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老王」墜樓身亡,捉姦的丈夫要不要擔責?
2023-04-01 19:29:29 1
湖南永州江華縣一家酒店有人墜樓身亡——丈夫發現妻子出軌找到酒店,房間內妻子的情夫企圖從飄窗逃走,卻不慎發生了意外。
日前,永州江華縣法院審理了該起案件。捉姦的丈夫和出軌的妻子都成了被告,情夫家屬將他們和酒店方一起訴至法院,索賠共計86萬餘元。
發現妻子酒店開房,丈夫帶人捉姦
事發前,36歲的李浩(化名)在永州道縣做工程,他敏感地發現妻子王娟(化名)有了外遇。王娟的情人名叫張成(化名),兩人各自都有家庭。
2018年2月1日下午,李浩回到江華縣,但沒有告訴王娟,而是晚上8時左右在王娟的店門口等著。
當晚11時左右,王娟與張成兩人相約開房。見王娟動身離開,李浩尾隨其後,發現妻子來到了一家酒店。當晚11時12分,王娟在這家酒店開了房。
妻子的舉動近乎印證了李浩的猜想,他給妻子打了個電話。王娟接完電話立刻返回家中。李浩開車跟隨妻子,但是沒有現身。王娟看到丈夫沒有回家,便又通過微信約張成,要對方開車來接她。隨後,李浩看到王娟上車,並再次跟隨他們來到酒店。
監控顯示,2018年2月2日0時51分,王娟進入1212房間,0時55分,張成進入1212房間。
李浩在證實了王娟、張成已經進了酒店房間後,打電話邀來四個朋友,打算捉姦。1時8分,李浩與朋友們進入酒店,1時15分來到12樓。
情夫不在房間,樓下發現屍體
李浩撥打了王娟的手機,通過鈴聲確認妻子和情夫在1212房間。隨後,他與朋友輪流用腳踢門並衝進房間,但只發現了在衛生間的王娟。
李浩懷疑張成躲到了隔壁,便讓一個朋友去一樓前臺拿房卡。這個朋友到一樓前臺後得知,「有人從樓上掉下來了。」
李浩等人立刻從12樓下來。經辨認,墜樓男子正是張成。
酒店工作人員報警後,江華瑤族自治縣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隊對現場作了勘查。綜合現場勘查、屍體檢驗、調取視頻監控、調查當事人後,警方認為張成系意外墜樓死亡,不構成刑事案件。
捉姦的丈夫被判不用擔責
張成死後,他的家屬將李浩、王娟、當時幫李浩一起捉姦的四人及酒店方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從監控視頻與被告的詢問筆錄裡,沒有證據證實被告李浩等5人與張成之間有接觸或見面。李浩等人踢門行為不一定使張成的生命受到威脅。
張成墜樓行為是自主選擇的結果。張成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應當知道12樓與地面的高度。
張成與王娟深夜在酒店房間的行為是不道德、不正當的行為,是受到道德譴責的行為,被人發現後要承擔受到社會譴責的風險,這種風險從王娟、張成進入房間時已經存在,並不是因為被告踢門的行為而產生。
張成在室外留下痕跡的地方,是在飄窗外東側存放空調的空調架的玻璃上,可以說明張成已經離開1212房間。被告踢開門進入後,沒有證據證實與張成有接觸。張成推開窗戶,從窗戶離開房間的行為,沒有受到外力脅迫,是張成的自主行為。
此外,王娟開房的行為,不能對張成的生命引起傷害和威脅,進入房間是張成自願的行為。
綜上,張成的死亡與被告李浩等人之間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原告要求李浩等人承擔賠償責任,法院不予支持。
不過,法院審理認為,王娟在某酒店裡開單人間,沒有明確標註只準許一人入住,張成入住,也是酒店的客戶。公安調查報告載明,窗臺高度為0.58m,窗內外無護欄。綜合考慮,被告酒店承擔5%賠償責任,即為40502.85元(810057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