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星的《西窗法雨》讀書筆記
2023-10-08 10:18:44 2
《西窗法雨》以短小的文章闡述法的理念,大都選自報紙上的豆腐塊,塊小,味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西窗法雨》讀書筆記,希望對你有幫助。
劉星的《西窗法雨》讀書筆記【篇一】
本周四,無錫金橋小學42名五年級的小盆友到開炫參加了模擬法庭,效果還是挺好的,這也出乎了我的意料,小盆友的投入和專注,尤其是陪審團最後的評議和裁決十分精彩。法律與我們普通人息息相關,法律規範著我們的行為,法律讓我們明白要享受權力的同時更需要學會承擔責任。
我非常喜歡《西窗法雨》,這是我在大學期間讀到的好書,現在已經是第三版了。推薦給大家,相信大家一定會很喜歡的。本書是一本很不錯的書,難得的一本讓人不會覺得枯燥,有興趣讀下去的法律書籍。它以精彩的案例為載體,巧妙地將枯燥的法律與文學融為一體。
劉老師以親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談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變得更加通俗易懂。雖然說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現象,但是它就中國人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進行觀照,引領讀者一步一步地走進法律世界,領略「法」的奧秘。
書中通過各個故事來講述法律精神的。如蘇格拉底誓死不越獄的故事,它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的一方面:對待自己認為不公平的法律,態度要慎重。即使是惡法,蘇格拉底依然選擇了遵守,其內在精神值得細細品味。惡法當然是不人道的,但倘若任何人認為只要認為惡法就可以不遵守,這是多麼的可怕啊。另外,賴特的英國前特工的故事講的是一種「全法治」的精神。在英國法院眼中,法律在政府之上,而且政府和其他人一樣並不與法律有親近的關係。法律至上就是全法治,而王權或者政府凌駕在法律之上就是半法治。
《西窗法雨》還有很多鞭辟入裡的見解,適合非法律人士在閒暇之餘閱讀。有待於朋友們自己去品讀吧。
劉星的《西窗法雨》讀書筆記【篇二】
1作者概況劉星,北京人。曾為解放軍偵察兵,後為建築設計描圖員。畢業於中山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在美國法學院做過訪問學者。曾為中山大學法學教授,中山大學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生導師。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出版法學著作多部,發表論文若干,並在《南方周末》、《法制日報》、《文匯報》等報刊闢有法學隨筆專欄。
2本書內容本書以親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談西方法律文化,對似乎是信手拈來的法律現象材料進行點撥評說,說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現象,卻時時啟蒙著中國人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不著痕跡地調動著讀者的思維,去思考中國的問題。文章短小、精彩,通過講故事的方式使讀者在不知不覺中領略作者頗為尖端、頗為前沿的研究心得,在這樣的論說裡,進入法律的智慧天地,享受智慧的樂趣。
3讀者評論作為一個本法學入門書,當屬優秀一類,語言生動有趣,通俗易懂,通過有趣的小故事將西方法律的精神深入淺出地介紹給讀者。不知道是不是隨筆的緣故,內容比較鬆散缺乏系統性。深刻最深的是,西方法律體系中大法官釋法的重要性、程序正義以及公正重於一切、政府的契約精神等的思想。
《西窗法雨》以短小的文章闡述法的理念,大都選自報紙上的豆腐塊,塊小,味美,常常未盡興就已結束,覺得有趣,卻又不過癮。索性熬夜一口氣讀完,發現很多我們知曉卻不知其所以然的法律常識。
