於社會主義建設,制定本條例。全文共二十四條。
再婚婚假相關規定:再婚是合法結婚,所以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需要注意的是,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根據國家有關職工婚喪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_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