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路上莫名其妙被人一頓打 竟是因為打人者認錯人
2023-03-30 16:32:45
近日凌晨,韋先生和朋友開電動車在路上的時候,突然被人拉下車一頓暴揍,重點是事後行兇男子才知道自己認錯人打錯人了,把受害者誤認為是之前調戲自己女友的男子,隨後馬上報了警。韋先生: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我走在路上無緣無故被人打了。
男子路上莫名其妙被人一頓打
6月16日凌晨,韋先生遭遇橫禍,打人者出氣後,才知道認錯了人。
6月16日凌晨2時許,20歲的女子小雲(化名)剛下夜班,在鵝山路等男朋友石某來接。這時,有兩名年輕男子騎電動車路過,用言語「撩盆」小雲。 小雲氣憤地瞪了對方一眼,低頭就走。兩名男子自覺無趣,開車離開。小雲男友石某正好趕到,在遠處看到女朋友被調戲的場景十分氣憤。
這時,另有兩名男子開電動車路過該處。夜色中,石某以為這兩名男子就是之前調戲小雲的人。由於那輛電動車正在爬坡,車速較慢。石某衝上去將車攔下,把坐在後座的男子韋某硬生生扯了下來。
石某一邊拳打腳踢,一邊怒罵。韋大呼冤枉,可因為身材矮小,打不過身材高大的石某。
石某打完人,消了氣。小雲這才認出,男朋友認錯了人。這時,韋某的手機響了,石某擔心他叫人報復,趕緊報了警。
巡警支隊柳南警務中隊民警趕到。「我以為碰到歹徒要搶錢!」看到民警,韋某十分無辜地說。
石某也覺得不好意思,趕緊向韋某賠禮道歉。經調解,最終石某賠償50元醫藥費,韋某表示諒解。
石某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
構成故意傷害罪有幾個條件需要注意的:
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的方式,既可以表現為積極的作為,亦可以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前者如拳打腳踢、刀砍槍擊、棒打石砸、火燒水燙等;後者則如負有保護幼兒責任的保姆不負責任,見幼兒拿刀往身上亂戳仍然不管,結果幼兒將自己眼睛刺瞎的行為,就可構成本罪。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如果某種致傷行為為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衛造成傷害而未過當的,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經被害人同意的傷害,是否合法,要做具體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為了達到危害社會的目的,這種同意不能排除傷害行為的非法性;如果這種同意是為了有益於社會的目的、則可以排除他人傷害行為的非法性。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腳踢、推拉撕扯,不會造成傷害結果的,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傷害結果其表現可多種多樣,有的是破壞了他人組織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斷手腳;有的是損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聽覺、視覺、味覺喪失,精神失常等。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主觀要件
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行為人事先對於自己的傷害行為能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不一定有明確的認識和追求。無論造成何種程度的結果都在其主觀犯意之內,所以,一般可按實際傷害結果來確定是故意輕傷還是故意重傷。
所以根據以上的內容,再加上石某認錯態度良好,受害人也原諒的石某的行為,故沒有構成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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