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女職工維權行動月活動方案
2023-10-04 22:23:25 4
女職工維權行動月活動的開展有利於激發女職工參與經濟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以下是為大家提供的關於女職工維權行動月活動方案,希望對你有幫助。
女職工維權行動月活動方案篇一
根據省總女工委《關於在全省開展女職工維權行動月活動的通知》(川工女委[20xx]6號)和四川省直屬機關工會委員會關於開展女職工維權行動月活動的通知(川直工辦[20xx]12號)文件的要求,特制訂本方案。
一、活動目標
深入推進《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落實,在單位女職工中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大力普及法治知識,積極引導廣大女職工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依法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
二、活動內容
1、在3月30日(周一職工大會)會議上宣傳《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內容(可截取部分宣講)。並在減災中心新聞網絡上進行報導和宣傳(包括上傳《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2、單位自查本單位女職工合同籤訂和履約情況(省直工女委將適時進行抽查)
3、開展女職工3.8節工會活動,對女職工進行心理撫慰和困難幫扶。
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附: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一條 為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採取措施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培訓。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屬於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
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由本規定附錄列示。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進行調整。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第十條 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第十一條 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工會、婦女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治理,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有關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造成女職工損害的,依法給予賠償;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國務院發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同時廢止。
附錄:
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一、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一)礦山井下作業;
(二)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三)每小時負重6次以上、每次負重超過20公斤的作業,或者間斷負重、每次負重超過25公斤的作業。
二、女職工在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一)冷水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冷水作業;
(二)低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低溫作業;
(三)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四)高處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高處作業。
三、女職工在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一)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鎘、鈹、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內醯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作業;
(二)從事抗癌藥物、己烯雌酚生產,接觸麻醉劑氣體等的作業;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質的操作,核事故與放射事故的應急處置;
(四)高處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高處作業;
(五)冷水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冷水作業;
(六)低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低溫作業;
(七)高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
(八)噪聲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的作業;
(九)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十)在密閉空間、高壓室作業或者潛水作業,伴有強烈振動的作業,或者需要頻繁彎腰、攀高、下蹲的作業。
四、女職工在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一)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第一項、第三項、第九項;
(二)作業場所空氣中錳、氟、溴、甲醇、有機磷化合物、有機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作業。
女職工維權行動月活動方案篇二
玉屏經濟開發區總會、各鄉鎮(街道)工會、縣直各行政、企事業單位工會: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大力推進維權幫扶工作,切實為困難職工、農民工辦實事、解難事,根據銅總工發[20xx]3號文件精神,縣總工會擬在20xx年「三八」國際勞動婦女節期間開展「女職工維權行動月活動」,現制定如下活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工會工作和婦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總女職工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工會女職工權益維護工作的意見》要求,廣泛開展女職工權益保護法律法規宣傳普及活動,深化女職工專項合同工作,推動女職工專項合同覆蓋面更加廣泛,工作機制更加完善,著力提升協商質量、增強合同實效,推動《特別規定》貫徹落實,依法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組長:楊志剛
副組長:羅華
成員:胡荊莎 王玲 姚 軍
辦公室設在縣總工會財務部,由王玲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職責:
1、推動宣傳普及工作進企業、進車間、進班組。大力宣傳開展集體協商、籤訂女職工專項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動《特別規定》內容納入女職工專項合同條款,督促用人單位履行守法義務,提高女職工依法維權意識,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重女性生育社會價值、保障女職工權益的良好環境,為女職工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援助和其它宣傳協調等工作;
2、為女職工提供工資、工傷、醫療和養老保險等政策法規諮詢,同時發布就業信息,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實現就業再就業和創業提供信息等服務工作;
三、活動主題
「三八」節維權日,提升協商質量、增強合同實效,推動《特別規定》貫徹落實。
四、活動內容:
1、縣總工會與縣人社局聯合開展關愛保護女工執法大檢查,大力宣傳開展集體協商、籤訂女職工專項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動《特別規定》內容納入女職工專項合同條款,督促用人單位履行守法義務,提高女職工依法維權意識。
2、縣總工會與縣婦聯等部門聯合開展「女職工維權宣傳活動」,以《反家庭暴力法》頒布實施為契機,廣泛宣傳國家涉及女職工權益保護法律法規,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重女性生育社會價值、保障女職工權益的良好環境。
3、在全縣各行政、企事業婦女幹部職工中開展婦科疾病普查普治活動。各行政、企事業單位工會要組織婦女幹部職工按照知情、自願的原則,開展婦科疾病普查普治。具體按照玉府辦發[20xx]13號文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在全縣開展婦科疾病普查普治活動的通知》)執行。
4、各單位工會符合本單位特色的女職工維權宣傳活動。
五、活動時間:20xx年3月上、中旬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各工會要充分認識開展女職工維權行動月活動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2、認真總結。圍繞開展「三八」國際婦女節活動,認真做好活動圖片、資料的搜集、整理工作,於20xx年3月31日前將活動開展情況報送縣總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