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離婚,不要孩子,女方提出離婚不想要孩子怎麼辦
2023-04-01 08:19:15 4
1.兩歲以下的孩子一般和媽媽住在一起。2.對於兩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應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由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3.如果十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與父親或母親發生爭執,應考慮子女的意見。
一、雙方無子女離婚如何處理?
1.兩歲以下的孩子一般和媽媽住在一起。2.對於兩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應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由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3.如果十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與父親或母親發生爭執,應考慮子女的意見。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八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對未成年人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因此,夫妻離婚時不應生育子女,不僅違背社會主義道德,也是我國法律所禁止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十條規定:「離婚訴訟期間,雙方拒絕撫養子女的,可以先裁定由一方暫時撫養。」雙方就子女問題進行協商,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確定由哪一方撫養,另一方支付撫養費。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由有能力的一方撫養。
一般情況下,法院主要考慮孩子隨哪一方生活,更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綜合雙方的經濟條件、性格、職業等因素。被指定方拒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法院可以採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
而且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強制性的,否則可能構成遺棄罪,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二、夫妻離婚生孩子怎麼判?
對於兩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雙方都必須與他們生活在一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優先考慮:
(一)已經絕育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生活時間長了,改變生活環境顯然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3)無其他子女,但對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有利於子女成長,而另一方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長期未治癒,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隨子女生活的。
父母和父母養育孩子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都要求子女和他們一起生活。但如果子女已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輩,則可考慮作為子女與父母同住的優先條件。
父母雙方因十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問題與父親或母親發生糾紛的,應當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同意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以準許。
綜上所述,在辦理離婚手續時,如果雙方不能就子女的撫養權達成一致,那麼一般是不會申請結婚的。只有起訴離婚,按照規定,孩子應該由父母撫養,判斷標準會根據孩子的年齡,雙方父母的經濟條件,以及孩子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