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沒結婚有孩子怎麼辦?
2023-03-22 23:28:21
是否事實婚姻需要認定,不是當事人說就可以。
如果是非婚生的孩子,該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樣的權利,需要父母分手時協議孩子撫養權歸屬,不直接撫養子女的需要支付撫養費。
以上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到法院提出訴訟。
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於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三、同居雙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系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1、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2、雙方自願結婚;3、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婚姻法》:
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