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啓超為什麼要大罵徐志摩?梁啓超為什麼比康有為評價好?
2023-11-10 05:37:37 1
民國十四年,陰曆七月初七,著名文學家、詩人徐志摩與陸小曼在北京北海公園舉行婚禮,各界名流好友欣然赴宴。七月初七,牛郎與織女相會的那一天,是中國傳統節日七夕節,也是中國的情人節。徐志摩與陸小曼在這一天成親,意頭娶的不錯。可惜的是在婚禮中,卻仍然出現了不怎麼友好的場面。而這個場面,正是徐志摩的老師梁啓超造成的。
梁啓超是徐志摩的老師,就衝這師生情誼,徐志摩結婚的時候自然是要去的。但是接到請帖之後的梁啓超一度是不想去的,為什麼?因為徐志摩和陸小曼之間的愛情和婚姻是梁啓超看不起的。徐志摩和陸小曼相戀的時候,陸小曼已經有了丈夫,而且那個時候也沒有和自己的丈夫離婚。也就是說,徐志摩和有婦之夫有情,最後還破壞了別人的家庭。
在梁啓超看來,「使君有婦」、「羅敷有夫」之間的戀情是不符合道德的,所以很是反對,也規勸過徐志摩。徐志摩和陸小曼最終走在一起,是梁啓超絕不願意看到的。所以對於這場婚禮,梁啓超打心底是不想去的,後來礙於徐志摩之父和胡適的情面,梁啓超答應出席證婚,但在婚禮上卻沒有按捺住自己的心情。
一般來說作為證婚人,這段婚姻的見證者,自然要對新郎新娘表示由衷的祝福。但是梁啓超去了,不僅沒有表示祝福,還將兩位新人痛罵了一頓,表示了對徐志摩和陸小曼用情不專的譴責,引得在場的賓客都很難堪。徐志摩不得不哀求:「先生,給學生留點臉面吧。」最後梁啓超氣憤的說:「祝你們這是最後一次結婚!」
徐志摩和陸小曼相愛時,兩人都已經與另一個人組成了家庭。然而最後他們卻選擇了拋棄家庭,追求愛情。陸小曼認為:「真愛不是罪惡,在必需時未嘗不可以付出生命的代價來爭取,與烈士殉國、教徒殉道,同是一理。」 徐志摩向世人宣示:「我之甘冒世之不韙,乃求良心之安頓,人格之獨立。在茫茫人海中,訪我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鬱達夫說:「志摩熱情如火,小曼溫柔如棉,兩人碰在一起,自然會燒成一團,那裡還顧得了倫教綱常,更無視於宗法家風。」?
愛情的確無罪,但是責任也同樣重要。所以梁啓超才會對兩人痛責,事後在給自己女兒寫信的時候,他言:「我昨天做了一件極不願意做的事,就是去替徐志摩證婚。他的新婦是王賡的夫人。與志摩愛上才和王賡離婚,實在是不道德之極。志摩找到這樣一個人做伴侶,怕將來痛苦會接踵而來。所以不惜聲色俱厲地予以當頭棒喝,盼能有所覺悟,免得將來把志摩弄死。我在結婚禮堂上大大地予以教訓,新人及滿堂賓客無不失色,此恐為中外古今未聞之婚禮也。」
梁啓超和康有為同為維新派代表人物,是維新變法的領袖。但是在歷史上,康有為的評價卻遠不及梁啓超,而康有為還是梁啓超的老師。造成這些的原因,是近年來一些史料的不斷豐富,向世人展示了不一樣的康有為。
首先要說的是,康有為在六十二歲高齡的時候,逼迫一位十六歲的漁家女子,將比自己小了好幾輪的姑娘納為劉姨太。這從道德上來講,康有為的行為是可恥的。
其次,康有為在逃亡國外的時候,多次稱自己手中有光緒皇帝的「衣帶詔」,以此來獲取海外華僑的支持和資金援助。但後來證實,這份遺詔是康有為自己杜撰出來的,是一份謊言。如果用這種方法獲取的資金,的確是用來革命的倒還說的過去。但事實是,他將這些本來是用來革命的資金佔為己有,挪為己用,一邊以考察為名環遊世界一邊過著鐘鳴鼎食的豪奢生活。到了這個程度,已經不是道德問題了,而是原則性問題了。如果康有為真的是一位真正的愛國者,絕不會沉迷於奢侈的生活中。
這些史料的出現,讓許多人見證了康有為的無恥,其評價自然是越來越低。反觀了梁啓超,為人正派,始終忠於革命,心繫祖國。這麼一比,雖然康有為是梁啓超的老師,但是卻不能與梁啓超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