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愛的一本書作文600字
2024-09-25 12:01:10
暑假,我讀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覺非常喜歡,現在把它介紹給你們。
這本書是美國作家費利斯·霍爾曼寫的,講述了一個孤兒的神奇經歷。故事發生在美國紐約市大中央地鐵車站。在這個縱橫二百二十公裡、包含著二百六十五個地鐵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個無家可歸的孤兒史雷克竟要在這裡獨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愛心的「粉紅臉」女士,舉止神秘的卻又讓人心裡倍感溫暖的「纏頭巾」男士,還有一隻小老鼠,他們讓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讓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險和蛻變。
故事剛開始的時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個軟弱可欺的受氣包:父母雙亡、親戚們也沒有善待他。後來他因為被欺負而逃進地下的地鐵站,在那裡,他無意中發現了一個神秘的空洞,於是選擇留在那裡生活,以賣二手報紙和在地鐵站的餐廳打掃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顧客——「纏頭巾」男士,不僅衣著奇怪、舉止神秘,還總是在買報紙時跟著他、盯著他看。我第一次看到書上描寫「纏頭巾」先生的這段文字時,還以為他是壞人呢!之後卻發現他是個外冷內熱的人,我甚至還喜歡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後來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紅臉」女士,她也和「纏頭巾」一樣,成了史雷克二手報紙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現出來的熱情及愛心在我看來簡直超出尋常,有一次,她甚至還將自己兒子的衣服送給史雷克。
經歷了這麼一些「熱心腸」的人和事後,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經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滿了「向上」的勇氣和力量。
這就是我喜歡的一本書,希望你們也喜歡!