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煞
2024-03-01 14:42:15
1998年2月13日
我的家鄉在豐都涪陵,一個依山傍江的村子。
在生命中最黑的一個夜晚,我被李原姦污了。
李原是縣裡的頭號潑皮,成天拿著根旱菸東遊西逛,無惡不作。
我衣衫不整地回家哭訴,一向懦弱的父親竟操起斧頭,一舉將長凳腰斬!
我趕緊攔住,說:「砍死他,你也是死罪!不如告他。」
爹說:「告他?你敢!今晚你不答應嫁給李原,就是這下場!」
現在看來,那天我應該帶著十二萬分的感激哀求父親劈了我,因為和以後的生活相比,死亡近乎天堂。
可我怕爹,就沒說話。
1998年4月18日
愛上喬逸天,是在我和李原結婚的那晚。
他是這裡的首富,守著一份祖傳的家業,一表人材、精明勤懇、溫文爾雅。
我知道他也會愛我,因為我知道我是美麗的,在這樣的窮鄉僻壤,我美得突兀,而且鶴立雞群。
我知道村裡人會暗中把我說成插在牛糞上的鮮花。
我懂,鮮花是不該被插在牛糞上的,所以和喬逸天偷情,我從未產生什麼罪惡感。李原打工去了(說是打工,可他從沒往家寄過一分錢),他離家2個月後的一天夜裡,我就去了喬逸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