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憲法在我心中徵文(精選)
2023-11-04 05:04:17
【篇一】她承載著最大民意,她根植於法律源頭,她有形又無形,她和我們關係萬縷千絲,卻又少為人們適用。原本這可以是一個元宵節燈會上的普通謎面,但她的至高無上,讓人們敬而遠之,以至於忽略了她幾經風雨的修正,始終只為「人民」二字。這個謎面就是憲法,尊貴而平實的憲法,屬於我們的憲法。
憲法賦予了我們最基本的義務與權利。就如同宙斯之盾,矗立於地面,就是行為之界;放諸於戰場,就能阻擋越界之矛。
宙斯是希臘神話中的天神,他的盾在天阻劍,觸地成牆。我們國家的宙斯就是人民,包括每一名普通合法公民在內的「人民」。「人民」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集中行使權力,人民代表來自各行各業,有知識分子、農民、企業家、文體明星、洗腳妹等等,她承載的是最廣大的民意,維護的是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這樣的全國人大有權對憲法做出修改,只有這樣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對憲法做出解釋。
說到憲法的制訂,我們可以放眼認識一下其他國家。如美國的憲法,它制訂之初經由大小諸州116天的激烈討論產生,但是其制憲會議的55位代表,有9人是種植園主,有15人是奴隸主,有14人曾任法官,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律師,有29名代表受過高等教育,是一場小部分新舊階級領導者為主的勢力較量的結果。最終,資產階級作為統治階級,舊貴新寵的意願在憲法之中得到充分表達。然而,「資產」之列的人畢竟是少數,多數依然是沒有「資產」的。而我們的憲法,其「人民」的範疇卻覆蓋了絕大多數有和沒有「資產」的。在這一點上,我們的憲法更有代表性,更值得尊敬。
我們憲法的至高無上,不僅在於出身,還在於這副久經打造的盾牌上呈現出的時代智慧。她記載了四次與時俱進的自我完善,猶如鐫刻其上歷史劍痕;她記載著1840年以來中華民族的偉大變革,「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猶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圖騰。中華民族在曲折中前進,憲法也在曲折中不斷完善。正因為如此,這樣的憲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來。
這副信仰的盾牌,釋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鑄就的是權力的牢籠,看不到卻又無處不在。
憲法賦予我們權利,正如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同時我們也「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我們日常工作、生活點滴,都與憲法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比如,網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給老人讓座的視頻,有網友就對其進行人肉搜索,導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自然信息公之於眾,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雖然憲法第三十五條賦予我們言論自由的權利,但憲法第三十八條保護著「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儘管我國法律條文中沒有明確提出隱私權這個定義,但是未經任何合法授權,公布他人隱私的行為,已然侵犯了憲法賦予公民的人格尊嚴權。這把本來指向「不給老年人讓座」不良現象的利劍,在不經意間,伸得太遠觸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變成了一起更為嚴重的違法行為。如果我們能在心中常樹一面行為邊界之盾,也許很多違法的行為在醞釀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惡的。
不僅之於私權,之於公權亦如此。雖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規那般被頻繁地運用於司法審判實踐中,但是沒有一條法律條文,一個審判案例或一項政府舉措可以違背憲法的基本條款。她時刻提醒著我們無論是從法律還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權力始終制約著國家機器的運轉。「情繫於民,利謀於民,權用於民」應是一切公權使用者的座右銘。正如,鐫刻在「南通市政務中心」的入口處「為人民服務」五個鮮紅的大字,它時刻告知著辦事群眾這裡「服務行政」的理念,也時刻警示著工作人員這裡「以人為本」的歸宿。
公權力如何行使,不僅需要的行使者的努力,更離不開群眾的支持。美國一個叫B·蓋伊·彼得斯的學者認為,只要有一個不完美的政府,人們就會持續不斷地尋求理想的治理形態。如果這裡的人們可以代表我們的廣大人民群眾,那這句話恰巧與我們憲法不謀而合。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這正是我們尋求理想治理形態的路徑,「群眾路線」。正如,「政務服務中心」這個政府接待群眾最多最直接的機構,為了更好地實踐「服務行政」的理念,每月通過第三方機構對辦事群眾進行回訪,並公布結果。公布的結果受到工作人員的極大關注,他們不但希望了解滿意度,更希望了解不滿意的是哪些問題,如何才能不再發生。這些離不開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中提出如是看法值得思考:對公共事務的討論,應當不受抑制、充滿活力並廣泛公開。
「人民」創造了我們的憲法,但不能奢侈地躺在這最終之盾的庇護下,一勞永逸,等待折斷的長矛,那樣即使矛頭掉落也能傷到自己。憲法能量的釋放,地位的鞏固,依賴我們對它的信仰和維護。作為人民的一份子,我們不能因為惰於行使,而放任自己所擁有的權力躺在歷史的長河中鏽。我們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造就一個有容忍雅量的「公」,帶領引導一群積極參與的「非公」,疏通「中國夢」之路上的障礙,建造更多的道德之牆,樹立更多的律法之門,在堵與疏之間築起公平秩序之城,維護我們憲法的尊嚴,這是我們能為她做到的,誰都沒有藉口把自己排除在維護者之外。
【篇二】我們所認識的法律,他非常窄小,但事實上他是廣闊的,無處不在的他,也在生活中見到了他的身影。他與生活的關係也如母子一樣密不可分。例如,如果你是學生,就必須在校遵守規章制度;如果你是行人,就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如果你是工人,就必須腳踏實地,不做違法的事......總之,無論你從事哪一項職業,幹什麼,都要遵守法律制度,也都離不開法律。談到法律,總會給人以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著人們的行為。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才得到應有的保障。作為當代中學生,我們有幸生活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年代,親眼目睹了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法制進程的突飛猛進,300多部法律相繼出臺,"依法治國"被寫進憲法,多麼令人振奮!然而我們應該思考的是: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可能會說: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就約束不到我們。我說: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規範人的行為的社會準則。當今這個經濟社會,人們在不斷地淡化道德意識,甚至有人討論起一些傳統美德是否過時的問題。這不得不促使我們呼籲法律來維護我們的社會秩序。紐約,這個繁華的國際大都市,卻是犯罪率最高的惡源。有統計表明,每5分鐘,就有一場搶劫上演。而在我國學生群體中也存在著一些觸犯刑法的不良現象。如:強要同學錢財,參與搶劫,更有甚者結幫犯罪。據報導:今年4月30日,海南省萬寧市17歲學生溫某,因持塑料槍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來,青少年結幫犯罪現象也呈上升勢頭,加入黑幫犯罪的一般是18歲以下的在校學生。來自公安機關的一則統計數字表明,80年代後期到現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齡化發展趨勢。在上海,14-16歲的少年犯已佔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讓人心驚的是,剛剛進入法定處罰年齡的14歲孩子竟佔了其中的15.l%。犯罪,無疑永遠威脅著我們安定的生活。但是,我們應當堅信的是,法律永遠維護正義。誠然,就我國現階段的法律體制而言,的確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為了金錢,為了一個"利"字,背離職業道德,背離良心,鑽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說,我們的法律正在不斷地健全和完善,我們應當毫不動搖的堅信法律的正義性,並學會捍衛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