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家貓丟了尋貓啟事(懸賞1萬元尋貓卻)
2023-11-11 18:24:34 1
對「失而復得」的貓與戒指,失主該如何感謝?
尋貓啟示
據錢江晚報報導,9月22日,家住杭州某小區的周先生爆料,日前所住小區的一業主發布了一則尋貓啟事,說自家貓丟了,願意給提供線索的熱心人1萬元作為酬謝。後貓被同小區「牛媽」發現,經過失主確認,就是她家的貓。22日,發現貓咪的「牛媽」在群裡發消息,指責失主拒絕支付「賞金」,有失信用。而貓主人說,酬金已經給了另外的人了。
這還不是句點,「牛媽」還發現貓主人有撒謊的嫌疑。她出示了一組微信截圖顯示,小區寵物群網友群策群力幫貓主人逃避付報酬,其中就包括唆使失主作假,謊稱這10000元酬金給了別人。
失主「萬元尋貓」,並不只是簡單的「拾物該不該有酬」的話題。《物權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這也是法律對諾而有信基本原則的維護。具體到個案,既然失主公開發布了尋貓啟事,懸賞了萬元,就應該去履行承諾,幫助找到貓的「牛媽」也有權利去「索賞」。
很多情況下,拾物者大多會拒絕高額的酬謝,但前提是失主需要主動表達誠意,給予拾得者應有的尊重。
小區是個「群居部落」,居民的交互密度較高,也由此形成千絲萬縷的聯繫,需要相互的信任來協調相互的關係。諾而不踐暴露的是個人品德有損。「懸賞」不兌現、失信於眾,也無疑是對良善的戲耍,即便是貓找回來了,也得不償失。
事實上,今天另外一則新聞也挺值得尋味:湖南一女子在飯店吃螃蟹時因不方便,把價值3萬多元的戒指取下並忘在餐桌上,四位環衛工翻找了數噸垃圾才尋回。該女子向環衛工人表達了感謝,並給工人送了幾瓶水。
這當然也是樁暖聞,顯示了社會的溫情。把垃圾收集起來是環衛工的工作職責,但從垃圾裡翻找戒指卻並不是。用幾瓶水慰勞辛苦翻找垃圾的環衛工人,多少讓人覺得有些心酸。
對於拾物到底該付多少報酬,或許沒有明確的標準,但其中還是有些共識:比如說到做到、言而有信;又比如合理補償對方的誤工費用,對付出的勞動給予相應報酬等。總之,在我看來,對助人者,一句「感謝」是必要的,但不能代替所有。有時候,比起語言,行動上的尊重和感謝也很重要。
這並不是道德綁架,相反,一味要求對方「拾金不昧」,義務把貓幫你找回來、替你去翻垃圾找戒指,才是種「道德綁架」。對方人好、心地善良、樂於助人是一回事,但這並非理所應當。心愛的貓和戒指回來了,這種收益是他人的付出換來的,懂得感恩、換位思考,並給予一定的回饋,至少信守「懸念」承諾,這種要求不為過,甚至是基本底線。
(來源:新京報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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