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良心故事作文素材
2024-11-20 18:45:11
人的善惡觀是暫時的,因此良心也必然具有相對性。一個人在一個時代會因沒做某件事而良心不安,而在另一個時代會因做了而後悔不已。下面是yuwenmi小編整理的作文,快來看看吧,希望對你有幫助哦。
【整個社會都浮躁要有人說真話】
2010年6月25日23點57分,著名畫家、美術教育家吳冠中先生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1歲。遵照先生生前遺願,將不舉行遺體告別儀式,不開追悼會。
「除了具備藝術天分外,對於工作十分敬業和勤奮,像一個戰士,他是中國20世紀藝術史上繞不開的一個人物。」前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副院長包林說。
剛直的老人:「總要有人把真話說出來」
吳冠中的得意門生、畫家趙士英認為,魯迅先生的精神給吳冠中以極大的啟迪。「吳先生非常崇拜魯迅,他說魯迅是自己精神上的父親,他要做一個有脊梁的中國文人。」
2007年,吳冠中「以獎代養」、「取消美協、畫院」等言論激起軒然大波。雖然在生活中淡泊名利,但對於自己看不慣的事情,吳冠中依然是藝術家脾氣,痛陳利弊。
「美協機構很龐大,就是一個衙門,養了許多官僚,很多人都跟美術沒關係,他們靠國家的錢生存,再拿著這個牌子去抓錢。」吳冠中當年接受採訪時,炮轟美協和畫院,指出體制弊端。吳冠中指出,當下很多畫家千方百計地與美協官員拉關係,進入美協後努力獲得一個頭銜,再把畫價炒上去。
吳冠中當時有個著名的論斷,就是「中國美術比非洲還落後」。在他看來,真正的藝術家都是苦難中成長的,社會是不養詩人、畫家的,藝術家沒有吃過苦、沒有感情和心靈的波動是成長不起來的。
而對於自己的畫作屢屢拍出天價,吳冠中自己也有著清醒的認識。他曾指出,所謂的拍賣天價,都是很多收藏者為了盈利、套現,聯合拍賣行、買家一起炒出來的。
「我90歲了,我要把想說的話說完,總要有人把真話說出來。我年紀大了,沒什麼顧忌了。」吳冠中說。
平民藝術家畫作超千萬元,書房僅五平米
吳冠中畫作一向是藝術品拍賣市場上的「寵兒」,拍賣價格屢屢創出新高,甚至高達數千萬元。2010胡潤藝術榜上,91歲的吳冠中以2。2億元排名第二。
這樣一位作品屢屢拍出天價的畫家,卻過著簡樸的平民生活。
吳冠中生活在北京方莊小區附近一處建於上世紀90年代的居民樓裡。在吳冠中不足五平方米的書房裡,除了靠牆兩個裝滿畫冊和書籍的鐵架子,就是臨窗一張比課桌略大的書桌和一張椅子。椅子拉開就幾乎頂到了書架。
對藝術一絲不苟,對名利特別淡泊,這是吳冠中留給弟子的最深刻印象。
「吳先生在生活中就是一個普通老百姓,非常簡樸。理髮就在馬路邊的攤子上,五角錢就理完了。」趙士英提起這些欷歔不已。晚年生活一邊創作,一邊毀畫
吳冠中晚年在家裡常常抽空做這樣的功課:一邊作畫,一邊把不滿意的舊作毀掉。儘管他的畫在市場上寸紙寸金,在拍賣行裡打破了在世畫家中的作品最高價,卻有好幾百幅浸染著自己血汗的畫在他的眼皮底下化為灰燼。畫在紙上的墨彩、水彩、水粉畫可撕得粉碎,繪在布上的油畫只能用剪刀剪成碎片,繪在三合板上的需用油畫顏料塗蓋。
有一次,一位新加坡著名攝影師來訪,正碰上吳冠中和家人焚燒一批已裱過的水墨畫,足足有200多幅,堆得像座小山。他按動快門把這個焚燒場面搶拍了下來,並將照片在國外發表了,引起國際上的震撼。
愛心人士「我的作品應該屬於國家」
「我的作品應該屬於國家。」吳冠中常常這麼說。「很多藝術家的子女為了爭畫會產生很大的矛盾,但吳先生只給自己的子女選了幾幅作品做紀念,其他的都捐出去了。」趙士英說。
2009年,吳冠中畫作《北國風光》在北京嘉德秋拍「新中國美術」夜場中以3024萬元成交。此畫拍賣所得將全部用於桑梓助學基金會資助特困大學生就學。
