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安臣:給清廷「打工」的美國大使
2023-11-06 11:44:32 2
2011年3月9日,駱家輝—— 一位長著中國面孔、操流利英語的美國商務部長,被歐巴馬提名為駐華大使。這位「黃面白心」的美國外交官,迅速成為中美兩國乃至全球熱議的焦點。
而143年前的2月25日,一個剛剛從駐華公使任上退下來的美國人,被委任為「辦理中外交涉事務大臣」,率領清廷首個外交使團,遠涉重洋,出使歐美。在外交史上,這位「雙面大使」堪稱罕見,一些中國的修史者將他描述為一個「狡猾、偽善,騙得滿清政府信任的資本主義外交官」。他的名字叫蒲安臣。
陰差陽錯來中國
1820年,蒲安臣出生在波士頓市的一個拓荒者家庭。他的父親是一個虔誠而熱心的基督教徒,常常放下自家農場的活,參加教會活動,並四處布道。父親的薰陶和自身的經歷,使得蒲安臣頗具美國拓荒者的進取精神和追求平等的個性,而這直接影響著他後來的政治活動。22歲時,蒲安臣進入美國著名的哈佛大學法學院深造。1846年畢業後,蒲安臣回到波士頓當律師。
1848年,蒲安臣進入政界。此時的美國,廢奴運動風起雲湧,年輕的蒲安臣積極投身其中。1856年,作為眾議員的蒲安臣發表名為《麻薩諸塞州的抗辯》的著名演說。這篇演說是美國解放黑奴運動的重要文獻。
1861年春,林肯總統任命蒲安臣為第一任常駐北京的公使。1862年7月,蒲安臣來到北京。
在中國任職期間,這個無論面對國內的黑奴制度還是國外的民族壓迫都十分好鬥的牛仔議員,竟然成為最受清廷歡迎的外國人。究其原因,是他推行在一定程度上照顧到清政府利益的「合作政策」。這令看慣了列強臉色的清朝政府頗有好感。
在實施「合作政策」的過程中,精明的蒲安臣擴大其內涵,將「與西方列強合作」擴充為「既與西方列強合作,也與清政府合作」。他的「合作政策」雖然顧及到清政府的利益,但主要還是考慮本國利益。
在具體的外交活動中,蒲安臣的確能照顧到中國的利益,從而把清政府包括在合作範圍之內。
1867年11月下旬,擔任駐華公使已達6年之久的蒲安臣辭職回國。在總理衙門(清廷負責外交事務的部門)舉辦的餞行宴會上,他向奕?等表示:「嗣後遇有與各國不平之事,伊必十分出力,即如中國派伊為使相同。」
當時,正在開展洋務運動的清政府已深深感覺到與列強之間,不僅要「請進來」,更要走出去。恭親王在給朝廷的奏摺中寫道:「近來中國之虛實,外國無不熟悉,外國之情偽,中國一概茫然,其中隔閡之由,總因彼有使來,我無使往。」
更為緊迫的是,1858年《天津條約》規定的10年修約之期將至,清政府擔心西方列強趁修約之機「索要多端」,急欲事先遣使籠絡各國。可是使臣的遴選和中外禮儀糾葛卻成為兩大難題。
一方面,以中國之大,居然「使才難覓」,即使要找出些精通外文的翻譯人才,都十分困難。另一個擔憂是,中國一直要求外國使節覲見皇帝和太后必須行三跪九叩大禮。這遭到列強的強烈抵制,雙方只好暫時擱置爭議,各國外交官也因此無法按照國際慣例覲見中國元首。如果中國派出使臣,按國際慣例覲見外國元首,那對方的使臣就可以要求對等待遇,「磕頭」的問題必定會成為一個大麻煩。
蒲安臣在餞行宴上的這番話,讓奕?等不禁靈機一動,何不乾脆請洋人為使呢?這既能取得遣使出洋的實效,又可以避免中外禮儀的糾葛。在獲得蒲安臣的同意之後,奕?正式向朝廷上奏:「請派蒲安臣權充辦理中外交涉事務使臣。」
就這樣,在清廷和蒲安臣的一拍即合下,外交史上堪稱奇聞的「蒲安臣使團」組成了。
畢竟,蒲安臣是外國人,清政府對其權限做了某些規定:「凡於中國有損之事,令其力為爭阻;凡於中國有益之事,令其不遂應允,必須知會臣衙門覆準,方能照行。在彼無可擅之權,在我有可收之益。倘若不能見效,即令辭歸。」
更具標誌性的是,在出使期間,蒲安臣設計了中國有史以來第一面國旗,樣式為黃底藍鑲邊,中繪一龍,長三尺,寬兩尺。作為中國象徵的黃龍旗飄揚在歐美各國,意味著中國第一次以主權國家面目出現在國際社會之中。在與國際規則接軌的方向上,中國又跨近了一步。
備受爭議的《蒲安臣條約》
1868年2月25日,蒲安臣使團乘坐「格斯達哥裡」號輪船,自上海虹口港起航,開始出訪歐美各國。
面對國勢頹弱的老大帝國,各國不可能輕易就範,按清廷的意願來修約,蒲安臣深知此行的難度之大。因此,他把使團的第一站選在了最有把握的地方——美國。經過一個多月的海上航行之後,蒲安臣使團抵達舊金山。
久歷美國政壇的蒲安臣深深懂得公眾輿論對國會決策的影響。從舊金山前往華盛頓的途中,他充分施展自己的口才,熱情地向美國聽眾陳述他的使命:「我希望中國的自治能夠得到保持,我期望它的獨立能夠得到保證,我期望它能夠得到平等的待遇,從而使它能夠得到與所有國家同等的權利。」
充滿熱情的演講,在所到之處引起轟動,深深打動了聽眾。在華盛頓,蒲安臣取得了此行最大的成就——代表中國與美國籤訂了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約》八條,史稱《蒲安臣條約》。而這也是讓他在中國成為一個爭議人物的關鍵。
單從字面上來看,這無疑是中國近代史上所籤訂的比較平等的條約。在形式上,中國首次以主權國家身份訂約;在內容方面,其對等性反映在締約雙方均有設領護僑、移民、辦學、宗教信仰自由等權利和義務。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其中第七條規定,中國學生到美國留學時,美國「需照相待最惠國人民」對待,為首批中國幼童赴美留學打下了法律基礎。其他一些條款對赴美華工、僑民也起了某種保護作用。
在論及這個被後世某些史家指責為賣國的條約時,梁啓超稱讚「彼條約實為最自由最平等之條約也」。這些矛盾的觀點直接關係到中國人對蒲安臣的評價:他要麼是中國人民的友善朋友,要麼是帝國主義的陰險幫兇。
1870年2月23日,蒲安臣在訪問途中病逝。
在他去世一個月後,清政府深表痛惜,不久便頒布上諭:該使臣遠涉重洋,不辭勞瘁,辦事諸臻妥協。恩賞給一品銜,並賞銀一萬兩。
19世紀70年代,清政府終於開始陸續派出駐外使節,蒲安臣使團的出行無疑對此起到了關鍵性的推動作用。此外,隨行的中國官員大開眼界,接觸新事物,吸收新思想,並鍛鍊了外交才幹。如使臣志剛不僅盛讚在法國看到的鐵路、火車,「公私皆便,而利益無窮」,甚至在參觀美國國會後還肯定議會制度可使「民情達而公道存」,而且深感國際交往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