劉星的《西窗法雨》讀書筆記【篇三】
方,是規矩、框架,是做人之本;圓,是圓融、老練,是處世之道。無方,世界沒有了規矩,便無約束;無圓,世界負荷太重,將不能自理。為人處世,當方則方,該圓就圓。方外有圓,圓中有方,方圓相濟,社會才會和諧,人生自在方圓。
正如序文《小文論方圓》所說,人們要法律,就是想要社會有個方圓,有個秩序。中國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發展。發展的越快,越要有方圓。社會需要方圓,但不同的社會,不同的時代要有不同的方圓。
蘇格拉底的慎重,我猜想,蘇格拉底被關進囚室後,可能會反覆思考,由500個公民組成的法庭,為什麼會判並未犯罪的自己死罪?他對希臘城邦充滿感情,沒有任何有違城邦法律的舉動,他只是喜歡用不斷提問和談話的方式追求真理。他知道把權力交給民眾的全部好處,他思考過希臘城邦制度的各個方面,他對人性有過深刻研究。可他就是沒有想到,民眾在某些時刻對精英人物是存在敵視情緒的——這是人性中極其隱秘的一面。真正的思想者有時會攪亂平庸的日常生活,也因此,真正的思想者不僅可能被執掌權力者視作威脅,也可能被怯懦的民眾當作破壞其安寧生活的禍首。蘇格拉底的一些思想讓民眾覺得他太反常、太出格,就是這種反感和敵視情緒促成了錯誤的判決。這種情況不僅在古時的希臘存在,在現代的中國也存在。「文化大革命」中,當張志新這個思想者用自己的言論質疑「文化大革命」的意義時,不僅僅是掌權者不高興,一部分民眾也不高興,覺得就你聰明,我們都是傻瓜?當張志新被割斷舌頭押赴刑場時,相當一部分相信無產階級繼續革命理論的民眾,在心裡並無對她的同情。這當然是精英人物的悲哀。他們思想的目的是為了讓民眾生活得更好,卻恰恰又讓民眾對其生了敵意。人性是一個隱秘的洞穴,我們都應該探身這個洞穴,以對其有所了解。我猜想,蘇格拉底在拒絕逃跑決心赴死時,並沒有估計到自己被處死這件事的全部影響。蘇格拉底被判死刑後,有朋友和學生曾勸他逃跑,而且當時他也確有充裕的時間和機會逃跑。但他決然地拒絕了,理由是,既然身為雅典公民,就理應遵守雅典的法律,雅典的法庭判我死刑,我就應該甘願受死,以維護法律的尊嚴。若越獄逃走,就是以錯對錯。我估計,他當時只是想用自己赴死的行動,去感動更多的人遵守雅典的法律,他根本沒有估計到,他的死,會成就他的不朽聲名。幾乎沒有留下任何著作的他,能獲得西方哲學史上最重要的地位,很重要的原因是他的從容赴死給他帶來了廣泛關注。在那個沒有報紙、電臺、電視和網絡的時代,人們在口口相傳他被不公正地處死這一事件的同時,開始互相傳述他的思想,他的思想便隨著他屈死的故事流傳開來。當蘇格拉底為捍衛雅典的法律慎重的選擇飲毒自盡時,兩千多年來,這位哲人的抉擇,帶給人們無盡的議論和探討,這是否為一種迂腐,一種理性的敗走……
當紐倫堡的判決一錘定音,法學家奧斯丁所宣揚的「惡法亦法」在德國納粹分子的狡辯中被「善惡價值」的尺子狠狠地裁量為「惡法非法」時,一切都在引發世人的思考,法律是否就是正義……
當1801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馬歇爾親自審理的馬伯裡訴麥迪遜案充分彰顯法院的審查權利時,西方國家的法官手執憲法,左右審視各種法律,找到違憲的便取消其「家族」資格的力量的做法引發了大陸法系國家法律人的無盡思考……
社會發展到今天,倘使我們去爭論西方的「人性惡」和中國人的「人性善」誰利誰弊,恐怕沒有什麼大的必要,也爭論不出什麼結果,但法治作為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的一個有效手段則是一個普遍認同的不爭的事實.法治的缺失,「社會將沒有方圓,沒有秩序」.就從這一點講,「夏娃」偷吃「禁果」也沒有吃錯,然而中國的傳統教育也不能丟.在中國即使把法治建設得天衣無縫,仍然需要用教育的手段實施法治,因為矯正人的犯罪手段只有兩個:心靈的教育和肉體的制裁,前者是道德,後者是法律.道德的方式是一種勸說,法律的方式是一種強制,勸說是教育,強制是懲罰.因而我覺得,將法治與教育的有機結合才是真正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