就在吳冠中先生逝世當天,香港特區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宣布,中國當代畫家吳冠中再贈五幅水墨作品給香港藝術館作永久收藏。
吳冠中的兒子吳可雨表示,雖然父親的畫作在市場上價格很高,但他最大的心願和追求是讓大家欣賞其畫作,因此堅持不把最精彩的作品出售,而選擇捐給公立博物館。
【良心的懲罰】
在法國著名思想家、文學家盧梭的《懺悔錄》中,記錄著這樣一件事:盧梭小時候,家裡很窮,為求生計,只好到一個伯爵家去當小傭人。伯爵家的一個侍女有條漂亮的小絲帶,很討人喜愛。一天,盧梭趁沒人的時候,從侍女床頭拿走小絲帶,跑到院裡玩賞起來。
正在這時候,有個僕人從他身後走過,發現了盧梭手中的小絲帶,立刻報告了伯爵。伯爵大為惱火,就把盧梭叫到身旁,厲聲追問起來。
盧梭緊張極了,心想,如果承認絲帶是自己拿的,那他一定會被辭退。
以後再找工作,可就更難了。他結巴了好大一會兒,最後竟撒了個謊,說絲帶是小廚娘瑪麗永偷給他的。伯爵半信半疑,就讓瑪麗永過來對質。善良、老實的小瑪麗永一聽這事,腦瓜子頓時懵了,一邊流淚,一邊說:「不是我,決不是我!」可盧梭呢?卻死死咬住了瑪麗永,並把事情的所謂「經過」編造得有鼻子有眼。
這下子,伯爵更惱火了,索性將盧稜和瑪麗永同時辭退了。當兩人離開伯爵家時,一位長者意味深長地說:「你們之中必有一個是無辜的,說謊的人一定會受到良心的懲罰!」
果然,這件事給盧梭帶來終身的痛苦。四十年後,他在本人的自傳《懺悔錄》中坦白說:「這種沉重的負擔一直壓在我的良心上……促使我決心撰寫這部懺悔錄。」「這種殘酷的回憶,常常使我苦惱,在我苦惱得睡不著的時候,便看到這個可憐的姑娘前來譴責我的罪行……」
【林肯—我不能丟掉良心道德】
1809年2月12日,亞伯拉罕·林肯出生在一個農民的家庭。小時候,家裡很窮,他沒機會上學,每天跟著父親在西部荒原上開墾、勞動。他自己說:「我一生中進學校的時候,加在一起總共不到一年。」但林肯勤奮好學,一有機會就向別人請教。沒錢買紙、筆,他放牛、砍柴、挖地時懷裡也總揣著一本書,休息的時候,一邊啃著粗硬冰涼的麵包,一邊津津有味地看書。晚上,他在小油類下常讀書讀到深夜。
長大後,林肯離開家鄉獨自一人外出謀生。他什麼活兒都幹,打過短工,當過水手、店員、鄉村郵遞員、土地測量員,還幹過伐木、劈木頭的重力氣活兒。不管幹什麼,他都非常認真負責,誠實而且守信用。
他十幾歲時當過村了裡雜貨店的店員。有一次,一個顧客多付了幾分錢,他為了退這幾分錢跑了十幾裡路。還有一次,他發現少給了顧客二兩茶葉,就跑了幾裡路把茶葉送到那人家中。他誠實、好學、謙虛,每到一處,都受到周圍人的喜愛。
1834年,25歲的林肯當選為伊利諾斯州議員,開始了他的政治生涯。1836年,他又通過考試當上了律師。
當律師以後,由於他精通法律,口才很好,在當地很有聲望。很多人都來找他幫著打官司。但是他為了當事人辯護有一個條件,就是當事人必須是正義的一方。許多窮人沒有錢付給他勞務費,但是只要告訴林肯:「我是正義的,請你幫我討回公道。」林肯就會免費為他辯護。
一次,一個很有錢的人請林肯為他辯護。林肯聽了那個客戶的陳述,發現那個人是在誣陷好人,於是就說:「很抱歉,我不能替您辯護,因為您的行為是非正義的。」
那個人說:「林肯先生,我就是想請您幫我打這場不正義的官司,只要我勝訴,您要多少酬勞都可以。」
林肯嚴肅地說:「只要使用一點點法庭辯護的技巧,您的案子很容易勝訴,但是案子本身是不公平的。假如我接了您的案子,當我站在法官面前講話的時候,我會對自己說:『林肯,你在撒謊。』謊話只有在丟掉良心的時候,才能大聲地說出口。我不能丟掉良心,也不可能講出謊話。所以,請您另請高明,我沒有能力為您效勞。」
那個人聽了,什麼也沒說,默默地離開了林肯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