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洪避險常識
2023-03-29 11:19:29
原發布者:嬌
防洪防汛安全責任制
一、目的
加強施工現場汛期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工作,確保現場施工順利進行。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項目施工現場期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組織機構
根據本工程的施工特點,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成立防洪防汛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如下:
組 長:
常務副組長:
副 組 長:
成 員:
四、防洪防汛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1、項目經理:是汛期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施工現場搶險救災工作。
2、常務副經理:是汛期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協助項目經理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工作,項目經理不在時,負責指揮施工現場搶險救災工作。
3、生產副經理:協助項目經理/常務副經理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工作,協助項目經理/常務副經理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隱患排查,遇到汛期突發狀況調集救災必需的設備物資。
4、安全副總監:協助項目經理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有權責令部門、分部進行整改,遇有嚴重險情的有權暫停施工;協助項目經理/常務副經理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隱患排查,遇到汛期突發狀況現場進行指揮。
5、項目總工(副總工):負責編制施工現場各類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編制各種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並組織交底;參加項目汛期安全隱患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從技術上提出整改意見,並予以解決。9、物資部長: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