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計算
2023-03-29 04:28:44
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按21.75算。
以請事假為例,公式如下:事假應扣工資=月基本工資÷21.75*請假天數,示範:假設基本工資為3000,事假兩天,那麼事假應扣工資為3000÷21.75*2=275.86。
應得工資為3000-275.86=2724.14。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制度計薪日」即用於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項目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
擴展資料:
制度計薪日是指計算薪酬的有效天數。按現行勞動法規,每周兩天雙休不計入薪酬計算天數,法定節假日可計入薪酬計算天數。
年計薪日為365-104(每周2天雙休)=261天,平均每月制度計薪日為21.75天。年工作日365-104(每周2天雙休)-11(國家法定節假日)=為250天,平均每月制度工作日為20.83天。
參考資料:搜狗百科——制度計薪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