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一樁轟動全國的盜賣國家碼頭寨
2023-11-10 16:56:07 1
李國傑,系李鴻章之長孫、張之萬(張之洞之兄)之孫女婿。1932年2月,他坐上了中國輪船招商局總經理的寶座。然而,也就在這一年,這位新任總經理在上海灘幹出了一件震驚國人的醜事……
抵押倉庫,換取巨款三千萬元
李國傑是個舊官僚,他懂得什麼生意經?自從當上了招商局總經理之後,他家便門庭若市,大把大把的鈔票送上門,供他抽大煙,置洋房,買古玩,宴賓客。
有道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有多少人仿效李國傑撈油水!不到半年功夫,一個堂而皇之的輪船招商局。已被折騰得負債纍纍。光是欠下滙豐銀行的債款已達50萬元。滙豐是英商辦的。他們何等精明,眼瞅著招商局左支右絀,日暮途窮,便來了一招殺手鐧——要求招商局在60天內連本帶息還清債款,否則將訴諸法院。
李國傑冒汗了!他怕事態張揚出去而丟了官帽。就在這時,一位姓楊的親信幕僚給李國傑出主意說:「爵爺,卑職常想,您總管的招商局有多少碼頭?單是這上海灘就有大小碼頭十幾座,哪一座不是金碗玉碟?哪一個洋鬼子不是垂涎欲滴?在下之意,何不拿出一座小碼頭抵押給洋人,少說也能換回百兒八十萬的。」可巧就在這時候。「中國營業公司」的美商沙得利亦登門獻策說:「閣下,您可以租借幾個碼頭貨棧給我嗎?這是極為有利可圖的事。」果然沒過幾天。沙得利就把英商大來輪船公司請到招商局。經過談判,招商局決定把金利源南棧、四川路北棧、浦東華棧和楊家渡等幾座大碼頭的倉庫抵押給大來(一說抵押給美商中國營業公司),抵押款3000萬元,而李國傑則可從中獲得回扣佣金100萬元。
為了做成這筆大生意,李國傑施展手段把常住上海的交通部參議黃居素和航政司司長蔡培拉成一夥,每人贈送7萬元,請他們從中協助,催部裡儘快批允。
於是,一出盜賣國家碼頭倉庫、坐地分贓的醜劇便拉開了帷幕。
黃雀在後,陳次長捲款而去
那時交通部部長陳銘樞正準備出國考察,已把交通部的工作委託黃紹竑代理。黃紹茲時任內政部長,對交通部的事自然是應付差事,不願插手。所以就把送來的各種呈文連看也不看,一股腦兒地全批給交通部次長陳孚術處理。
陳孚術批閱呈文看到招商局「押碼頭倉庫」報告,大吃一驚。決定過幾天去上海親自過問。就在這時。蔡司長回到南京見陳孚木問:「次長,招商局的呈文您看了嗎?」陳孚術怒道:「胡來,這是胡來!弄不好要吃官司蹲班房!」蔡司長小聲說:「可是次長,要是招商局整個地破了產,上頭怪罪下來。我們的日子也不好過。他們臨時抵押幾個碼頭倉庫,過兩年偷偷地再贖回來,雖是下策,也是無可奈何的緩解辦法。」接著蔡司長從懷裡掏出一張支票,說:「這是李國傑送您的5萬元。只要您說一聲行,我這就去辦:不下批文也行。」陳孚木輕聲地說:「為了挽救招商局的命運,你去和李國傑商量著辦吧,記住,事宜機密。」蔡司長眼睛一亮,高興地說:「是,我立刻動身。」
幾天後,陳孚木掛長途叫通李國傑公館。他先是親熱地寒暄一番,隨後進入正題:「我問你,『大來』的款子還有多少未提?」「除還清滙豐欠款,尚餘70萬。」「噢,是這樣,部裡最近在上海購進了一批急需器材。你們是不是先把這70萬墊付一下,三天之後由部裡撥款歸還。如何呀?」李國傑一時愣住了,囁囁嚅嚅地說:「這……」不過,最終他還是答應了。陳孚木放下電活,急匆匆地對夫人說:「明天就去香港,再轉澳門,要快,要保守機密。」
第二天一清早,陳夫人乘車南下了。緊跟著,陳孚木順順噹噹地從李國傑手中拿到70萬元花旗銀行的支票。並立即轉匯澳門一家外國銀行,然後悄悄地登上一艘外國輪船,遠走高飛了。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李國傑自以為幹得十分巧妙,未曾想尾巴已經被上海灘的大亨杜月笙抓住了。杜月笙決定來個借刀殺人,報一箭之仇。
果然沒過多久,上海一些大小報紙接連不斷地登出一條條觸目驚心的消息:《李國傑盜賣碼頭獲巨款》;《交通部次長陳孚術捲款逃逸不知去向》
上海查案,宋子文坐堂審訊
蔣介石得知招商局之事,勃然大怒,表示立即下令查辦此事。財政部長宋子文接到蔣介石的電令之後,先在南京做了一番詢問調查,隨即趕到上海,傳李國傑到市府開會。李國傑嚇得魂飛魄散,在家人的攙扶下,李國傑拄著手杖戰戰兢兢地走進市政府小客廳。他抬頭一看,只見宋子文端坐在正中沙發上。兩旁坐著俞飛鵬、吳鐵城以及財政部、交通部的官員,還有黃金榮、杜月笙、張嘯林和大來洋行的代表。這不是會審嗎?
杜月笙首先從皮包裡拿出一疊文件朗讀,把招商局如何賄賂交通部官員,如何與大來洋行密商,如何分攤贓款,一樁樁說得有頭有尾,有聲有色。
接著大來洋行的代表直言不諱地說:「是的,本行曾接受招商局的請求,願出資3000萬元,接受楊家渡、金利源、北棧、華棧的倉庫為抵押,押金業已全數提去。如今李總經理既被指控犯有盜賣國家權宜的罪行,本行不願捲入此案,期望退回全部抵押資金,以期善始善終。」
宋子文說:「退還抵押資金的問題當另案處理。貴行與招商局籤訂過合同是無疑的了。」大來洋行代表欠起身說:「是的,部長先生。」
宋子文怒視李國傑,問:「李總經理,你還有什麼要說的?」李國傑顫抖著身子站起來說:「此事卑職有呈文,乃經交通部陳孚木次長批准的。」
交通部官員馬上說:「查閱本部收發文本,並未見有此呈文登記。我想問問李總經理,既然你說是部裡批准的,那批文是多少號?批准文件現在何處?」李國傑支支吾吾地答不上來,嘆了一口氣,又跌坐在沙發上。
宋子文問:「李國傑,你從中獲利多少?」李國傑有氣無力地說:「100萬,給蔡司長10萬,黃參議7萬,陳次長5萬,餘下70餘萬都交給陳孚木拿走了……我一個子也沒撈到。」
宋子文不想再問什麼了,便向在座的人點頭示意說:「各位請便吧。」隨即離開座位昂首走出客廳,其餘人等也都尾隨而去。李國傑拄著手杖哆哆嗦嗦地站起來,向門外走去。他剛邁出客廳門口,過來兩名警察把他押走了。
1933年10月,財政部向上海地方法院起訴,控告交通部官員陳孚木、李國傑等一夥,盜賣國家碼頭倉庫權宜的罪行。不久,法院作出判決:
——緝拿主犯陳孚木,從犯黃居素、蔡培歸案;
——判處李國傑有期徒刑八年。剝奪公民權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