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輪姦後反遭威脅 輪姦罪應該怎麼判?
2023-03-28 16:06:53
安徽女孩小美同同鄉網友出去喝酒的時候,由於喝酒被網友王某和隨同的朋友輪姦了,而在被輪姦以後,犯人家屬竟然還威脅小美要求改口供,要不就把被輪姦的事情說出去,一家人都是禽獸啊這個。
少女被輪姦後反遭威脅
18歲的安徽女孩小美去年9月21日晚,她與認識兩三個月的同鄉網友王某相約去大排檔。王某叫上朋友熊某,小美叫來小柯,次日凌晨,四人一起坐熊某的車回家。小柯下車後,王某、熊某趁小美酒後犯困,在車上先後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並警告小美不要聲張。事後,小美打電話告訴了小柯,小柯報警。隨後,熊某、王某被公訴機關指控涉嫌強姦罪,且有輪姦行為。
在甌海區法院審理此案時,小美反映自己多次遭王某母親、女友的電話和微信騷擾,二人甚至去小美單位找她,還有言語威脅,要她改口供,說發生關係是自願的,不然就去老家宣揚此事,讓大家都知道。
經與王某母親、女友核實情況,經辦法官確定她們有騷擾行為。考慮到二人認錯態度誠懇並表示悔改,且未對小美造成其他損害,法院依據《刑訴法》第62條「證人、鑑定人、被害人認為因在訴訟中作證,本人或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請求予以保護」的規定,向二人發出「證人保護禁止令」,列明姓名、戶籍、身份證號碼等身份信息,明確對被禁止人實施禁止接觸證人等措施,期限六個月。被禁止人如在期限內違反規定,將被依法追究責任。
輪姦罪應該怎麼判
輪姦,又稱為集體強姦,是指二人以上違背受害者意願,強行發生的性行為,輪姦是屬於強姦罪的範疇,附屬於強姦罪,作為強姦罪的加重情節予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有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原文:
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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