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不盡的指紋
2023-10-05 09:35:04 1
李鴻文盯著自己蒼白枯長的手指,又看了看躺在地上的男人,嘿嘿,就是這個男人方白林,十分鐘前你還興致勃勃地請我喝紅酒壓驚消怒,不過現在,你已經不可能再請我喝酒了,哪怕是動一下手指頭。誰叫你不肯退出競爭經理這個位置,哼,我在公司裡已經幹了十多年,而你呢,才來不過兩年,卻要跟我爭經理這個位置,小子,你憑什麼,就憑你那張能說會道的嘴?
嗯,我承認,你很有一套,無論是在工作還是人際關係方面。但是,我快老了,你那麼年輕,為什麼非要跟我爭呢,你除了你自己,其他的什麼都不用操心。我不一樣,我有老婆,但她沒有工作,我兒子在讀大學,我女兒也快升高中,再加上我的父母,如果我沒有經理的那份分紅,你知道,你一定知道,我的生活肯定會很窘迫。我明白了,看到我的糟糕樣你一定會很開心吧,所以你跟我搶這個位置,你這個毫無人情味的傢伙。
李鴻文眼白充血,惱怒地一腳踢向地上的屍體,毫無生命的身體撞上牆腳,停了下來,衣領下翻,脖頸上露出了致命而白皙的指印,看上去是那麼的顯眼,與本身皮膚的古銅色格格不入。
「啊!」他一聲輕呼,咂了一下舌頭,「你真是個小鬼,把證據都留下來了,那就讓我把它銷毀了吧。」他看了看表,剛好午夜12點,時間充裕,這個時間到早晨8點應該不會有人來。
他從口袋裡取出一張手絹,蹲下身去開始輕擦屍體脖頸上的指印。他動作很溫柔,生怕將死者給弄醒了,當然,他好像並不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他的眼裡滿是關懷,像母親照顧自己的兒女入睡一般,嘴裡時不時發出幾聲輕喚。終於,指印與皮膚幾乎融為了一色(顯然那是他的錯覺),不過,指紋肯定已經被抹掉了,這樣,就沒有證據能指證他了。
他滿意地輕吹了一聲口哨:「拜拜,希望你不要太晚被人發現,屍體的臭味是很討人厭的。」他轉身之際,瞥見了茶几上的那瓶紅酒和兩隻高腳杯,他的眼皮跳了跳,他想起了,那個已經死了的傢伙方白林請他喝酒,他氣急之下將杯中的酒一飲而盡,顯然,他不可能用腳趾頭端起酒往自己嘴裡灌。他現在要做的就是找一副手套戴在手上,然後擦掉那該死的指紋。
他開始四處找手套,翻箱倒櫃,找了半個多小時,整個客廳都翻遍了,終究沒找到手套。他氣急敗壞地衝進臥室,將死者的衣物一件件從豪華的衣櫥裡取出來,仔仔細細地找,他雖然急,但他不能慌,他很清楚這點,所以他找得很仔細。
可是,那個該死的傢伙難道沒有準備一副手套嗎,哪怕是為了過冬,現在看來,他確實不需要手套,他身邊那麼多女人,用手套暖手未免太俗氣了。他失落地坐在床上,正不知該如何是好,不經意間瞧見床單上的花紋,突然間靈光一閃,為什麼非要用手套?他暗罵自己愚蠢,用床單裹住手也一樣,他一下拉開床頭櫃,在裡面他看到了他需要的東西——剪刀,不過他並沒有拿剪刀,因為他終於在柜子裡發現了他一直苦苦尋找的手套。
手套是皮的,戴在手上很舒服。他轉身到客廳,準備擦拭高腳杯,可是,哪個才是他用過的高腳杯,左邊那隻還是右邊那隻?他不記得了,他又看了看表,才1點多,還早得很,那就兩隻杯子都擦擦吧。
他擦得很賣力,把兩隻高腳杯擦得熠熠生輝,潔淨得發亮,他甚至連杯子的內側都沒有放過。他歇了口氣,看著那兩隻杯子,嘴邊掛著勝利的微笑,好像在欣賞他親手完工的藝術品。
「現在,我可以放心地走了。」他放下杯子說道。就要離開,卻看見了那臺液晶電視。沒錯,那傢伙向我炫耀這臺TCL時我摸過它,真該死,那傢伙真精明。他暗罵了一聲,開始去擦電視,偏偏他忘了他摸過電視的哪個位置,是上面,左邊還是右邊?不管了,反正還早,整臺電視都擦乾淨吧。
說幹就幹,寬敞的客廳裡又看到了他忙碌的身影。就在他越擦越帶勁兒時,房門突然「砰」的一聲響,接著就聽到門外兩個人醉醺醺地喊叫:「小林子,你死了沒有,沒死跟我們喝酒去,啊,不,我們暈了,但沒醉,想進去。」
他嚇了一大跳,額頭上頓時汗珠密布,背脊一陣陣發涼,急忙放下手中的活一閃身就藏到沙發後面,大氣也不敢出一口。
「快,快開門,我們知道……」其中一個話沒說完,就被另一個打斷了,「知道你在裡面,快開門,小崽子,不然我們要撞門了。」
一聽他們要撞門,他更是嚇得心驚膽戰,撞門事小,就怕驚動了上下樓的住戶,惹來性命攸關的麻煩。
先前說話的那人總算沒有完全醉,只聽他說:「撞門做什麼,他,他萬一不在呢?」
另一個好像恍然大悟:「嗯,你說,說的不錯,他人,人要在,在的話,門,門早開了,我們走。」
接著外面就沒了動靜。
一場虛驚,他籲了口氣,擦了擦額角,定了定神後繼續幹活。電視總算被擦乾淨了,簡直比新的還新。他一下坐到沙發上休息,沙發是皮的,觸手光滑,感覺不錯,他猛然想到,沙發上也有他的指紋!
這是不容置疑的,因為他剛來時就坐在沙發上苦苦哀求方白林別跟自己爭經理這個位置。於是,他不得不把整個沙發擦一遍,因為他不記得他究竟摸過沙發的哪些地方,那麼,只能進行地毯式清理了。當他把整個沙發擦乾淨時,手機的顯示屏告訴他已是午夜3點15分,他得走了,不然等天亮肯定會有人來找方白林,那個傢伙,一向有很多人找他。
他走到門邊,看見了門把手,很光滑,他又想起了一件事,方白林強烈反抗時曾把他推倒在門邊,而他,就扶著門邊的牆和門把手站了起來,又撲了上去。媽的,這兩個地方也有指紋。
他又幹了起來,他對自己說不能留下任何蛛絲馬跡。他累得腰酸背痛,但他不能停,他把門邊的那面牆抹得光可鑑人,隱約都能看到自己發黑的眼圈。
「該死。」當他把牆抹乾淨時,他罵了一聲,因為他想到他找手套時觸摸過衣櫥,於是他跑進臥室,把整個衣櫥抹得乾乾淨淨,燈光照在上面都能反射出一圈圈光暈。這時他想到了床頭櫃,那東西也得抹乾淨。
臥室裡的活總算幹完了,他來到客廳,感覺客廳有點狼藉,特別是地板,灰不溜秋的,很不順眼,拖乾淨吧。地板被他一遍又一遍地拖,他的汗水落在地上,很快混合著水蒸發掉了。
他站在屍體旁邊,滿意地盯著地板,說道:「這下好了,地板上肯定沒有我的指紋。」可是牆上呢,我只抹了一面牆,另外還有三面,誰能保證上面沒有我的指紋,他心裡犯著嘀咕,那再乾乾吧,畢竟這是為了自己的一生,值得的。
於是,他開始去抹另外三面牆壁。不知道過了多久,三面牆壁都潔淨得比美女的肌膚還要動人,他才停了下來。他開始環顧四周,不錯不錯,他心裡讚嘆道,目光不經意落在茶几上的紅酒和高腳杯上。
「這兩隻杯子……我用過哪只?」他問了問自己,又若有所思地搖了搖頭,開始去擦拭杯子……
當人們破門而入時,看到一套比聖殿還要聖潔的住所,牆壁閃著光,家具亮得刺眼,接著在衛生間裡找到了李鴻文,那時他剛好把衛生間的馬桶擦洗乾淨,只聽他長長地吐了口氣,放下手中的抹布感嘆地說:「這下終於乾淨了,你們休想找到我那該死的指紋,絕對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